4月15日上午8點左右,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區濱河路發生一起因“開門殺”引發的致命交通事故,事故致一名男性死亡,其同車另一人受傷。目前,涉事的兩名司機已被警方傳喚,涉案車輛被扣留。
事故還原:一次開門引發連鎖悲劇
據知情人士向二三里資訊透露,事發時一輛別克車停靠在路邊,當一對約60歲男女騎電動車經過時,別克駕駛車門突然打開,電動車避讓不及撞上車門,電動車連車帶人倒地。
由于倒地位置臨近行車道,悲劇進一步升級:一名男性被慣性彈至右側第二車道,恰在此時,一輛行駛中的黑色奧迪車駛過,對其造成碾壓。現場目擊者稱,被碾壓男子當場死亡,車上另一人傷勢也較為嚴重。
警方:涉案兩車駕駛人均被傳喚,案件正在調查中
當日下午,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四大隊事故中隊確認了該起事故。警方表示,現場勘查工作已結束,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目前,別克車與黑色奧迪車的司機均已被依法傳喚,涉案車輛暫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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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現場畫面
法律責任深度解析:誰該為悲劇買單?
針對此案,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從法律角度進行了專業分析: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別克駕駛人開關車門妨礙通行,是事故主要過錯方,應承擔主要責任;奧迪車輛因二次碾壓,若奧迪車輛司機存在未安全觀察、未及時避讓等過錯,需承擔次要責任;電動車正常騎行無過錯則不擔責。
趙良善表示,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及相關司法解釋,負事故主要責任且致一人死亡,別克車駕駛人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時兩車需在交強險與商業險范圍內按責任比例承擔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民事賠償;別克車駕駛人還將面臨吊銷駕駛證等行政處罰。
(來源:二三里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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