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6日電 《經濟參考報》4月16日刊發記者汪子旭采寫的文章《防范地方債風險 國辦發文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文章稱,記者4月15日獲悉,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進一步優化投資審批權限配置、提升投資服務便利度、強化投資項目全過程監管,著力擴大有效投資。
《意見》提出,優化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配置。按照權責一致、監督有效并與事權相匹配的原則,優化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厘清中央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和職責邊界。加強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領域政府投資項目的提級論證管理,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在嚴格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管理方面,《意見》提出,規范實行審批管理的項目范圍,對應由政府采取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方式投資和實質性承擔償還責任的項目,嚴禁違規通過國有企業等以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或備案形式規避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完善項目建設標準和投資概算核定標準體系,嚴格項目概算約束;實行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終身負責制。
中國投資咨詢戰略與管理咨詢事業部副總經理王小文表示,我國政府投資項目和企業投資項目有著嚴格的區分,各地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分別依據《政府投資條例》和《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執行。《意見》提出“嚴禁違規通過國有企業等以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或備案形式規避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堵住將政府投資項目包裝為國企投資項目融資建設的漏洞,進一步剝離地方國企的政府融資職能,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意見》還提出,“實行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終身負責制,對違規決策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要嚴肅追究責任”。王小文表示,這是投資審批領域首次明確寫入“決策終身負責制”,更有利于各級政府部門科學決策,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避免“政績工程”“形象工程”。
在規范企業投資項目管理方面,《意見》提出,動態修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各省級政府要根據項目性質、市縣承接能力等,合理確定本地區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權限;推進項目備案信息和備案證明標準化,加強備案信息完整性、產業政策符合性核查;強化企業投資管理政策和產業政策、要素資金管理政策的協同聯動。
在提升投資審批效率和促進項目落地方面,《意見》提出,深入推進“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一件事”;進一步精簡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對同一部門并聯審批的報建事項實行合并辦理;規范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嚴厲打擊規避招標、圍標串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項目建設實施管理,完善投資項目建設實施信息填報等制度。
《意見》還強調,增進改革協同銜接。加強投資審批制度改革與項目投融資機制改革、重點領域價費改革等的協同配合,更好發揮疊加效應。進一步健全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價費機制,保障項目可持續運行。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指導,按程序修訂完善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規定和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對違法違規增設投資審批環節、評估評審事項等予以清理規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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