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這個惡魔終于被處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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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央視報道稱殺害羅大美的余金生,已經被執行死刑,消息一出網友就一邊倒的叫好,畢竟終于還給受害者家屬一個公道了。
但這起案件的余波,遠比想象中復雜,主犯死了,兩名從犯卻逃過死刑,而且還出現了關鍵證據鏈缺失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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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羅大美主犯被處死
根據資料顯示,羅大美本名尚戰峰,1993年出生在河南禹州一個山區貧困家庭,今年滿打滿算也才33歲。
自從13歲輟學打工,在織布廠里拿到的第一份工資,給家里買了臺電磁爐,他從小就喜歡戲曲,但因為窮,這條路走得比別人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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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他攢錢考上藝校,學習反串女聲,畢業后跑商演、進酒吧駐唱,一場演出200塊錢,零下七八度穿著單薄戲服站在寒風里唱。
2017年直播興起,羅大美抓住了這波紅利,他把自己裝扮成古裝美女,反串演唱河南戲曲,獨特的風格讓他在短視頻平臺迅速積累百萬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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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因為如此,羅大美一時間成為了炙手可熱的人物,也開始直播帶貨賣化妝品,幾年時間掙了上千萬元。
他在南陽買下三套房、一輛豪車,還投資黃金和玉器,還供妹妹讀研,給父母在城里買房,河南發大水時捐了好幾萬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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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種高調也埋下了禍根,他喜歡在朋友圈曬奢侈品、曬存款、曬豪車鑰匙,身邊的朋友借錢,他來者不拒。
也正是因為如此,羅大美被人盯上了,其中最關鍵的人物叫楊恒,是羅大美的小學同學,在南陽一家整形醫院做業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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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不僅經濟條件差,而且嫉妒心卻極強,他多次找羅大美借錢,從沒還過,還心安理得地蹭吃蹭喝。
但羅大美沒看透他,反而把楊恒當朋友,也正是因為楊恒的這種嫉妒,最終演變成了殺機,開始謀劃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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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楊恒還有一個“上線”是余金生,有兩次搶劫前科:19歲因搶劫被判13年,出獄后又因搶劫出租車司機被判4年。
這個人好賭成性,欠了一屁股債,而且余金生盯上羅大美不是一天兩天了,他讓楊恒以“談生意”為名約羅大美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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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前后后,楊恒約了三次,前兩次羅大美沒答應,直到第三次,羅大美剛結束一場演出,礙于情面赴約了,但這一去就再也回不來了,
當時余金生在出租屋里,用尼龍繩和膠帶將羅大美捆綁控制,然后伙同沙玉姣將他轉移到南召縣南河店鎮桑樹坪村一處閑置平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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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余金生舅舅家的老房子,偏僻到周圍沒有鄰居,在那里,羅大美被關了將近兩天,他被迫交出了身上所有值錢的東西,大概兩百多萬。
原以為有錢了,羅大美就能保住自己的性命,但誰曾想余金生轉走這些錢后,竟然急眼了,直接動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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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衣服勒住羅大美的脖子,再用短刀割刺頸部,隨后余金生把尸體拖到院子里,扔進一個紅薯窖里。
他嫌埋得太淺,7月7日下午又雇了四個工人,以“老家風水不好”為借口,把那個紅薯窖徹底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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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余金生還用羅大美的手機給家人發微信,說自己開車撞了人需要出去躲一陣,看到兒子發的,羅家人就信了。
直到8月28日,一個多月沒有收到兒子任何消息,他們才報警,此時余金生已經拿著搶來的錢逃到緬甸,在賭場里輸掉了大部分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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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1日,余金生從緬甸偷越國境準備回南陽打探風聲,被邊防民警抓獲,隨后沙玉姣和楊恒也相繼落網。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后,2025年10月24日,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余金生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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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沙玉姣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楊恒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這個結果出乎很多人的意料。
按常理,楊恒是誘騙羅大美出來的直接執行人,雖然只拿了500元“介紹費”,但如果沒有他,羅大美根本不會上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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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玉姣全程參與看管、收款、毀滅證據,也絕不無辜,為什么這兩人能逃過死刑?一審判決給出了理由。
稱楊恒事前參與預謀,誘騙被害人至現場,但未參與后續搶劫及分贓,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對較小,系從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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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沙玉姣雖然在搶劫犯罪中積極主動,被認定為主犯,但未被認定參與故意殺人,因此適用死緩。
這個區分在法律上是說得通的,直接動手殺人的是余金生,沙玉姣和楊恒沒有參與殺人環節,但余金生顯然不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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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宣判后,他立刻上訴,更令人意外的是,沙玉姣和楊恒也不服判決,全部提出上訴,而且三人上訴的理由各有不同。
余金生當庭翻供,聲稱200多萬是羅大美“自愿贈與”,自己沒有殺人,他還提出自己檢舉揭發了11條他人犯罪線索,其中一條經查證屬實,應認定立功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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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沙玉姣否認與余金生的情侶關系,聲稱自己是被脅迫的,楊恒則稱自己是被余金生蒙蔽,不知道要綁架殺人。
當這個消息曝光之后,網友直接炸鍋了,一致認為他們是為了脫罪而找出的理由,好在二審直接駁回三人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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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關于羅大美遇害案也算是告一段落,直到4月16日的時候,央視報道稱,主犯余金生已經被執行了死刑。
當這個消息曝光之后,很快就沖上了各大平臺的熱搜第一,不少人都拍手叫好,但也有人表示,三個殺人犯都該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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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網友這樣說,也不是沒有道理,畢竟這件事情太惡劣了,但想判幫兇死刑屬實有點困難,因為關鍵證據缺失了。
之前就有報道稱,這個案子在二審結束之后披露了一個耐人尋味的細節:余金生至今拒不提供他的蘋果手機密碼,導致這部手機一直無法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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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細節相當重要,因為涉案手機共有五部:余金生的一部蘋果手機、羅大美的一部蘋果手機、楊恒的一部國產手機、沙玉姣的三部國產手機。
司法機關通過技術手段恢復了楊恒和沙玉姣手機里的部分內容,但內容極少,他們在作案過程中及時刪除了聊天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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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關鍵的是余金生的手機,如果他配合解鎖,里面很可能存有策劃犯罪、分贓、逃亡等關鍵證據。
但余金生就是不交密碼,后來羅大美的妹妹在接受采訪時透露,沙玉姣曾親眼看到余金生在南陽向南召轉移羅大美的途中解鎖了羅大美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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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余金生自己也承認,在囚禁期間羅大美曾告知他解鎖密碼和轉賬密碼,如今不交出密碼,可見還有隱情。
這直接影響對案件的完整還原,比如楊恒到底知道多少,沙玉姣在殺人環節中扮演了什么角色,甚至是否存在其他未被追訴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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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關鍵證據缺失,沙玉姣和楊恒才得以“逃過一死”,不是法律偏袒他們,而是證據鏈條到不了故意殺人的程度。
從法律角度看,這個判決是嚴謹的,但從情感角度看,羅大美的家人無法接受,他們撤回了附帶民事訴訟,放棄經濟賠償,只求重判三名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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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余金生已經被執行的死刑,至于那兩個幫兇,羅大美的妹妹也表示,自己會繼續尋找新證據,就算他們服刑出來,也會繼續追究!
對此,你們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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