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央視網
38歲的張衛國在2023年初花近20萬購買了某主流新能源品牌的緊湊型純電動轎車。彼時,車企宣傳CLTC續航510公里,銷售向張衛國承諾“實際續航不低于420公里,快充40分鐘就可以從20%充至80%”。
在后續使用中,張衛國認為“車輛符合預期”“滿電狀態可以輕松跑一周”“周末帶家人去周邊景區往返200多公里不是問題”。
直到2025年12月的一個清晨,張衛國啟動車輛后,中控屏彈出“系統已完成優化升級”(以下簡稱“OTA更新”)的提示,沒有詳細的更新內容說明和信息,張衛國回憶稱“甚至都沒記得點過同意”。
但這場夜間靜默的OTA更新,卻讓張衛國覺得車子開始“不太對勁”了。
首先,車子沒有了以往的迅猛提速,油門踩到底的加速感明顯弱化。一周后,他與家人出游,充滿電時,車輛依然顯示續航410公里,但行駛到60公里時,電量顯示只剩50%。“按照這個速度,根本無法順利返程”。于是,他只好中途充電補能,發現原來充電40分鐘的同類型快充樁,車輛竟然顯示充滿要一小時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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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那以后,我開始特別在意車子的續航,”張衛國說,“我發現按以前的跑法,現在只能跑不到300公里,電機輸出也被明顯限制,動力差了很多,掉電也變得忽快忽慢,剩余續航變得無法預判。”
他聯系4S店詢問原因,工作人員一口咬定“車輛沒有問題”“是冬季低溫影響”,并特別強調“動力下降是系統優化后提升了電池安全性,屬于正常調整”。對于是否修改BMS(電池管理系統)參數、是否進行鎖電等問題,工作人員未直接回應。
在店里,他遇到了同款車型的車友,添加了微信群發現,不少人遇到了與他同樣的問題——都是在某一次系統升級之后,車輛表現出現異常,“甚至有人貼出充電記錄,實際充入的電量少了不少,大伙都覺得是被‘鎖電’了。”
張衛國的遭遇不是個案。《鋒面》記者梳理發現,2026年3月,全國12315平臺關于車企OTA鎖電的相關投訴在1個月內超過1.2萬件,同比上漲273%,最終官方監管介入,8家車企被約談,3家因違規被立案調查,2家車企撤回爭議升級包并承諾恢復性能。
事實上,早在2021年威馬EX5發生多起自燃事件后,就通過OTA更新限制電池的充電上限與放電功率,被中消協點名,成為早期典型鎖電維權的案例。
但為什么多年過去,“鎖電”現象屢禁不止?究竟如何解決新能源車不斷“鎖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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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算盤”
一些車企未經過消費者同意,通過OTA遠程升級或到店軟件更新,從而修改電池管理系統的參數,限制動力電池充電的上限、放電深度、充放電功率,從而導致續航縮水、充電變慢、性能下降等情況,即為“鎖電”。
某新能源車企電池前BMS算法工程師的李維新(化名)認為,“車企‘鎖電’原因有很多。”他分析:“部分車型出廠的時候就存在電池一致性差、熱管理缺陷、電芯質量不穩定等問題。這種問題會導致后期出現故障、自燃的風險增加。但對于車企而言,大規模的召回,包括電池更換、工時、運輸、品牌損失加在一起,成本可能要以億計,非常之昂貴。”
李維新說,“鎖電”就是一種“零成本的修復”,即通過軟件更新,限制電池充電、放電的深度和功率,從而降低故障風險,對外則宣稱是“系統優化”。
根據國家規定,8年/12萬公里電池衰減超過20%需要免費更換。“但鎖電后,電池實際可用的容量變少了,充放電循環減少了,衰減速度就會明顯變慢——因此,車企可以大幅減少質保期內換電池的支出。”
而這樣做的好處更是顯見的:如果一個車企一年銷量達到百萬級別,那么一次簡單的“鎖電”,就可以每年節省數十億元的質保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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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車企‘鎖電’也不完全是出于自身成本考慮。也有一些老款車型因為參數不一致,通過‘鎖電’與新款統一,從而降低售后運維的復雜程度。”李維新補充道,“還有車企將標配的高功率或者長續航模式先‘鎖電’,然后轉為付費訂閱,從而開辟售后的盈利渠道。”
“‘鎖電’的本質,是將成本與風險轉嫁給車主。明顯觸碰了法律紅線。”北京職業律師楊彤在接受《鋒面》記者采訪時指出,“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角度看,車企單方面‘鎖電’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分析,車企屬于單方面變更合同,構成違約、侵犯財產權。車主可從法律角度維權,要求恢復性能、賠償損失,涉嫌欺詐的可主張退一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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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難點
早在“鎖電”事件首次出現的2021年,工信部就曾發布《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的意見》(工信部通裝〔2021〕103號),明確要求“OTA升級必須充分告知、用戶同意”。2025年2月,工信部與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文《關于進一步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準入、召回及OTA管理的通知》(2025-02),更是進一步強調“OTA核心參數變更需要先獲得許可、再進行備案。”
盡管相關法規為單方面“鎖電”設置了明確條款,卻依然沒能杜絕車企的“鎖電”行為。李維新認為,問題的核心在于車企和車主處于極為不對等的天平兩端。“新能源車是‘由軟件定義的終端’,車企牢牢掌握著BMS底層的核心控制權,用戶完全被隔絕在技術和權利之外。”
根據相關調查,有62.8%的車主遭遇未經同意、夜間自動安裝、沒有撤銷選項的強制OTA升級。“甚至升級說明就‘系統優化’四個字,根本不告訴你更新了什么,從而達到隱瞞鎖電的目的。”李維新說,“車主在面對核心參數時沒有話語權,無法拒絕,無法回滾系統,成為完完全全的被動接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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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法律層面,盡管多項法條適配,但司法實踐中對“合理的安全保護”與“惡意鎖電”的認定模糊,成為相關界定最大難點。
“首先,我國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都沒有針對‘鎖電’進行明確的定義和分類。這就導致在司法實踐中,法院時常陷入兩難境地:惡意鎖電的認定往往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技術標準或鑒定證據,但若要認定為合理安全保護,用戶的權益又會受損。”楊彤說。
李維新也提到,國內缺乏關于“鎖電”的專項鑒定標準、權威檢測機構、專業設備,導致無法精準量化,難以區分電池正常衰減與人為鎖電的區別。
“在實踐中,法院或者監管部門無法獲得完整的技術證據,只能依靠車企單方面解釋。”楊彤認為,這就陷入了一種車企“既當裁判又當選手”的怪圈。據她了解,國內目前的鎖電維權案件,大多以調解、和解、撤訴告終,法院極少明確認定車企是惡意鎖電。
梳理國內近些年的鎖電維權案例,車企面臨的結果大多是被約談、整改,甚至在2025年上海的一起案例中,兩名維修工因私自解鎖車企電池而被判破壞計算機系統罪。
種種障礙讓消費者維權舉步維艱——張衛國和車友們集體向12315、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后,調解進展得“相當緩慢,讓人很焦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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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枷鎖”
電池系統開發工程師金敏曾建議車企應該開放選擇權,由用戶自主決定充電區間,而非車企替用戶做決定。“鎖電可以小幅改善電池壽命,降低熱失控風險,但并非絕對的安全。”他表示。
京師深圳律所張巍巍認為,電池數據屬于個人信息,車企鎖電、數據采集需要合法向用戶取得授權、合規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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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楊彤則認為應當將法條細化,加大對違規OTA修改動力電池數據的處罰和判賠力度。“鎖電侵犯了用戶的知情權、所有權,安全不是其無責的借口,車企需要平衡技術安全和用戶的權利。但只有判罰落入法條,才能真正形成規制力。”
李維新認為,監管端需要強化OTA的審批與告知。“OTA的審批寬松、告知機制形式化,事后監管薄弱。我認為全行業都應該達成共識——汽車OTA不是手機更新,是關乎用戶安全和自身權利的重要行為。”他進一步建議,建立分級審批系統,強制升級文案透明化,強制標出拒絕按鈕,建立一個OTA的監管平臺,實時監測車企的升級內容。
2026年3月,工信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關于規范新能源汽車遠程在線升級(OTA)行為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四大禁令”,瞄準汽車惡意鎖電的行為,包括嚴禁靜默強制升級、嚴禁鎖電降配、嚴禁掩蓋缺陷逃避召回、全量備案接受監管等內容。
“新規剛落地,執行周期短,車企仍有‘窗口期’。新規的力度和效果,關鍵在于如何實施。”楊彤表示,希望未來能夠在新規的基礎之上,強制車企公開或半公開官方參數、升級日志和BMS數據。
“我的訴求是,能夠有一個公正的第三方檢測標準和鑒定機構,告訴我車輛是否被‘鎖電’,”張衛國說,“降低個人檢測的成本,解決我們‘看得見問題卻拿不出證據’的尷尬。希望能在未來制度完善的情況下,不再要求我們車主‘自證’,而是由車企證明其行為的合理性。電池的‘鎖’與‘不鎖’,應該由我們車主自主選擇。”
(圖片均來自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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