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揚子晚報
4月17日,獨立搖滾樂隊橘子海通過官方微博及經紀公司發布嚴正聲明,直指華為終端在Pura 90系列手機營銷中,未經授權大規模使用 “橘子海” 概念進行商業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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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海樂隊在微博長文中表示,年初華為曾就新品手機營銷內容與其接洽合作,樂隊當時對大廠的審美與創作者尊重表示認可,后續得知項目更換內容方向與藝人后也表示理解。但隨著華為Pura 90系列官宣發布,樂隊發現該機型主打配色命名為 “橘子海”,并以 “一起去看橘子海” 等為核心宣傳語,在全國多地商圈、地鐵、戶外大屏及線下門店開展大規模營銷推廣,甚至在官宣海報中搭配了樂隊代表作相關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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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橘子海樂隊經紀公司@ABY_Official 發布嚴正聲明并直接艾特華為官方。經紀公司聲明中表示,近日,華為終端就其旗艦產品 Pura 90系列手機開展大規模商業推廣活動,將“橘子海”作為該系列主推配色的核心品牌概念,配以“看慣了人山人海,就去看橘子海”“一起去看橘子海”等宣傳語,在多個自媒體平臺、全國多地核心商圈、地鐵站點、戶外大屏同步鋪設。與此同時,華為終端更以“橘子海”主題對旗下品牌門店進行整體改造,將“橘子海”概念的商業使用規模擴張至線下實體空間。聲明稱:“以上行為,嚴重侵犯了橘子海樂隊的合法權益。”
公開資料顯示,橘子海(Orange Ocean)是中國內地英倫搖滾樂隊,組建于2012年,由主唱兼吉他手張坤明、鼓手卿溪、貝斯小路組成。2023年,參加愛奇藝音樂節目《樂隊的夏天第三季》。代表作包括《夏日漱石》《有暖氣》等。
這并非樂隊首次就“橘子海”維權。企查查APP顯示,去年12月,橘子海樂隊經紀公司看看月亮(上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曾起訴一點點奶茶關聯的生根餐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案件已在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開信息顯示,此前一點點推出橘子系列新品時,曾使用“一口三重奏,如同置身橘子海”進行宣傳。
據悉,橘子海樂隊張坤明已申請注冊多枚“橘子海”相關商標,國際分類涉及燈具空調、家具、教育娛樂等,當前部分商標已注冊成功。此外,“橘子海”已被多方申請注冊為商標,申請人包括酉陽縣某裝飾城、南昌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國際分類涉及餐飲住宿、通訊服務等,當前商標狀態多為已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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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注意到,繼華為指侵權之后,不同品牌也發布類似文案。比如,優樂美于4月17日晚發布:“初夏,橘子海,和你。這么浪漫的粉橙色橘子海,當然要和ta一起看啦。”喜之郎4月17日晚發布:“明天周六一起去看橘子海嗎?聽說橘子海搭配橘子果凍浪漫值+999。”瑞幸4月17日發布“天藍著藍著就橙了,時間,自然會跟我們邂逅#橙C美式這片橙子海”,也有網友調侃稱其為“易烊千璽效應”,疑似出現人傳人現象。“big膽,你侵權了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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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學者、兼職律師吳丹紅告訴@揚子晚報記者,“從我個人的法學研究和執業經驗角度看,對于橘子海樂隊起訴華為Pura 90系列營銷侵權,核心結論明確:商標侵權主張不成立,不正當競爭是其唯一維權路徑,但舉證難度較高。”
吳丹紅解釋說,我國商標實行分類保護原則,橘子海樂隊注冊的“橘子海”商標,未覆蓋手機及廣告銷售相關類別。且“橘子海”本身為描述海景的通用詞匯,華為將其用于手機配色命名,屬于合理描述性使用,不構成商標侵權。
但在不正當競爭層面,橘子海樂隊因《樂隊的夏天》積累了一定知名度,“橘子海”已形成與其強關聯的標識。華為曾與樂隊接洽合作,后續仍大規模使用該概念,主觀攀附惡意明顯,但需證明普通消費者存在關聯混淆認知,而兩者受眾圈層差異大,混淆可能性舉證難度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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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樂美、瑞幸等品牌跟風使用“橘子海”,屬于低風險“搭便車”行為,跨行業使用導致消費者混淆可能性更低,樂隊逐一起訴不具現實性。結合同類案例預判,本案和解概率高于勝訴,華為大概率通過賠償、授權等方式化解糾紛。這個案件也警示,獨立創作者需做好商標全類別布局,企業營銷前應完成權屬盡調,尊重原創是規避合規風險的關鍵。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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