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4 月 19 日消息,據科技媒體 The Decoder 今天報道,德國杜塞爾多夫高等法院最近宣判,將他人版權照片用 AI 二創成漫畫,并不必然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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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攝影師的版權圖片,右:被告 AI 二創漫畫
IT之家從報道中獲悉,本案起因是一位拍攝水下狗狗照片并出售作品的攝影師,起訴其前商業合作伙伴。攝影師稱被告將她拍攝的“潛水狗”照片輸入 AI 軟件,并將輸出的二創漫畫風格圖片發布到網上。
法院審理后駁回上訴,庭審人員認為,AI 二創圖片并未復制原作品的構圖、視角、光線等受版權保護要素,至于攝影主題和狗狗本身則不屬于版權保護范圍。
法官還引用了歐洲法院的最新裁決,強調界定侵權不只是看圖片整體是否相似,而是要關注是否采用了可識別的創作性元素。
此外法院還明確指出,AI 生成作品只有在人類做出“可識別的創造性決策”時,才能獲得版權保護。僅僅是選擇生成圖片或輸入通用提示詞并不足以構成“版權意義”的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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