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拿到檢察院的變更起訴書后,謝先生多年的堅持終于迎來轉機。這意味著,困擾他將近九年的父親謝某中在獄中遭虐待死亡一案終于有了新進展。“從最初被認定為正常死亡到如今依法認定非正常死亡,這九年的維權路走得異常艱難。”謝先生說。
2017年1月15日,謝某中在安徽省阜陽監獄突然死亡。就在事發前一個月,謝先生還曾前往監獄探望父親,彼時謝某中身體正常沒有異樣。謝先生稱,事發后看父親的遺體時,身上有傷,頭頂上還有個洞,他懷疑父親在去世前遭到虐待。
謝某中在離世前遭遇了什么?當地檢察機關在不同時間段曾做出不同的結論。最開始,阜陽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謝某中在監獄內未發現被虐待、捆綁的行為,其屬于正常死亡。在家屬的持續反映下,2023年,阜陽市檢察院認為,謝某中在監獄內遭到安徽省阜陽市監獄第十四監區教導員許某華的捆綁約束。檢察院之后決定對許某華提起公訴。2023年7月,該案一審開庭審理。次月,許某華因犯虐待被監管人員罪,被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雖然相關人員受到了刑事處罰,但謝先生認為,檢察院并沒有改變謝某中是“非正常死亡”的事實。經過謝先生的持續申訴,阜陽市人民檢察院于2025年11月經重新調查核實,認定謝某中系非正常死亡。2026年3月,該案公訴機關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檢察院對原起訴書進行變更,刪除了此前“系在自身多種疾病的基礎上,癲癇發作引起心源性疾病惡化導致猝死”的鑒定結果。
近日,謝先生告訴新黃河記者,一審判決后,許某華也進行了上訴,后續因為檢察院根據新證據變更了起訴書,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案件發回潁東區法院重審,案件將于近期開庭審理。
![]()
謝某中在獄中遭虐待死亡
轉獄19天后突然離世
謝某中生于1964年,安徽省亳州市利辛縣人,去世時年僅53歲。1999年12月28日其因犯故意傷害罪(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被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00年8月24日被投送安徽省巢湖監獄服刑。2010年4月,經鑒定,謝某中患有癲癇頻繁發作伴精神障礙、膽石癥,病情未有效控制,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同年5月14日被暫予監外執行,后因違反暫予監外執行的規定,于2015年9月10日被重新收監執行。2016年12月28日,謝某中從巢湖監獄調至阜陽監獄服刑。
然而,就在轉獄后僅過去19天,也就是2017年1月15日,謝某中的兒子謝先生得到消息,父親在監獄突然發病,送醫后經搶救無效死亡。“我當時根本就不信,事發前一個月我還去探監過,那時父親的身體狀況還很好。”謝先生稱,父親患有癲癇等疾病,但只要按時吃藥并沒有太多大礙。讓他不解的是,謝某中在巢湖監獄正常服刑10多年,轉到阜陽監獄僅僅19天就死亡。由于對父親的死亡存在質疑,謝先生持續向檢察機關控告。
![]()
涉案獄警被立案偵查
2018年10月16日,阜陽市人民檢察院曾答復稱,該院經依法調查查明,謝某中生前患有癲癇、哮喘、心臟病、肝硬化、膽結石等多種疾病,其在阜陽監獄服刑期間犯病時能得到及時治療,未發現阜陽監獄對其有虐待、體罰等違法行為。謝某中死亡系在自身多種疾病的基礎上癲癇發作引發心源性疾病惡化導致猝死。根據有關規定,屬于正常死亡。謝先生不服,繼續提起復議和復核。阜陽市人民檢察院復議答復書上回應稱,謝某中認定正常死亡認定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維持原答復意見。而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則在復核決定書里表示,阜陽市人民檢察院的復議結論適當,決定維持其復議結論。
轉機出現在2023年,在謝先生的持續申訴下,4月28日,阜陽市人民檢察院在一份答復函中稱,經調查,2017年1月6日,謝某中從阜陽監獄專管監區調入十四監區,因不服從管理、罵人等,該監區政治教導員許某華安排值班罪犯將謝某中捆綁約束。1月10日,謝某中被解除約束。1月15日凌晨,謝某中發病,被送入監獄醫院搶救,后轉至阜陽市第二人民醫院救治,當日凌晨2時50分被宣布臨床死亡。謝某中死亡后,阜陽監獄委托華東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對謝某中死亡原因進行鑒定,經鑒定,謝某中系在自身多種疾病的基礎上,癲癇發作引起心源性疾病惡化導致猝死。
答復函中還稱,該院委托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鑒定中心組織國內相關法醫病理專家對謝某中2017年1月6日18時至1月10日9時被捆綁約束與其死亡是否存在因果關系進行專家論證。論證意見為:根據現有材料,結合組織病理閱片情況,不排除謝某中生前被捆綁約束與其死亡有一定因果關系。隨后,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檢察院對許某華提起了公訴。
當事獄警一審獲刑八個月
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顯示,2017年1月6日,許某華安排值班罪犯對謝某中進行約束。值班罪犯用自制約束帶將謝某中雙手、雙腳、膝蓋捆綁約束至十四監區二樓病房內床上。1月7日謝某中曾被短暫解除約束,但在洗澡后卻被繼續約束在原來的病床上,一直到1月10日許某華值主班。當日9時許,謝某中被解除約束,后被兩人攙扶至衛生間洗澡。11時許,謝某中由其他罪犯用擔架抬入第十三監區服刑。1月12日、13日、14日,謝某中因病去監獄醫院治療。1月15日1時10分左右,監室值班罪犯發現謝某中呼吸困難、抽搐,隨后用擔架將謝某中送至監獄醫院進行搶救,2時許由120急救車轉送阜陽市第二人民醫院救治,2時50分許阜陽市第二人民醫院宣布謝某中臨床死亡。
![]()
圖為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法院
庭審中,許某華認為是謝某中不服從管理,有攻擊他人的傾向,采取保護性約束。同時,許某華說,他與謝某中不認識、不了解,沒有犯罪的主觀意圖,其行為最多是執法不當。不過,在庭審中有證人稱,罪犯發病比較嚴重、頭腦不清醒還有打架違反監規時,民警會對罪犯進行約束。一般民警安排值班罪犯進行約束,讓罪犯躺在床上,然后用約束帶把罪犯的上下肢全部固定在床鋪上,完全動不了。另有證人表示,謝某中在監室表現還可以,不打人,不罵人,就是有些病。犯病的時候,有些煩躁。謝先生不理解的是,如果監獄自己沒辦法處理,完全可以交給專業的醫療機構,而不是采取粗暴的手段對待自己的父親,將其綁在床上好幾天。
法院最終認為,謝某中雖然自身患有癲癇等多種疾病,但根據證人證言、監控視頻顯示,案發時其并未有自傷、自殘情形,也沒有其他明顯攻擊他人的行為,不需要出于保護性目的對其進行約束。被告人許某華系第十四監區的政治教導員,對罪犯負有監管改造職責,但其明知謝某中不符合約束條件,仍下達約束謝某中的命令,一直到1月10日上午9時許解除,在該時間內并未對約束一事進行跟蹤、關注。
![]()
變更起訴決定書
法院認為,許某華行為構成虐待被監管人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許某華歸案后對約束謝某中的事實無異議,僅辯解其行為不構成犯罪,其對行為性質的辯解,不影響其坦白情節的成立,故可對其從輕處罰。最終,許某華因犯虐待被監管人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檢察院重新認定系“非正常死亡”
謝先生告訴新黃河記者,一審判決后,許某華提起了上訴。與此同時,謝先生也在持續向檢察機關申訴,要求依據事實出具其父親的死亡結論。2025年1月和8月,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在兩次出具的群眾信訪答復函中回復謝某中的家屬稱,因本案疑難復雜,需延長辦理期限。
![]()
信訪答復函
2025年11月,阜陽市人民檢察院在給謝某中近親屬的信訪答復函中說道,2018年,該院根據當時調查掌握的證據,認定謝某中系正常死亡。因案件出現新證據,經重新調查核實,認定謝某中系非正常死亡。
今年3月,謝先生收到了阜陽市潁東區人民法院的變更起訴決定書。該決定書承認,在法庭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事實與起訴書指控事實不符,現根據查明事實對起訴書進行變更。新黃河記者梳理兩份起訴書發現,新的起訴書刪除了“經鑒定,謝某中系在自身多種疾病的基礎上,癲癇發作引起心源性疾病惡化導致猝死”的表述。
![]()
圖為法院傳票
“后續因為檢察院根據新證據變更了起訴書,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案件發回潁東區人民法院重審,最近這個案子也要開庭了。”謝先生說,他希望這次庭審能更明確許某華的虐待行為,給予其最相應的判決,還父親一個公道。同時,謝先生還向相關部門遞交了控告材料,他打算對前期鑒定的結果和辦案過程進行追責。
(新黃河客戶端記者:鄭旭)
(來源:新黃河)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