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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體報道稱[i],網絡作家“江山提筆”發現自己在起點連載的小說,被盜版網站照搬內容,但相比自己更新的245章,盜版網站已經更新到了1369章。他忍不住發聲:“盜版網站的槍手這么卷的嗎?”筆者想到一個問題,就本案中的續寫部分,如果作者民事起訴維權,法院會怎么判?今天就和大家聊一下這個問題,重點討論如果續寫部分質量高,讀者反饋好的,法院會不會不判停止侵權,而允許其在支付版稅的情況下繼續發布?
一、盜版網站哪些行為是侵權的?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了作者享有的17項人身權和財產權權利,發布作品及續作的盜版網站的行為至少侵犯了以下權利:
1、發布原書的前245章內容。
此行為侵犯了原作者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需要承擔停止侵權和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賠償損失的標準為原書字數的稿費標準的若干倍,具體以法院視侵權的嚴重程度來確定。
2、以原作者名義發布1124章續寫內容,續寫的內容至少使用了包括主角林浩在內的多個角色名稱,且涉及原書的“詭異”主題,且依然以原作者名義發布。
首先,此行為侵犯了原作者的署名權。其次,續寫的內容使用了原書的部分元素,構成著作權侵權,侵犯了原書的保護作品完整權和修改權,所以需要承擔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賠償損失的標準包括:續寫部分的獲利,如果續寫部分給原作者造成其他損失的,比如質量不高引發的聲譽受損、文章內容抄襲他人內容或者損害第三人聲譽的,也需要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
二、法院會不支持停止侵權訴訟請求嗎?
也許有讀者會問:如果續寫小說有一定質量,且使用續寫者真名或筆名的,此時原書作者民事起訴續寫者,法院是不是會判不停止侵權?就筆者對法律和相關案例的理解,絕大多數情況下,法院會判決停止侵權。因為續寫的小說肯定會用到原書的情節、人物名稱、性格特征、角色關系這些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元素,如果著作權人主張停止侵權的,法院就應當支持。但如果案情符合法律原則的情況出現,比如,比例原則,法院的立場可能有松動。
比例原則源于德國行政法,但在知識產權領域多有實踐[ii]。具體內容可以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前經濟形勢下知識產權審判服務大局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條的規定:如果停止有關行為會造成當事人之間的重大利益失衡,或者有悖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實際上無法執行,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進行利益衡量,不判決停止行為,而采取更充分的賠償或者經濟補償等替代性措施了斷糾紛。
這里可以參考金庸訴江南《此間的少年》侵權案的二審判決,案情是江南使用了金庸先生多部作品中的人物名稱、性格、關系等元素創作了《此間的少年》一書,該書為情節與金庸小說無關,法院認定[iii]:《此間的少年》與《射雕英雄傳》《天龍八部》《笑傲江湖》《神雕俠侶》四部作品在人物名稱、性格、關系等元素存在相同或類似,但情節并不相同,且分屬不同文學作品類別,二者讀者群有所區分。為滿足讀者的多元需求,有利于文化事業的發展與繁榮,在采取充分切實的全面賠償或者支付經濟補償等替代性措施的前提下,本案可不判決停止侵權行為。但該書再版,需按照其再版版稅收入的30%支付給著作權人。
歸根結底,知識產權是人為創設的權利,如果知識產權保護和公共利益不符,或者造成當事人之間的重大利益失衡,法律給了法院妥協的空間。比如《此間的少年》侵權案,一審法院判決停止侵權,這會讓這本有一定文藝價值的書不但無法再版,連庫存的書都要銷毀,二審法院經慎重考量,最終還是改掉了一審判決,被告方賠償照付,但停止侵權就被去掉了。當然,《此間的少年》一書雖然使用了金庸著作的元素,但情節上是和金庸著作無關,不能算續作。
除了比例原則外,美國著作權法有轉換性使用的規定[iv],指使用人借用其他版權人作品,并在此作品基礎上產生具有新信息、新美感、新洞察和新理解的新作品,也可以構成合理使用,不用停止侵權。
我國《著作權法》與之有關的規定為24條第2項: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稱、作品名稱,并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但續寫作品要達到“轉換性使用”要求的具有新信息、新美感、新洞察和新理解的新作品的難度較高,筆者很難想象出這樣的案例。
本文作者:游云庭,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識產權律師,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
[i] https://www.sohu.com/a/700522448_120952561?edtsign=775E2C6D676FE431044B097EB5E94C65BD0F79DF&edtcode=dHh9FFtdHHNSSrQ3b9eG0Q%3D%3D&scm=1103.plate:280:0.0.1_1.0&spm=smpc.home.top-news5.5.1689483603025A5oXoZw_1467
[ii] http://www.iprdaily.cn/news_32661.html
[iii] https://www.sohu.com/a/677186979_121123759
[iv] http://kjycb.tsinghuajournals.com/article/2018/1005-0590/113209G-2018-9-1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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