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高新區青特悅海府二期虛假宣傳,具體內容如下:小區存在各種問題,業主找開發商協商解決,開發商不予理會,廣大業主紛紛給區長信箱,青島12345舉報投訴,小區沒有開放日,本周四到周六開發商急沖沖交房,引起廣大業主強烈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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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投訴問題一高速擴建:本人于2021年4月份在青特悅海府(夢海路30號)購置一處商品房,購房時青特置業沙盤明確標注距離青蘭高速70米,未告知高速擴寬計劃,實際北側高速路距離場地(樓體)控制線約35米,距小區圍墻約30米,存在虛假宣傳,涉嫌欺騙購房者,并在未通知已購房者情況下多次修改沙盤。雖符合《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距離標準不少于30米,加裝隔音窗,我天天關窗嗎,合理嗎?青蘭高速距離31米,卡著標準線沒有一點責任嗎?請問是否可以加裝全封閉隔聲屏障?請問有什么解決措施和補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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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城陽區區住房城市建設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市場監管局落實,于8月10日回復如下:
市民您好!經區住房城市建設管理局核實,售樓處對相關不利因素已進行公示告知。此處先規劃房屋,后規劃的高速擴建,關于青蘭高速建設隔音屏障問題,建議向青島市高速管理處咨詢反映。關于反映虛假宣傳問題,經區市場監管局落實,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的規定,來信所反映的問題屬于合同問題,建議您通過司法途徑進行解決。感謝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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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投訴問題二車庫問題:售房時置業顧問信誓且且車庫品質如何如何好,做客廳一樣做車庫,打造網紅車庫,一口咬定是刷地坪漆,然而現實情況是:地下車庫減配嚴重,品質大幅降低,根本不是地坪漆,刷一遍水泥地草草了事與購買時宣傳的青島最火網紅車庫差異太大,這種減配嚴重的情況侵害了廣大業主的權益,請貴司信守承諾,盡快整改,保證地下車庫約定的品質。
關于車位券問題:前期買房的業主不僅房價價格高,車位也不贈送。買房時開發商承諾贈送車位券,一張車位券抵 5萬(且僅限購買車位當天有效)。車位原價 8萬,用劵就是原價13萬,去掉5萬券還是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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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到5萬的車位券,直接告訴業主開盤第一天使用,過期不能用,那有些業主根本就不知道車位是哪天開盤的,問有什么辦法解決,回答是需要回去核實溝通的過程中一直問業主想要什么補償,提一個一個不行,問青特能補償什么,直接回答什么也補償不了的提到車位用不用券都是8萬的時候,直接回復是我想賣多少就是多少,就喜歡這種霸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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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特悅海府二期車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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