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我專程去了下南通市崇川區法院立案庭,找夏建華個老小子。帶了張半小時賺1萬元現金勞務費(某圈收入,朋友送給我的)的照片。我問夏建華,想不想要這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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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建華說他是調解員了,他不管了。
還算識相!
2023年,我代理我父親(現已故)和我姑姑,起訴嚴有華個渣滓無賴。是個撫恤金+遺產款的法定繼承糾紛案。遇到崇川法院南通港法庭時任法官夏建華,不講程序和證據規則,主觀臆斷瞎判案。
2023年11月,判決書一下來,我就快遞出“宣戰函”,旋即以泰山壓頂加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炮打了夏建華一篇直奔十萬加熱文。
夏建華的分管領導,崇川法院幼稚專委錢徐寧約談我,和他合計著,開了我張兩萬元罰單。按程序,該是報請院長陸燕紅簽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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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他們出拳打在了棉花上。
執行局沒弄到我一分錢。我對執行干警保建軍明說的,我名下沒錢的,這2萬元必須夏建華出。誰開罰單誰給我吃回去。
并回函錢徐寧,奚落朱啟平(時任執行局法官)給我躺平,黃立威(時任執行局長)在我這沒有威立。
那段時間,南通港法庭有了個新庭長,陳美。那天我在陳橋街辦玩,準備到信訪辦捉拿渣滓無賴資深纏訪戶嚴有華(這廝在信訪辦被我當眾抽了不下兩次,其他地方捉他不著)。遇到陳美到陳橋街辦司法所談事。我就叫陳美回去轉告夏建華,把2萬塊趕緊給我繳了。
后面,我又去南通港法庭,要去捉拿夏建華。結果撲了個空。這老小子出差了。但庭長陳美在。瞎聊了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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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我跟你們庭夏建華有點事。和他掐架的時候,你還沒來做庭長。那會沒有庭長,副庭長鄒亞,我一聽她說話,就知道是不管事的,我不高興找她。你說,我跟夏建華的事,是找他當時的實際領導錢徐寧,還是找你這新庭長?
陳美還是挺乖的。說找她陳美。貌似有點擔當。我反而偏不找她。還是找錢徐寧。
誰乖就不找誰。誰刺兒頭就偏找誰。
陳美說,我們老夏不容易的。
法官有啥不容易的。聽話聽音。肯定是家庭有問題。我是什么人!一猜,一打聽,命中(涉及隱私問題,就不多說了)!難怪他稀里糊涂的。崇川法院政治部黃國祥弄個自己家事都搞不定的夏建華,放在南通港家事法庭坐堂,明顯用人不當。
去年,我把夏建華捉在網上玩了幾輪。每次宣戰(函告錢徐寧),炮打,再宣戰,再炮打,都命中。小李飛刀,例不虛發。不要太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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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我老子走了。根據民俗,通報渣滓無賴嚴有華,暫停打仗半年。當然,也就暫停修理夏建華了。
那怎么昨天,我又專程去找夏建華了呢?
因為前一日即8月20日,我帶個朋友小費,去崇川法院立案庭有事。偶遇夏建華個老小子,退休后在立案庭做調解員。老小子還吹牛,說開了我2萬罰單。我懟他,罰到我一分錢沒有?
我20日去崇川法院立案庭,是個什么事呢?
7月份,我這朋友小費,在網上瞎轉悠,被河南鄭州市一家律所,今天200元(收案費),明天598元(調解費),后天2萬多元(風險代理的基礎代理費)的,套路掉2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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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舉凡正直的律師,都會考慮到當事人訴訟成本問題,不會瞎接異地案件。網上的幫要債廣告,盡特么是坑。
這傻小子后知后覺,8月17日找上我。
我看了他和對方所謂律所律師的所有聊天記錄及合同等,確認了對方幾處違規:
1,民間借貸案件,并非小額,則不適用訴前調解程序。收調解費598元,是騙錢。
2,承諾只要債務人不殘廢,就能追回債務,違規作虛假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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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執行局都不敢說這話。
崇川法院執行局執不到我一毛錢,不就例證嘛。
上月我在蘇州開會,遇到那邊法官文友告訴我,真實的執行成功率只在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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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格式化不平等條約。比如只負責一次開庭,一次之外的開庭,都要承擔差旅費(開庭次數是法官根據案情定,又不是律師定。夏建華審我那家事案,三次聽證一次開庭,合計四次還都越審越糊涂呢);比如約定發生服務合同爭議,管轄法院為鄭州某法院。等。而這些重大利害關系條款,均未以粗黑字體提示。
我考慮后,接了小費這事。
8月17日,我正式發出微信宣戰,勒令對方河南某律所,千把塊零頭錢不要了,限三天內退還整數2萬元,過期不候,三天一滿,準時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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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對方提出,要這邊撤訴,那邊就退款。我知道怎么回事。因為合同我看了,連個代理權限都沒約定。通常的代理合同,是要約定代理權限——普通授權還是特別授權的。如果是特別授權,授權到代為撤訴,才可以代撤案。因為這還算合理要求,我就給對方寬限了一天,并于20日勉為其難跑了下腿,和小費去趟崇川法院立案庭撤個訴吧。
立案庭有個徐娘半老,服務態度還不錯的工作人員,還有點擔心,說被套路到外地的錢,不啻于肉包子打了狗,能不能要回來哦?她并建議:找鄭州司法局投訴這家律所。
她不知道我是什么人。神通有那么一點點!我限令這家律所三天退款,因故加延了一天,那就必須4天內退;超時5分鐘都不可以,否則,言出必踐,非要殺他個人仰馬翻。我最喜歡打仗了。夏建華賬都算不清楚,還冒充司法權威;我二話不說,立刻放炮打他沒商量。
當日約18點,兩萬元原路返回到小費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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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徐寧個小幼稚,肯定又要惡猜我用了什么手段了。
沒啥手段。其實很簡單。箭已在弦上。錢不準時到賬,立刻兵臨城下,打爆這家律所。我發了幾句微信,麻煩了河南日報一個中層管理人員老友,和河南廣電一個高管老友,正要安排報社記者和電視臺記者,兵分兩路,去采訪這家律所的網絡獲客業務。對方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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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我也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做過摸底調查了。這家律所律師代理的案件,大批量是異地案件,并且,法院因當事人不繳訴訟費,而裁定作撤訴處理。說明這家律所,在網上忽悠當事人,騙到錢后,普遍和當事人發生了糾紛。大批量的,法院收案再因當事人不交訴訟費而裁定作撤訴處理,這其實也是浪費司法資源,擾亂司法秩序。這已是自媒體時代的一個社會問題了(律所幫追債的攬客廣告,往往打在某音、某手、某度等新媒介上)。
手到擒來兩萬塊。不費吹灰之力。
這就是我老于的辦案效率,和執行效率。
既然20日偶遇了夏建華這老小子,21日我是得再專程去崇川法院立案庭找他比劃比劃,曬曬戰績,吹吹牛皮的了。論辦案能力、效率和執行能力、效率,夏建華根本不是我的對手。
連崇川法院執行局,都不是我的對手——王永亮、陳江濤除外。該局至今沒執到我一分錢,倒幫我執行了兩個案。
為什么王永亮除外?2023年我那家事案,是部分勝訴,部分敗訴(此案之外我操盤的任何案件,目前無一敗訴)。去年,關于勝訴部分,渣滓無賴嚴有華拒不給付。王永亮還算有點小本事,把嚴有華個渣滓無賴“執”到了。
去年底,我操盤了個銘鋮電腦訴周一波承攬合同糾紛案,案號(2024)蘇0602民初14149號,承辦法官黃亮。今年進入執行環節后,陳江濤也算有點小本事,把周一波給“執”到了。
錢徐寧個小幼稚,2013年11月約談時,揚言要限制我公民代理。小樣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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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沒證。第二,我也不簽任何公民代理協議,懶得麻煩居委會蓋章。我高興怎么打怎么打,誰管得著?誰管得住?
真正的高手,拿根木棍兒都能當劍用。我不會沒事出現在法院。但我經手的,操盤的案件,文書上不會出現我的名字。就是這樣。
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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