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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讀者來找我,說他不同意我的觀點,認為我不該只是討論“家暴受害者為什么多是好女人”,因為在他看來,家暴受害者不分男女,“只有好人壞人,并無男人女人”,“暴力的受害者幾乎都是好人,這 跟男人女人沒關系,不過女人體力弱勢,才是造成女方受害多的原因。”
為了證明這一點,他給我轉發了一篇“家暴中受傷的男性”的文章,主旨是認為冷暴力、語言暴力也是暴力,男性在家庭中受傷的并不少,只不過好人常常一再忍讓。
看來,在他眼里,家庭就是一個權力博弈無所不在的修羅場,誰是好人,誰就會被欺負:“ 就像《讓子彈飛》里面姜文的臺詞,好人就該讓人拿槍指著。無論男人、女人,多數畏威而不懷德,欺軟怕硬。”
對男性而言,這套說辭確實相當具有吸引力,因為這給了他們一種自我正當化的心理寬慰:“我不是壞人,畢竟我也可能是家暴受害者。女性確實受害者更多,但那僅僅是因為她們力氣不如男人而已。”
這樣的說法,其實我聽到過不止一回,總覺得哪兒不對,但一時還不知怎么反駁,這一次我決定認真想一想,它的問題到底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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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最明顯的一點,這種說法暗示,身體暴力(多由男性實施)和語言暴力、冷暴力(多由女性實施)是“等值”的,造成的痛苦也一樣,然而問題恰恰就在這里:這真的一樣嗎?
冷暴力無法造成受害者骨折、直接致人于死地,它盡管也會讓人精神抑郁難受,卻通常不至于像挨打那樣喚起一種恐懼的身體應激反應。把這些不同的暴力劃等號,恰恰證明這么說的男性根本不能共情女性遭受家暴時的那種恐懼感。
否認家暴中的性別因素,只強調道德上的善惡、力量上的強弱,事實上是在搶占道德資本,這樣,女性不再能由于身為家暴受害者而被視為更為善良的一方。事實上,這樣的話隱含的意思就是:“女性并不更善良,她們只是打不過而已,她們的語言暴力也是暴力。”
更關鍵的是:將這些予以混淆等同的說法,實際上常常正是男性施暴者將自身行為合理化的重要話術。家暴男通常都不認為自己動手有什么錯,還會振振有詞地說,那是因為妻子先開口罵了——他們動手打人往往是因為“說不過就上手”。
有時,他們甚至認為對方罵才更可恨,打人反倒是“正當的回應”,至少是雙方扯平了。我在大學里就聽說這樣一件事:一個老家東北的學生對一個南方同學拳打腳踢,因為他說“南方人嘴真臟”。顯然,他心底里覺得對方的語言攻擊比自己這樣下手更過分。家暴男的邏輯也是如此。
雖然那些主張“家暴不分男人女人,只分好人壞人”的,有的是并未對妻子家暴、反倒遭妻子凌辱的丈夫,然而令人遺憾的是,他們實際上認同的卻是家暴男一樣的邏輯,并且由于自居為受害者而更難反思自己這一立場。
當他們否認女性遭受家暴是因為性別因素時,按理來說,那么既然同為受害者,“好人應該支持好人”,去譴責那些家暴男而聲援遭受暴力對待的女性,但他們卻自動做出一個防御性的反應,那意思是:“不要因為家暴的施害者是男性而牽連我,我雖然是男性,但我也是受害者,是好人。”
也就是說,此時他們又認為性別因素是重要的,唯恐自己因為男性身份而被看作是壞人——這是一種自憐,這個“好人”關心的不是“好女人”的痛苦,而是他自己的處境,說不定還認為自己的痛苦不亞于對方。這或許是又一個很好的例證,證明同情心是一個有力量的人才能具有的品質。
如果家暴和性別因素無關,女性受害者多只是因為體力弱,那就無法解釋家暴男為何不打外人,而只針對特定對象,畢竟體力不如他的多的是;當然也不能解釋地區差異:根據常識,文明發達地區的男性同樣體力優于女性,但像在上海,家暴現象少得多,因為社會普遍認為“三等男人打老婆”(只是舉例,無意標榜上海如何文明發達)。
因此,在這種說辭的背后,隱含著這樣一層意味:家庭暴力類似于一種自然現象,兩性之間的體力差異客觀存在,而體力強的不可避免就會控制不住欺負體力弱的,仿佛這是不可改變的“自然之理”。這種想法好比你去問一個惡霸,為什么要霸凌自己,他答:“不為什么,因為我力氣比你大。”
在此,人際互動被簡化為僅有權力維度上的強弱之分,而這種社達主義的叢林法則,常常就與一種有毒的男性氣概緊密相連。家暴當然和男性氣概有關,因為暴力正是權力支配的終極武器,相較而言,“女性氣質”則通常被認為是“去暴力化”的——當然也有家暴丈夫的女人,但耐人尋味的是,她們的公眾形象更接近于“男人婆”。
否認兩性的差異,其實本身就源于一種男性本位觀。許慧琦在《“娜拉”在中國:新女性形象的塑造及其演變,1900-1930年代》一書中指出,近代中國盛行的大敘事,“清一色都是男性本位”,即便涉及女性解放也不例外:
男性本位觀的女權思想鼓勵女人做男人從事的事,到男人主宰的社會場域活動,卻不會相應鼓勵男人做女人做的事,或發展良好的女性化氣質。一言以蔽之,男性本位觀抱持“男人是人,女人(至多)是類男人”的心態。
翻譯一下,“只有好人壞人,并無男人女人,家暴受害者多只是因為女性體力較弱”,也隱含著這樣一層意思:“男人是人,女人只是體力較弱的類男人。”由此,它否認了女性特質,因為據此理解的人性,其實就是男性。
這一理解所立足的那種叢林社會的權力博弈,實質上正是男權文化的可靠特征。這種想法絕非偶然,而與中國社會的文化結構有著莫大的關系,因為在幾千年的歷史上,在中國家庭內部要捍衛自己的利益,權力地位幾乎是唯一決定性的因素,這就是為什么“宮斗”劇那么盛行。在這樣的封閉結構下,談不上現代權利,因為“斗”是零和博弈,只有“我強你弱”。
女性要不至于遭到家暴,前提是男性克制使用暴力。在西方的文明進程中,騎士文化將女性的青睞視為榮耀的來源,而紳士風度將“女士優先”視為一種文明修養的必要組成部分,這未必是現代意義上的兩性平等,但至少“女性不是暴力實施的對象”這一點已被內化,而現代法治基礎上的權利觀念則進一步確保了女性的人身安全。
不得不承認,在我們的文化傳統里,缺乏這樣的思想資源,女性在家庭內部是否受到善待,取決于大家長的善意,但即便是“君子”,也認為女性就像未成年人一樣,有必要加以“管教”,沒有什么特定的文化規則制約著男性不能對女性動用暴力,只有無窮無盡的權力博弈。
這就是為什么我們會面對這樣的現狀,也是為什么女性會更樂于擁抱“文明”和現代性,現在的問題是,男性也應該跟上了,那個造成無數痛苦的醬缸并不值得留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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