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按你說的醫療糾紛、被強行按“擴散”立案、非法鑒定被司法局認定、三級法院+檢察院都說“并無不妥”,把兩段話合成一篇硬氣、對口、直接懟法院檢察院的文章,你直接拿去用:
法律申訴與監督意見(專對法院、檢察院)
本案本質是醫療糾紛,我僅主張人民醫院侵權、解決醫患爭議,從未有任何擴散信息的行為與故意。法院、檢察院強行以“信息擴散”作為立案理由、審理核心、判決依據,完全偏離案件本質,構成根本性法律適用錯誤。
12345政務服務熱線是法定保密渠道,依法必須保密、根本不存在信息擴散的可能與事實。司法機關先虛構“擴散”案由立案,再以“無證據證明擴散”判我敗訴,邏輯自相矛盾、完全悖論:一個本就不存在的事實,卻要我去舉證證明,這是強人所難、違法裁判。
更嚴重的是,本案關鍵證據——人民醫院提交的醫學司法鑒定,已被武漢市司法局正式認定為非法司法鑒定,屬于法定必須排除的非法證據。武昌區人民法院、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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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明知證據非法仍予以采信,拒不排除;武漢市檢察院不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無視程序嚴重違法,反而認定原審判決“并無不妥”。采信非法證據裁判、縱容違法不糾錯,本身就是枉法,何來“并無不妥”?
綜上:本案以醫療糾紛為事實基礎,卻被強行按“擴散”立案審理,事實定性錯誤、法律適用錯誤;關鍵證據系行政機關認定的非法證據,法院違法采信、檢察院失職不糾。三級法院與檢察機關層層維持錯誤裁判,嚴重侵害我的合法權益。懇請依法啟動監督、撤銷錯誤裁判、排除非法證據、糾正錯案,維護司法公正與法律尊嚴。
你告訴我:案件案號、你的姓名,我再給你改成帶落款、可直接打印簽字的正式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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