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魯迅的固有印象,要么是用筆桿子戰斗的文壇先驅,要么是教科書里不茍言笑的倔老頭,總覺得他一輩子過得清苦,天天啃咸菜寫文章。誰能想到,私下里的魯迅,是個把大半工資都砸在吃上的頂級吃貨,比很多當代年輕人會享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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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魯迅有寫日記的習慣,翻遍他的日記,一半都是去哪吃了啥好吃的,前前后后記下了65家飯店的字號,能被他寫進日記的,絕對是當時味道拔尖的館子。
他不挑地方,老字號酒樓他愛去,街邊小吃攤他也蹲得津津有味,說在街邊吃飯才夠有煙火氣。他是南方人,卻格外愛北方面食,饅頭包子都吃得津津有味,北京西城一家賣山東菜的飯店,是他在北京時的心頭好。
這家店的炸蝦球是紹興口味,剛好對了魯迅的胃口,刷油烤出來的烤饅頭,他也常點。除了這,店里的炸肥腸、九轉肥腸、三不沾這些名菜,他也沒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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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定居北京、上海還是天津廣州,魯迅每到一個地方,必先把當地特色吃個遍,連現在不少人接受不了的杭州醋魚,都被他寫進了日記。更新探店記錄的勤快勁,比現在很多專職探店博主都能大。
魯迅愛吃還會吃,從來不委屈自己的嘴,還總琢磨著變花樣吃,別人覺得火腿蒸著吃好,他覺得不對味,就自己折騰新吃法。最有意思的是他嗜糖如命的樣子,完全就是咱們身邊的甜品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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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朋友從河南給他帶了一包當地的柿霜糖,魯迅咬了一口直接眼睛發亮,又涼又細膩,好吃到停不下來。等許廣平發現的時候,一大半糖已經進了他肚子。
許廣平把剩下的糖收起來,說柿霜性涼,留著你嘴上生瘡的時候抹了治病。魯迅乖乖聽話把糖放下,說行,留著以后用。最后他還是忍不住爬起來偷吃,吃完還心安理得安慰自己,反正我嘴上生瘡的時候不多,不如趁新鮮多吃一點。就因為愛吃糖,魯迅沒少牙疼看牙,但看完該吃還是吃,半點兒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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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到了晚上,他躺床上翻來覆去,滿腦以前不少人讀魯迅的文章,總以為他天天就是萵筍炒咸菜、清炒豌豆苗這種清粥小菜,沒想到真實情況完全反過來,許廣平專門給他記過日常菜譜,每頓都是三菜一湯,頓頓有肉,還基本不重樣。
子都是柿霜糖的甜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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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夸張的是,這些飯菜不是家里自己做,全是飯店做好送上門的,這種上門配餐的服務,放到現在,也不是普通家庭天天能享受得起的,也難怪魯迅大半工資都花在吃飯上。
魯迅不光飯菜吃的講究,連愛吃的水果都是當時的珍稀貨。他尤其愛廣東的楊桃和荔枝,以前在北平買不到新鮮楊桃,他直接坐車跑到廣東吃,吃完再回去,對吃的癡迷程度,說一句吃貨天花板都不為過。
吃到好東西他還愛分享,一到荔枝上市的季節,他都是整筐整筐買了送朋友,不少日本友人都收到過他送的荔枝,在他眼里這就是拿得出手的好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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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熱的時候,魯迅就愛帶著一家人去吃冷飲,冰淇淋、冰酪都吃過,最常吃的還是刨冰。那時候刨冰可不便宜,把冰刨碎加果汁,比冰淇淋還解暑,魯迅沒少去光顧。
除了吃,魯迅也愛喝兩口,最喜歡的是茅臺,經常和郁達夫一塊喝幾杯。能這么放開了吃,本質上還是魯迅不差錢,很多人都好奇,魯迅當時到底能賺多少錢。
剛工作的時候魯迅月薪就有240塊大洋,沒幾年就漲到280塊,后來穩定在300塊,去北大任教也是這個數,最高的時候能拿到360塊大洋。這個收入放在當時,絕對是頂層級別的高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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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固定工資,魯迅寫文章出書還有不菲的稿費,第一篇白話文《狂人日記》就給他賺了不少,后來出書的收入更是不少,相當于拿了雙份工資。那時候許廣平自己也工作,收入雖然比不上魯迅,但也能貼補家用,一家人根本不差錢。
那為什么魯迅總給人很窮的印象呢,說白了就是他不愛打扮。同樣都是留洋回來,胡適天天西裝革履,收拾得整整齊齊,魯迅就愛穿長衫,褲子磨壞了也懶得換,從來不穿西裝,自然看著就樸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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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是后來生病得胃病,魯迅也不虧待自己,喝的山藥粥里都放了不少補品,一輩子都沒在吃上委屈過自己。他的一日三餐水準,放到將近百年后的今天,真的是多數普通家庭都達不到的。
參考資料:央視 《魯迅的美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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