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老特務毛森命硬,一身是膽,能從死人堆里爬出來,照樣喝茶抽煙。
也有人說,他一輩子心狠手辣,最后卻在美國種葡萄養老,風光落幕。
這事要真說開了,遠沒有那么簡單。
那年春天,上海城里一股子怪味,說不清是黃浦江邊飄來的水汽,還是一股子壓在心頭的血腥味。
城還沒打下來,警察局里就開始夜里運人、清早飄袋子。
誰下的命?毛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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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會兒他剛被調來當上海警察局的頭,說白了,就是讓他把城里“危險分子”全收拾干凈,別等著解放軍一進城就被人從背后捅了。
毛森不是一般的角色,他出身浙江江山,腦子快、手腳利索,嘴上功夫也硬。
年輕那會兒就跟著軍統混,算是戴笠的得意門下。
再往前說,他剛出頭那年,是在福建事變那陣子。
那會兒蔣介石不想著抗日,非要讓部隊剿共,軍里不少人不樂意。
蔣擔心福建那邊有人反水,就派毛森去策反一個旅長,名字叫張殿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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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森那時正生病躺床上,但他知道這活干得好,以后就一路青云。
他真就病著跑去福建,帶著錢和戴笠的承諾,把張旅長說動了。
這事成了,他在軍統的地位就穩了。
抗戰那幾年,他在杭州干得挺兇。
搞情報、炸倉庫、偷文件,日軍頭疼得很。
他被抓過不止一次,每次都能逃出來,軍統里給他起了個綽號,叫“九命怪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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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越干越大,從上校干到少將,成了戴笠手下最能辦事的幾個人之一。
可風水輪流轉,抗戰一結束,他的刀口就不再對外了。
開始整進步人士、抓地下黨,那時候他還沒到上海,但已經開始變了味。
到了1949年初,他調來上海,命令是清理城市里的“潛伏分子”。
毛森接令就動手,一個月抓了幾百人,沒審沒判,直接處理。
警察局里成立了幾個新組,專門搞內部監控,誰要是不聽話,輕則調走,重則連家人一塊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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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五月,上海到了生死關口,城外炮聲震天,城里槍聲不斷。
據當時在虹口、閘北一帶的居民說,每天晚上窗戶都不敢開,因為不知道哪一聲槍響會把誰送走。
黃浦江邊的碼頭上,不斷有人往船上抬麻袋,那不是貨,是尸體。
毛森坐鎮警察局,最后連自己人都不信,他讓警察互相盯著,誰要是跑了,不光殺本人,家屬也得跟著倒霉。
等到解放軍真的打進來了,毛森也沒再演戲。
他臨走前下了最后一個命令:凡是已經抓起來的“嫌疑人”,不管有沒有證據,一律就地處理,別留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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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搭船去了廈門,后來又逃去了臺灣。
他以為到了臺灣能安穩點,結果那邊也不是天堂。
戴笠死得早,毛人鳳也顧不上他。
毛森手里還握著一小撮人脈和情報網,蔣經國盯上了,想讓他交出來,毛森不干。
他覺得自己干了一輩子,不可能把命根子交給別人。
他當面懟過蔣經國,說他不懂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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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一出口,蔣家那邊立馬出手,給他掛了個通緝令。
毛森一看形勢不對,連夜跑去香港。
那時候的香港,不是現在這個樣子,街頭巷尾全是逃來的人。
他沒了身份,也沒了靠山,只能靠養雞過活。
雞棚搭在九龍那邊,清早天沒亮就起來喂雞、掃棚、撿蛋,晚上還得自己記賬。
有人勸他低個頭,說不定還能回臺灣混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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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聽,說不求人也能活。
就這么熬了十二年。
這十二年里,他的生活一天比一天普通。
沒車沒仆人,衣服自己洗,飯自己做。
有人見他在街頭買菜,說他穿得跟普通老頭沒兩樣。
唯一的變化,是他八個孩子一個比一個出息,尤其是三兒子,在美國搞地球物理,成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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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們把他接去了美國,日子終于寬裕了些。
到了美國,他住在華盛頓郊區,買了個帶果園的房子,種葡萄、種蘋果,生活倒也不差。
但他始終不肯在外人面前多談過去的事。
1992年,他終于回了一趟老家江山。
那時候他已經八十多歲,走路都得拄拐杖。
他提前三年就開始寄錢回家,資助家鄉修學校,還幫著修了老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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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也給足了面子,市長親自接待。
回去那幾天,他天天見親戚、看老街、拜老鄰居。
他說得最多的一句話是,“我還能回來看看,算是了了心愿。”
走之前,他一再說,兩年后還要再回來。
但他沒能回來。
回美國半年后,他就因為心肺衰竭走了。
臨終前,他留下了一萬美元,說是給江山的學校添點設備。
參考資料:
中央檔案館:《戴笠與軍統》
《民國密檔:軍統內幕紀實》(中國文史出版社)
上海市檔案館館藏:《1949年前上海警察局檔案選輯》
《國民黨高層與大陸淪陷前夜》(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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