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6年第7期)。近期,該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20類食品659批次樣品。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650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超標、農獸藥殘留超標、質量指標不達標、其他污染物。
具體情況通告如下:微生物污染,杭州浙飲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網店)銷售的標稱杭州潤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速食粥,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食品添加劑超標,杭州樂兆達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萵苣干,亮藍和檸檬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武義縣客尊超市銷售的桂圓,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義烏市贊美超市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銷售的醬瓜,阿斯巴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農獸藥殘留超標,舟山市定海區呂允紅水產經營部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平湖市張三蔬菜經營部銷售的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蘭溪市鴻發水果經營部銷售的香蕉,噻蟲胺和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質量指標不達標,安吉松根副食品店銷售的大原味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其他污染物,杭州市上城區意達餐飲店使用的筷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市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湖州、嘉興、金華、舟山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作者:張恒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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