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利班允許男子毆打妻子,但前提是不能打斷骨頭或造成開放性傷口
美媒報道,阿富汗塔利班當局頒布了一項嚴苛法令,允許丈夫毆打妻子,只要不造成骨折或可見的持久性傷痕。
人權活動人士譴責此舉“具有毀滅性”,并警告稱婦女尋求正義的途徑將進一步受限。
“男性擁有完全統治女性的權利,”人權活動家馬赫布巴·塞拉吉在喀布爾表示。“他的話就是法律——僅此而已。”
該法令于上月頒布,但在泄露給阿富汗權利組織“拉瓦達里”并由其以普什圖語原文發布后,才于近期引起國際關注。隨后,阿富汗分析師網絡將該文件翻譯成了英文。
法令中詳述的懲罰措施在阿富汗已廣泛存在,但這是自2021年8月美國及其盟友撤軍、塔利班重新掌權以來,首次如此明確地將這些措施編纂成文。
塔利班堅稱其所有裁決均符合伊斯蘭教法,并具有宗教合法性。
根據阿富汗分析師網絡的翻譯,該法典規定:“如果丈夫毆打妻子致其骨折,或造成開放性傷口,或身體出現青紫傷痕,且妻子向法官申訴,則該丈夫將被視為違法者。”“法官應判處其15天監禁。”
對虐待動物的懲罰則更為嚴厲。法令規定,任何強迫狗或斗雞等動物進行打斗者,應被判處五個月監禁。
法令還允許父親因子女未祈禱等原因懲罰子女。若教師毆打學生致其骨折,懲罰則是被解雇。
鑒于阿富汗女性被禁止在沒有男性監護人陪同的情況下離開家,活動人士表示,這項新法律將阻止女性即使在遭受嚴重身體暴力的情況下尋求正義。阿富汗的伊斯蘭教法也規定,女性的證詞價值僅為男性的一半。
自塔利班重新掌權以來,女性的權利持續受到侵蝕。女性被禁止從事幾乎所有家庭以外的工作。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估計,由于塔利班禁止女性進入中學和大學就讀,已有超過兩百萬女孩和婦女被剝奪了受教育的機會。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福爾克爾·蒂爾克周四在日內瓦向人權理事會表示,該法令“使針對婦女和兒童的暴力合法化”,并警告稱“阿富汗是人權的墳墓”。
蒂爾克說:“阿富汗的婦女和女孩面臨著極端的性別歧視和壓迫,這構成了迫害。”“這種基于性別而非種族的隔離制度讓人聯想到種族隔離。”
該法令還壓制異議。任何侮辱塔利班領導人海巴圖拉·阿洪扎達者,必須接受39下鞭刑和一年監禁;而任何“羞辱高級官員”者,將面臨六個月監禁和20下鞭刑。
最先傳播該法令的活動組織“拉瓦達里”表示,該法令“甚至不符合公平審判的最基本標準,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死刑也被批準適用于多種罪行。
法官或伊瑪目可判處任何傳播“與伊斯蘭教相悖”教義者,以及任何“持續”從事盜竊、同性戀、異端、巫術等行為者死刑。
活動人士表示,該教義對“穆斯林”的定義方式,為當局在這個多元化的國家懲罰宗教少數群體留下了寬泛的解釋空間。
“我無法告訴你我接到了多少來自阿富汗各地絕望女性的電話,”婦女權利活動家塞拉吉表示。“當這類法律得以實施,丈夫可以決定一切時,那就別提了。至少以前還有對法庭、法官的恐懼。婦女會投訴。現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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