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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論壇》2026年第2期要目
【專題·中國自主法學知識體系的構建】
1.建構中國自主知識體系視野下國際法學研究的范式與圖景
趙駿(003)
【全面依法治國研究】
2.公司法信義義務制度的失焦及類型化適用矯正
朱曉娟(019)
3.法官司法責任追究的實踐檢視與優化路徑
周新(034)
【主題研討·涉案財物處置的認定問題】
4.論企業犯罪所得沒收的范圍
歐陽本祺(051)
5.論違法所得的特別沒收
王鋼(067)
【論文】
6.股東失權制度的適用困境與體系化調適
趙德勇(083)
7.在線訴訟的數字檢察監督
曹建軍(095)
8.ESG視域下投資者與東道國權利義務重構及中國因應
覃華平(110)
9.論司法解釋性質文件在法源譜系中的權威地位與強化路徑
趙志超(125)
10.數字時代聲譽罰的運行風險與規制體系
雷雨薇(138)
11.信息平等理論下內幕交易的規范內核與適用糾偏
孫寶玲(152)
12.物權變動有因性下的三人關系不當得利
張弘毅(164)
【馬克思主義法學本土化研究】
13.規范與價值的雙重耦合:黨內法規執規裁量治理研究
張彪(177)
【專題·中國自主法學知識體系的構建】
1.建構中國自主知識體系視野下國際法學研究的范式與圖景
作者:趙駿(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
內容提要:建構中國自主知識體系是中國式現代化在文化傳承和發展層面的映射,也是“兩個大局”之下哲學社會科學知識體系守正與創新的重要任務。國際法學作為建構中國自主知識體系的重要領域,亟須對國際法學及其學科、學術、話語體系進行時代校準,以適應中國崛起和世界變化的趨勢。當前,我國國際法學在學術、學科、話語體系建設方面存在主客觀層面一定程度的“自主欠缺”現象。為此,應反思國際法學傳統研究范式及其學術慣性,通過更加強調自主性、本土性和創新性的研究意識和研究方法,形成服務于中國自主知識體系建構的研究風氣、研究風格和研究效能。自主性反映自主的問題意識、行動自覺和能動趨勢,本土性反映自主的理論來源、文化資源和實踐基礎,創新性則反映自主的理論思維、實施方式和發展趨向,三種特征相互作用,長期砥礪互進,貢獻于中國國際法學的“自主建構”。國際法學的“自主建構”要求從“本我”立場出發觀察和認識國際法,發掘本土資源,提煉本土敘事,系統容納多元文明和文化要素,推動自主知識累積;要求強化國際法運用、解釋和實踐,加強國際法基礎性研究、原創性闡釋,提升設置與組織國際法議程的自主能力培養;要求增強熟稔中國問題、中國意識與中國觀念的國際法學術共同體的持續建設,強化以國際法律人才儲備、人才梯隊和人才資源建設為核心內容的自主體系支撐。
關鍵詞:自主知識體系;國際法學;全球治理;國際法治;話語體系
【全面依法治國研究】
2.公司法信義義務制度的失焦及類型化適用矯正
作者:朱曉娟(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
內容提要:2023年公司法修訂變更了信義義務的基本內涵、擴大了適用對象、完善了具體行為和關聯交易的例外。其中,公司法將管理層的信義義務適用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影子董事、事實董事,這是信義義務制度的失焦。管理層的信義義務規范是旨在培植“信任與合作”的社會規范,制度邊界止于合同、決議等,注定不能適用于管理層以外的對象。其實,現行立法上存在三類信義義務:一為職權型,二為利益型,三為合規型。第一類調整管理層權利義務,為典型的信義義務。第二類調整股東權利義務,第三類調整“真、假”管理層的權利義務,兩者均為非典型信義義務。第一類是調整“信賴與合作”關系的法律規范,另兩類信義義務是調整“競爭”關系的法律規范。三者在規范性質、義務內容、責任層面、義務相對人等方面異大于同,故不能簡單擴張適用。從立法與理論維度辨明此三類信義義務,能使信義義務制度根據各類主體的特征發揮所長,抑制其短。用此三類“信義義務”區分對待事實董事、影子董事、選派董事、控股股東、關鍵少數股東等關系中的“信義義務”,通過類型化適用厘清“真、假”管理層之間的權義邊界,彌補修法后規范重疊與適用模糊的漏洞,最終實現信義義務制度的矯正歸位。
關鍵詞:信義義務;類型化;董事;控股股東
3.法官司法責任追究的實踐檢視與優化路徑
作者:周新(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黨的十八大以來,司法責任制改革在全國范圍內有序推進。在各地法院,伴隨著“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提出,“放權”與“追責”成為改革的兩條主線。放權是追責的前提,追責是放權的保障,二者互為支撐、相互影響,共同促進我國司法權力運行體系的健康發展。從實踐情況來看,圍繞“放權”開展的改革工作成效顯著,而與之相關的司法責任追究工作卻面臨諸多困境,主要表現在實體認定層面相關規則不健全、不統一以及程序適用層面追責主體功能不彰、程序配置不完善等。為此,需要以合法性原則、合目的性原則、權責統一原則以及比例原則作為法官司法責任追究的理論依據,在實體層面進一步規范追責對象、追責事由、追責標準與追責方式,在程序層面激活法官懲戒委員會功能、細化司法責任追究程序、健全追責救濟與保障機制,從而推動審判權的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
關鍵詞:司法責任;法官司法責任追究;違反審判職責;權責統一
【主題研討·涉案財物處置的認定問題】
4.論企業犯罪所得沒收的范圍
作者:歐陽本祺(東南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特別沒收中的犯罪所得沒收不是刑罰,也不是保安處分,而是準不當得利的衡平措施。犯罪所得包括三類:犯罪行為獲得之物;作為犯罪行為報酬之物;犯罪所生之物。犯罪所得中的犯罪成本屬于供犯罪所用之物,其應否扣除,取決于其是否與違禁品具有相當性。縱向來看,犯罪所得的財物可能經過多次變形,從原物到孳息、轉化物、衍生物。對于犯罪所得的孳息和轉化物應當沒收,衍生物能否沒收要具體分析。對于以犯罪所得為資本的合法經營收益,不應沒收,不論之前的犯罪性質如何。橫向來看,犯罪所得的財物可能流轉為第三人占有。第三人沒收的典型問題是,直播平臺占有的充值打賞款應否沒收。對此,應分類型處理。犯罪所得中的占有委托物可以適用善意取得,犯罪所得中的占有脫離物不適用善意取得。第三人的代理型得利應當沒收,無論第三人是否善意;第三人的挪移型得利或繼承型得利應當沒收;第三人的履行型得利不能沒收。
關鍵詞:特別沒收;犯罪所得;投資收益;第三人沒收;善意取得
5.論違法所得的特別沒收
作者:王鋼(清華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刑法》第64條意義上的“違法所得”與刑法分則中作為犯罪成立要件或量刑要素的“違法所得”具有不同含義,應當適用不同的認定標準。對違法所得的特別沒收既不是刑罰制裁,也不是保安處分。其屬于準不當得利衡平措施,旨在剝奪行為人通過實施刑事違法行為獲得的不正當利益,使財產秩序回復至合法的應然狀態。與此相應,違法所得沒收應當遵循總額原則,一般不得扣除行為人用于實施違法行為的成本。總額原則的適用須采兩步計算法,首先確定違法所得的對象,之后再根據違法所得特別沒收制度的規范目的確定違法所得的例外扣除金額。行為人以違法所得進行投資的,對其所獲資本利得應當予以追繳,但在行為人將違法所得投入生產經營活動時,不能沒收后續合法生產經營所得的利益。行為人用于操縱證券或期貨市場的成本以及利用內幕信息買入證券或期貨的成本,原則上也不應從違法所得沒收數額中扣除。但是,若行為人購入證券或期貨的交易與違法行為無關,則不應沒收該部分交易金額。
關鍵詞:違法所得;特別沒收;總額原則;凈利原則
【論文】
6.股東失權制度的適用困境與體系化調適
作者:趙德勇(河北師范大學法政與公共管理學院)
內容提要:2025年《公司法解釋(征求意見稿)》未能解決股東失權制度在裁判援引和條文邏輯層面呈現出的諸多適用困境。對此,應將矯正現有研究對股東失權制度的功能認知偏差作為破局之道。在功能定位層面,公司法司法解釋應堅持資本確定原則維護公司資本安全的前端功能定位和懲治瑕疵出資股東的后端效果導向,進而將股東除名制度作為與股東失權制度并行不悖的相對獨立制度予以保留。在體系化調適層面,公司法司法解釋首先要將抽逃出資排除在股東失權制度觸發條件之外,而將非貨幣出資不實納入觸發條件;其次要細化股東失權制度的實施程序,厘清失權程序推進主體和董事履職判斷標準,堅持失權通知發出主義生效原則;最后要完善失權股權責任配置方案,即明確失權股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具體范圍,守約股東對債權人不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細化董事“負有責任”的界定標準。
關鍵詞:股東失權制度;適用困境;觸發條件;程序機制;責任配置
7.在線訴訟的數字檢察監督
作者:曹建軍(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全面式在線訴訟已成為獨立并行的監督對象,其結構和特征會深刻影響現有訴訟模式的轉型以及數字檢察監督機制的發展。但目前我國在規范、實踐層面均存在檢察機關的缺位與監督規則的缺失,亟待解決監督機理模糊、監督范圍狹窄、監督方式匱乏的問題,傳統監督理念與方式已無法適應在線訴訟的行為瞬時性、平臺強制性與數據規模性的特點。為實現對在線訴訟行為形成的海量數據的智慧監督,在線檢察監督模塊的劃分應當遵循平臺辦案與節點控制的流程化特點,對程序重構型與功能輔助型的典型在線程序進行重點監督,健全在線庭審的權利保障與職權約束、在線證明的程序保障與技術標準、在線執行的瑕疵矯正與信息共享、在線送達的同意規則與例外情形。在線訴訟重要節點的程序性監督是做強做實民事檢察的新興增長點,應當在方式和策略上強化訴訟過程監督和程序違法監督。但信息共享不等于實時監督,程序監督不代表無限的全程監督,主動監督不能取代事后被動監督,在線精準監督應遵循法定性和必要性標準,根據當事人申請與否、數據的公共性特點、程序違法的嚴重程度等因素確定監督邊界。
關鍵詞:在線訴訟;數字檢察;互聯網司法;智慧檢務
8.ESG視域下投資者與東道國權利義務重構及中國因應
作者:覃華平(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涉外法治學院)
內容提要:目前國際投資條約在投資者保護與東道國規制權方面呈現失衡狀態。這種失衡具有其歷史正當性,但在國際社會面臨來自環境、氣候變化以及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壓力下,對這種失衡進行矯正與重構成為歷史的必然。在國際投資中,ESG從環境、社會與治理角度對投資者提出了要求,為投資者與東道國權利義務重構提供了內驅力。現有的國際投資仲裁實踐雖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ESG的要求,但存在明顯的局限性與裁決結果的不可預見性。為此,應當在投資條約中明確賦予東道國ESG規制權,允許其作為申請方啟動仲裁程序,同時對現有投資保護條款進行改革,明確投資者義務,最終在可持續發展目標下實現投資者與東道國權利義務的平衡與重構。中國兼具資本輸入和輸出大國的雙重身份,在實踐中也積極推動ESG標準化發展,因此,應在雙邊投資條約中將ESG內化與具象,以投資者與東道國共治為手段,以平衡保護我國投資者海外權益和我國國家利益為原則,以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為引導,最終實現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全球發展目標。
關鍵詞:ESG;投資仲裁;東道國規制權;投資者義務
9.論司法解釋性質文件在法源譜系中的權威地位與強化路徑
作者:趙志超(山東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司法解釋性質文件權威的生成是內容權威與體制權威混合作用的產物。其無法獲得立法賦權而不具有形式權威,導致其在拘束力方面難以與正式法源等量齊觀。在“同案同判”司法義務要求下,必須尋求司法解釋性質文件的權威強化路徑以實現法律適用統一。現有路徑并不可行,形式權威強化路徑是對司法解釋性質文件合法性與合理性的否定,這與法律多元主義的現實需求不符;內容權威強化路徑只是為法官提供了分量更重的引入理由,不會生成法官的適用義務。未來應在照顧其權威來源基礎上實現從單一到綜合的強化路徑調整。在內容權威方面,需要嚴格規范制發程序、強化備案審查以供給裁判說理的可靠來源,建立裁判文書說理、裁判過程說理的約束性機制保證規范命題的正確性。在體制權威方面,不用或誤用司法解釋性質文件導致曲解制定法規則或與法律體系內在價值悖離的,即未能通過法律體系的連貫性或融貫性檢驗,可通過二審改判或再審監督的方式施加制度性壓力。
關鍵詞:司法解釋性質文件;形式權威;內容權威;體制權威
10.數字時代聲譽罰的運行風險與規制體系
作者:雷雨薇(北京林業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內容提要:聲譽罰作為公權力機關通過披露相對人的違法行為以降低其社會信用評價的一項處罰種類,在數字行政與算法決策深度融合的背景下,正經歷由算法自動化驅動的范式革新。其運行邏輯深度嵌入數據采集、信用評價與信息傳播的技術體系之中,在提升治理效能的同時,也引發了制裁泛化、評價失準與程序虛置等多重制度風險。其異化根源在于,算法技術重塑了行政權力的運行邏輯,導致實體法規制難以匹配算法技術的動態迭代,事后救濟也因聲譽損害的瞬時擴散與不可逆性,陷入結構性失靈的困境。在此背景下,程序主義進路及其在數字語境下的升級形態,即技術性正當程序,凸顯出關鍵價值。它通過將程序要求嵌入算法設計、運行與評估過程,推動規制重點從對行為結果的靜態約束,轉變為對行政權力運行過程的動態控制。據此,數字時代聲譽罰的規制框架主要聚焦于三方面:強化算法透明度與解釋機制,保障相對人的實質程序參與權,以及建立融合動態退出與信用修復的彈性機制,以平衡懲戒效能與權利保障。該框架旨在為規范數字時代的聲譽罰提供兼具操作性與適應性的制度方案,也為推進算法治理背景下行政程序的法治化轉型貢獻理論參考與實踐可能。
關鍵詞:行政處罰;聲譽罰;技術性正當程序;算法決策;違法信息公開
11.信息平等理論下內幕交易的規范內核與適用糾偏
作者:孫寶玲(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我國內幕交易規范將內幕交易的責任主體分為內幕信息知情人與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該規范本身邏輯不清且已變成以內幕信息敏感期、交易行為異常及交易是否具有正當理由為基礎的推定性規范。該規范適用模式偏離應予禁止的內幕交易行為本質,存在結果主義、事后主義及有罪推定的嫌疑,嚴重打擊了證券市場的交易積極性。在現存的內幕交易基礎理論中,信息對等理論、信義義務理論與信息盜用理論因其固有缺陷或與我國法律傳統存在齟齬,均不適宜我國內幕交易的規范根基。信息平等理論認為內幕交易的違法性在于證券交易一方對其交易對手方具有不公平的信息優勢,根據獲得信息優勢的不公平性劃定不同類型內幕交易的責任主體范圍,其為我國內幕交易規范提供理論基礎。應以欺詐、知悉及推定性利用作為認定行為人是否構成內幕交易的實質標準,構建適合我國內幕交易規范的理論內核與實踐路徑。
關鍵詞:內幕交易;信息平等理論;反欺詐論;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證券欺詐
12.物權變動有因性下的三人關系不當得利
作者:張弘毅(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當前不當得利立法和學說深受德國、我國臺灣地區等無因性立法例的影響,與我國主流觀點支持的有因性背景存在很大脫節。有因性原則不僅會大幅壓縮不當得利的適用范圍,更會顛覆不當得利法的非統一說架構。區分給付型和非給付型不當得利的核心實益在于,通過給付標準可以更妥當地確定三人關系不當得利之當事人,而給付標準的價值根基在于無因性原則,通過禁止直索保護得利人的抗辯利益、使其免于破產風險均源于無因性原則背后的抽象信賴保護思想。有因性的價值決斷與此完全不同,受損人可憑借物權請求權直索,得利人恰恰不受禁止直索的抽象信賴保護,因此,給付標準及非統一說在有因性下不僅多余,更存在評價矛盾。我國不當得利法應根據有因性的制度現實進行本土化改造:當原物存在時,受損人可根據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向第三人直索,不當得利請求權被排除(輔助性原則);當原物毀損滅失,或涉及勞務、用益、金錢自始混合等價值返還情形時,受損人可根據不當得利請求權向第三人直索,在返還方向、要件和限制上均應與原本的(或假想中的)物權請求權保持一致(權利延續原則)。由此可以實現給付型和非給付型不當得利的統合。
關鍵詞:不當得利;三人關系;價值根據;無因性;有因性;新統一說
【馬克思主義法學本土化研究】
13.規范與價值的雙重耦合:黨內法規執規裁量治理研究
作者:張彪(武漢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在黨內法規執行環節,存在著較為廣泛的執規裁量的現象。盡管執規裁量與嚴格執行黨內法規的形式要求存在一定的沖突,但基于其有助于彌補黨內法規語義模糊性、實現執規個案效果的考量,仍然應當對黨內法規執規裁量的正當性予以承認。不過作為一種權力運作模式,執規裁量本身需要被認真對待,以防止出現權力的任性或恣意。從黨內法規的規范屬性出發,對執規裁量的治理可以借鑒來自國家法領域的裁量基準制度。但是,黨內法規的政治屬性決定了在構建執規裁量基準制度時不能僅僅立足技術場域,還必須充分考量政治標準。這就要求有關執規裁量基準的制度設計需要以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深化全面從嚴治黨實踐、賦能國家治理現代化作為價值定位,并且將上述要求融入到執規裁量基準制定權限、程序、內部構造與外部構造、監督等制度設計之中。具體而言,執規裁量基準的制定主體應當與黨內法規的制定主體保持一致,在制定程序上要實現從立項、起草、審查到審批的全過程控制,在制定內容上應當包括情節細化和效果格化兩方面基準。除此之外,還需要對執規裁量基準進行監督,構建包括執規裁量基準公開、備案以及評估和動態調整等一系列制度安排,確保執規裁量基準在符合政治要求的前提下發揮其制度效能。
關鍵詞:黨內法規;執規裁量;裁量基準;雙重屬性;治理研究
《政法論壇》是中國政法大學主辦的重要法學學術期刊,其前身為1979年創刊的《北京政法學院院報》。1983 年5月,國家決定在北京政法學院的基礎上成立中國政法大學,原《北京政法學院院報》停辦的同時,創刊《中國政法大學學報》,1985 年更名為《政法論壇》,由彭真同志題寫刊名。
責任編輯 | 郭晴晴
審核人員 | 張文碩 宋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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