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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著千年建城史的儀征,地下文化遺存豐富。
在十二圩的一處荒地,三名工人“一鍬下去”就挖出不少碎瓷片和古銅錢,這讓他們興奮不已。
于是,這三人正事不做了,開始“挖地三尺”,并用上了金屬探測器,專門“尋寶”。
話說這探測器一響,真的能“黃金萬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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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儀征十二圩有村民承包了荒地用來種樹,同村的李某、居某和許某受雇,前去平整土地。
沒想到,他們挖出了不少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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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挖兩鍬,就有(古)磚頭出來,還有好磚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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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村民們見怪不怪,因為之前這地里就挖出過類似物件。
但是,李某等三人將這些碎片和銅錢搜羅了起來,藏在一處院子里,這讓村民們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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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多呢,挖出來用簍子裝,裝了十幾簍子。又不告訴人,直接拿起來了。
挖坑“尋寶”
這之后,村民們還發現,李某等三人在附近挖地三尺,甚至直接在村民的房屋墻角下挖坑。
一時間,“地里挖出寶貝”的消息不脛而走,坊間議論紛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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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我家后門口被他們挖,沒有在意,你挖你的,我又挖不動,誰知道挖出來黑泥,往里面挖,到最后還把我家房子掏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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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李某等三人成了小說中專司盜墓的“摸金校尉”?他們究竟有沒有挖到“寶物”呢?
當地村委會覺察不對勁,立即報了警。
古文化遺址被盜掘
民警在涉案的林地現場勘查,共發現六處盜挖坑口,坑體剖面可見清晰的文化層堆積。
經司法鑒定,該區域為 宋元時期古文化遺址。
證據確鑿,民警很快將 李某、居某和許某抓獲。
三人落網后交代:施工期間,不時有古董商販進村收購,他們便將地里的碎瓷片、古銅錢搜集后倒賣,非法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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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征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助理 王志成:有一些小商小販,到村里面收購,這些碎瓷片或者銅錢,他們以數百元(一筐)的價格出售給他們。
嘗到甜頭后,三人一發不可收,甚至用上了金屬探測器,加大了盜挖力度。
最終,挖出一件器型相對完整的青綠色雙耳瓷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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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征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助理 王志成:他們把這個雙耳瓷瓶,以八千元價格出售給文物商販。
三人被判刑
通過線索,民警很快追查到瓷瓶的下落。
經省文物部門鑒定,這件被盜賣的瓷瓶系 國家禁止買賣的三級文物——宋代龍泉窯青釉貫耳瓶,有較高的歷史和文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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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儀征檢察院以盜掘古文化遺址罪、倒賣文物罪,對李某、居某、許某三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法院審理后,依法判處三人拘役三個月至六個月,并處相應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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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征市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檢察官助理孫廣鑫:要求被告人承擔修復費用,三萬九千余元,并在揚州市級媒體向公眾賠禮道歉。
目前,因暫不具備大規模考古發掘條件,被盜挖的古文化遺址已經回填,并納入當地政府日常巡查監管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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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文物,從來不是無主寶藏,而是歸屬國家所有。
貪小利、盜遺址、賣文物,最終換來的只會是刑罰。
保護文物,守的是歷史,護的是文明,更是每個人都不可逾越的法律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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