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月1日正式施行的《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到即將于3月20日落地的《直播電商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一系列新規密集出臺、層層加碼,標志著新興直播電商正式進入制度性嚴管新階段,一場關乎行業規范、消費安全的變革,正在全面鋪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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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認,直播電商作為數字經濟的新業態,這些年的發展有目共睹。它不僅推動了商業模式的創新,激活了消費市場的活力,更在擴大就業、助力鄉村振興等國家頂層設計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早已從市場自發形成的業態,升級為國家戰略級新業態。
據《2025 直播電商行業發展白皮書》數據顯示,去年我國直播電商經營總額(GMV)已突破5萬億元,占網上零售額比重的近三分之一,更貢獻了電子商務增量的80%,成為拉動網絡消費增長的核心引擎。可以說,直播電商已經深度融入我們的日常生活,成為不可或缺的消費模式,其積極價值值得肯定和支持。
但與此同時,高速發展背后的亂象也日益凸顯,給監管工作帶來了嚴峻挑戰。相信大家都刷到過類似的直播亂象:有的主播“滿嘴跑火車”,把普通食品包裝成保健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動輒宣稱能“抗癌”“古方秘制”,專門瞄準老年人誘導盲目消費;有的主播靠虛構“狗血”故事、搞擦邊低俗營銷,靠灰色流量賺快錢;還有的商家先以小恩小惠為誘餌,誘騙消費者加入微信群,再轉入私域直播“關門洗腦”,等消費者付款后就刪除鏈接、拉黑賬號,讓受害者投訴無門、維權艱難。
之所以這些亂象屢禁不止,核心在于直播電商的特殊性——它是電子商務的升級形態,與流量深度綁定,且大多和主播個人IP掛鉤,存在人、貨、場分離的特點,交易鏈條長、涉及區域廣,參與主體的法律關系也更為復雜,常規的監管模式難以適配,亟需量身定制專屬的行業規則,規范各方行為。
而今年密集出臺的監管新規,正是為了解決這些痛點,給行業立規矩、劃紅線。其中,2月初實施的《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作為我國首部直播電商領域的專門規章,針對性極強。它明確聚焦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MCN機構四類核心主體,層層壓實各方責任義務;創新提出“一案三查”原則,只要發現違法行為,就同步核查商家、主播、平臺三方責任,從源頭遏制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更值得關注的是,《辦法》還將“流量監管”納入監管工具箱,引導流量向上向善,杜絕流量濫用、惡意競爭等問題。
即將于3月20日實施的《直播電商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則進一步聚焦食品安全這一核心痛點,給直播帶貨劃下更細致的紅線。規定明確列出13類直播間禁售食品,細化10項直播行為禁令,比如禁止用技術手段篡改食品色澤誤導消費者,禁止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這無疑是對那些夸大食品功效、虛假宣傳的主播和商家,給出了最直接的警示。同時,規定還明確要求平臺履行監管責任,一旦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必須立即制止、上報監管部門,并采取警示、限制流量、暫停直播、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用硬措施守護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
對于方興未艾的直播電商行業而言,建章立制、明確規矩,并不是“束縛”,而是行業健康長遠發展的“護航艦”。推動“一案三查”,就是要讓商家、主播、平臺三方都不敢推卸責任,做到權責對等;強化“流量監管”,就是要讓流量服務于守法誠信的經營者,杜絕“主播一張嘴,啥話都敢吹”“不吃不甘心、吃了更鬧心”的亂象繼續蔓延。
說到底,無論直播電商的商業模式如何創新、發展形態如何迭代,有一點始終不會改變:誰賺了消費者的錢,誰就要對消費者負責、對產品質量負責。隨著一系列監管新規的落地執行,直播電商行業將徹底告別“野蠻生長”,逐步走向規范、透明、健康的發展軌道——這既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也是對守法經營者的公平,更是整個行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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