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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消防救援局
關于開展朔州市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申報備案工作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有效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山西省消防條例》《山西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等法律法規,朔州市消防救援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申報備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
申報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七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應當將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確定為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并由應急管理部門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二)《山西省消防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符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和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當地消防救援機構申報備案。
二
申報范圍
符合《山西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詳見附件1,以下簡稱《標準》)的單位、場所。
三
申報時限
自即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前。
四
申報方式
現場申報,符合《山西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的單位填寫《山西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申報表》(詳見附件2,以下簡稱《申報表》)后,向所在地消防救援局進行現場申報。
五
申報要求
(一)全市各單位、場所主動自檢自查,并嚴格對照《標準》,認真、主動填寫《申報表》依規申報。因消防手續不全,無法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單位、場所不在此次申報范圍之內。
(二)新增的符合界定標準的單位,應依法申報備案。
(三)2025年已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且至今單位未發生變化的,可以直接確定為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報。
(四)已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因發生停業、搬離、拆遷,經營面積范圍減小,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單位發生產權、經營權轉變、名稱改變等情況,應主動向當地消防救援機構報備,由消防救援機構核查后從重點單位名錄中予以調整、刪除。
特此通告。
附件:1.山西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
2.山西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申報表
朔州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3月9日
來源:朔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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