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直播帶貨的喧囂中,“安全”二字往往是最具殺傷力的賣點。尤其是對于孕婦這一特殊群體,任何一句“放心用”,都足以讓準媽媽們心動消費。然而,當這句承諾背后缺乏法規支撐時,它就不再是安心丸,而是一顆隨時可能引爆的合規地雷。
直播間里的“口頭特證”
近日,有消費者向清揚君反映,在寧波市禾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注冊運營的“CLINSIS官方旗艦店”直播間,看到了一場令人捏把汗的銷售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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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主播正在推銷“CLINSIS琥珀烏木香氛沐浴露”。有消費者在公屏上打出一句靈魂拷問:“孕婦能用嗎?”緊接著,“CLINSIS官方旗艦店”在公屏打出回復:“本品無孕婦禁用成分……” 主播隨后也口頭附和道:“對,無孕媽禁用成分,放心帶,沒問題的。”
一句“無禁用成分”,就等于“孕婦可用”嗎?面對直播間的熱情回應,準媽媽們是不是真的可以把心放到肚子里?
真相到底如何?
普通化妝品的“越界”狂歡
經查,這款被主播捧上神壇的“CLINSIS琥珀烏木香氛沐浴露”,備案編號為“滬G妝網備字2024001428”。這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身份證號”,明確昭示著它只是一款普通用途化妝品。其在藥監局官網備案的使用人群也清晰地寫著“03普通人群”,而非什么“特殊人群”或“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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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化妝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有著嚴格的界限。清潔、保濕、芳香,這些是普通化妝品的本分。而一旦涉及“孕婦適用”、“哺乳期婦女適用”等特定人群的宣稱,性質就完全變了。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的《上海市化妝品行業廣告宣傳合規指引》(滬市監廣告〔2024〕66號),第15條規定得明明白白:宣稱孕婦和哺乳期婦女適用的,按照《化妝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屬于判定為宣稱新功效的化妝品,應當提供特殊化妝品注冊證明。
這是什么概念?這意味著,如果你想告訴消費者“孕婦能用”,你就不能只拿一張普通化妝品的備案證糊弄事。你必須按照特殊化妝品的標準,進行更為嚴苛的安全性評估、毒理學試驗,并向國家藥監局申請注冊,拿到那個含金量極高的“特證”(國妝特字)。
然而,CLINSIS這款產品,既沒有特殊化妝品注冊證明,也未在備案資料中就“孕婦可用”進行任何功效評價。在缺乏科學依據和行政許可的情況下,主播那句“放心帶,沒問題”,本質上就是一種超范圍的虛假宣傳。
“無禁用成分”的文字游戲
或許有人會辯解:主播說的是“無孕婦禁用成分”,沒說“孕婦專用”啊。這難道不是文字游戲嗎?
在監管執法的實踐中,這種辯解蒼白無力。雖然我國現行法規確實列出了化妝品禁用原料目錄,所有合規上市的化妝品理論上都不得含有禁用成分。但是,“不含禁用成分”只是化妝品的底線要求,絕不等同于“孕婦可用”。
孕婦的生理狀態特殊,皮膚敏感度、激素水平與普通人群存在顯著差異。一些對普通人安全的成分,如某些水楊酸衍生物、視黃醇衍生物或特定的精油成分,在孕期使用可能存在風險。因此,判斷一款產品是否適合孕婦,不能簡單地做減法(減去禁用成分),而需要做加法(增加針對孕婦群體的安全性評估)。
CLINSIS官方客服和主播將“符合法定底線”偷換概念為“滿足特殊需求”,利用信息差誤導消費者,這種行為不僅違背了商業道德,更直接觸碰了《廣告法》關于“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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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CLINSIS是知名法國品牌,此前被王海質疑假洋鬼子,但很快遭到品牌辟謠。
2024年2月CLINSIS香氛沐浴露首次上線抖音,次月GMV就達到近250W+,超越其洗發水、護發素所在頭部洗護板塊成為品牌拳頭單品。4月,CLINSIS香氛沐浴露GMV破500W+、環比上漲199.64%。CLINSIS天貓旗艦店頁面顯示,CLINSIS品牌暢銷明星系“香氛沐浴露”銷量350W+瓶,獲得身體護理榜單TOP1、保濕潤膚乳爆款榜TOP1、香氛套盒爆款榜TOP1。
據了解,“沈夢辰”、“韋雪”、“雪姨”“四火姐姐”“溫崢嶸”等眾多知名明星主播達人為其做過推薦或帶貨。
行業亂象與監管重拳
CLINSIS并非個例。近年來,,打著“孕婦可用”旗號進行虛假宣傳被處罰的案例并不少。
2024年6月3日,百互潤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在天貓“百洛旗艦店”銷售“biooil百洛自然多重潤改善孕紋淡化細紋撫紋油小黃油”時,因宣傳“天然溫潤孕期/哺乳期可用”等內容,被處以10萬元罰款。
2024年12月9日,香蒲麗(北京)國際化妝品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XIANGPULE護膚美妝官方旗艦店”銷售“XIANGPULE瀅潤美肌柔膚水”時,因宣傳“孕婦可用”被處以1萬元罰款。
2025年6月16日,北京伍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銷售“MAOGEPING BEAUTY奢華魚子醬面膜”時,因宣稱“孕婦可用”構成虛假宣傳,被沒收違法所得4539元,并處罰款4539元。
2026年2月5日,廣州瑞斯美化妝品有限公司在視頻號銷售瑞斯美提亮美白面膜時,產品參數上出現“孕婦適用”字樣,被處罰1萬元。
此外,蕪湖迪仕艾普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扎蘭屯市貝拉姐化妝品網店等,在銷售普通化妝品時亦均因宣傳“孕婦可用”而受到相應處罰。
這些案例無不警示著行業:“孕婦經濟”雖香,但不能亂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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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該產品還在銷售頁面宣傳“無重金屬、無致敏成分、無孕童慎用、無甲醛”等內容,意圖通過宣傳不含禁用物質或其它產品可能使用的成分,來凸顯自身產品優于其他產品。
事實上,《上海市化妝品行業廣告宣傳合規指引》第25條規定,化妝品廣告中涉及“零添加”“無添加”等宣傳內容的,應當明示未添加的具體成分或者原料名稱。明確指出“不含重金屬”、“不含致敏物質”“無硅油”“不含酒精”等宣傳,可能引起消費者誤導或者貶低他人。
隨著《上海市化妝品行業廣告宣傳合規指引》等地方法規的出臺,監管的顆粒度越來越細。監管部門不再滿足于看產品有沒有備案,更要看你的宣傳有沒有越界。對于直播電商而言,主播的口播內容不再是“說完就散”的過眼云煙,而是會被錄屏取證、成為處罰依據的鐵證。
對于CLINSIS而言,這次事件或許只是一個開始。如果監管部門介入調查,等待它的可能是責令停止發布廣告、消除影響,甚至高額罰款。更重要的是,品牌信譽的受損,遠比罰款來得沉重。當消費者發現自己繳納的“安心稅”不過是智商稅時,品牌的護城河也就隨之崩塌。
清揚銳評:
化妝品行業的競爭,歸根結底是信任的競爭。在流量為王的時代,或許一句夸張的宣傳能帶來短暫的銷量爆發,但唯有合規經營、實事求是,才能走得長遠。
對于廣大消費者,尤其是孕媽媽來說,也要擦亮雙眼。在看到“孕婦可用”的宣傳時,不妨多問一句:你有“特證”嗎?如果沒有,那么所謂的“放心”,可能只是一場精心包裝的冒險。
畢竟,在關乎健康和安全的問題上,我們不需要“沒問題”的口頭承諾,我們需要的是白紙黑字的法律憑證。
圖源:抖音、天貓、藥監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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