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凱西
編輯 | 鄭瑤
上海再發通知,10個品種重點監控。
01
10個品種進入重點監控名單
3月11日,上海藥事管理所發布《關于公布2025年11月藥品掛網公開議價采購監管品種名單的通知》,公布2025年11月掛網公開議價超“黃線”、未通過公允性評估、重點監控藥品幅度靠前且有一定采購金額的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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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來看,被列為重點監控的品種10個,新申請超“黃線”品種10個,原在庫超“黃線”品種10個,未通過公允性品種1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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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2018年起全面實施藥品掛網公開議價采購機制,采用“信息推送、綠線參考、黃線提醒、紅線攔截”的詢價議價模式。
其中,重點監控品種主要針對采購金額高、價格異常或用量增長過快的藥品,通過動態監控抑制不合理漲價和過度使用。不過,上海陽光采購網在公告中也表示,公布品種僅作為提醒。
02
上海將告別紅黃綠線監管模式
待藥品價格治理工作完成后,上海市掛網藥品不再使用紅黃綠線管理模式,對于同種藥品不同廠牌之間將根據價差關系實施黃、紅標進行風險提示。
這來自于2025年10月29日發布的《上海醫藥采購平臺藥品掛網操作辦法》,這份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上海是全國范圍內第20個發布本地藥品掛網規則共識的省市。
據易聯招采網消息,上海招采子系統內新版藥品掛網模塊于2026年1月20日正式上線,核心調整為優化掛網藥品管理模式,取消原“全面議價紅黃綠線管理模式”。
如,灰標風險提示:適用于不符合同種藥品同廠牌間差價比價關系的藥品;黃、紅標風險提示:適用于同種藥品不同廠牌間,根據價差關系分級觸發,引導企業合理定價。
一般來說,化藥和生物制品(生物類似藥除外)1.8倍黃標,3倍紅標;中成藥和生物類似藥,3倍黃標,5倍紅標。
特別要注意的是,上海提出,原藥品價格治理計算錨點價格將保留兩年,為價格調整提供參考依據。
藥品價格治理之下的同種藥品同廠牌差價比價關系,覆蓋不同地區之間,劑型、規格和包裝之間,以及不同渠道之間。
一位業內人士對賽柏藍直言,據其觀察,目前的藥品價格治理是不同渠道,不同廠牌,不同規格和劑型,就低取價格治理錨點。
03
“優化”價格治理
2026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優化醫藥集中采購和價格治理。
價格治理預計仍是今年的醫保工作重點。
“四同”政策以來的2024年、2025年,深化醫藥價格治理一直是醫保重點工作之一。
國信醫藥指出,院內市場方面,對于十多年來藥企借助于各省際之間信息不統一而在不同省份不同價格,尤其是趨向于價格更高的操作,將帶來徹底杜絕;院外方面,定點藥店比價相關政策的核心目的在于通過“曬價”“比價”,從而促進對院外藥品的市場化“控價”。
比如,雖然根據上海的藥品掛網共識,藥店可以參考藥品掛網價格自主制定零售價格,但是藥店的最高零售價格原則上不超過藥品掛網價加成后的價格,差價率的規定參照定點藥店醫保服務協議執行,且線上線下價格均應符合有關規定。
江蘇省自2025年12月1日起執行的藥品掛網共識進一步針對不同渠道的價格給出了比價關系:
同種藥品同廠牌,企業申報價格原則上應與供應當地定點民營醫院價格保持相當,與當地社會藥店零售價格和互聯網售藥平臺“即時達”價格保持相當,申報價格高于當地社會藥店零售價格和互聯網售藥平臺“即時達”集中區間1.3倍的,平臺應及時督促企業調整掛網價格至合理水平。
相關專家對賽柏藍指出,院外市場還是有機會的,尤其是對不做院內市場的醫保外品種來說。
04
2026,價格治理繼續深入
2026年開年至今,先是《關于落實掛網藥品價格風險預警標識的通知》全面推行“紅黃標”預警機制——國采藥品要于2月中旬前完成,聯采藥品于3月底前完成,其余所有掛網藥品于5月底前完成。
據賽柏藍統計,截至目前,1-11批國采相關藥品的價格風險預警均有省份發布相關通知。比如,2月5日,黑龍江、山東發布關于9-11批集采相關藥品風險預警標識;2月24日,遼寧發文開展第11批國采相關藥品價格風險標識工作。
此外,2026年四季度起,按季度監測醫療機構采購行為并納入考核。高價藥采購將受更嚴監管考核。
更嚴的是,按照藥品價格風險處置機制執行“紅黃標”的,除企業主動下調價格外,自執行之日起3年內不得調整預警標識,期滿后轉入常規管理。
一位業內專家今日對賽柏藍表示,目前各省價格治理的主流還是國采非中選品種,一旦全面鋪開,影響很大,競爭激烈、劑型微創新產品可能首當其沖。
進一步來看,仿制藥產品同質化程度高,市場競爭激烈;而銷售渠道跨越院內院外的,由于藥品價格治理打破了雙軌制,院內降價壓力可能傳導至院外,反之亦然。
近期動作較多的還有“針對掛網價高于全國省級最低掛網價的藥品開展的價格風險治理工作”。
2025年1月,《關于全國藥品掛網價格一覽表復核應用的通知》在業內流傳,截至目前,一覽表仍在持續更新。
比如,3月10日,四川就發布通知稱,經核查全國掛網價格一覽表,665條產品已產生新的全國最低價。請相關企業于2026年3月16日前在平臺提交聯動參考價、本省最高參考價的調整申請。
隨著全國31省執行藥品掛網共識,全面的藥品價格治理之下,一旦出現新的價格錨點,藥企最終需要抉擇的是降價還是舍棄部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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