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巖、路橋、溫嶺
分別發布2026年度職工療休養政策
具體如下
黃巖
關于療休養對象
職工療休養活動應面向廣大職工,優先考慮臟苦累險、勞動強度大崗位的一線職工,各類先進模范人物。
關于療休養時間
療休養一年組織一次,時間一般不超過5天(含在途時間)。經本單位同意,組織職工赴對口支援(合作)地區療休養,可利用雙休日、節假日統籌合理安排療休養時間,但總時長不得超過9天(含在途時間),且不得補休。赴對口支援(合作)地區療休養,單位承擔5天以外(不含5天)療休養費用的,該參加人員在三年周期內僅可以參加一次省內療休養活動。
關于療休養經費
在單位行政福利費允許范圍內,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療休養經費可按不超過3000元/人·年、600元/人·天的標準,憑據在單位福利費中列支。在臺州市域內開展療休養的,各單位可從歷年福利費結余中列支不超過300元/人的標準,用于療休養消費。各單位本年度療休養經費總額不變。
國有企業療休養標準參照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執行,費用根據財務規定在成本費用中列支。其他企業單位職工療休養費用標準由職代會或職工大會討論決定,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關于療休養目的地
推進職工療休養省際交流,可組織職工赴浙江、上海、江蘇、安徽、福建、江西5省1市(浙皖閩贛國家生態旅游協作區、長三角地區)和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合作)6個省(市、自治區)(四川省、重慶市、吉林省、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海省)開展療休養活動。
優先選擇我市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合作)區域(重慶市涪陵區;四川省甘孜州、南充市;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一師阿拉爾市;青海省海西州;吉林省通化市)。
關于療休養組織
1.組織原則。各基層工會要堅持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遵循“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規范開展療休養活動。
2.組織形式。原則上需集體組織,統一安排。允許跨單位拼團出行,支持職工家屬隨同參加療休養活動,職工直系親屬符合職工療休養條件的,療休養費用由職工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按規定標準給予報銷;不符合職工療休養條件的,須與療休養承辦單位訂立旅游合同,費用自理,責任自負。確因工作需要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單位集體療休養的,經基層工會批準,報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后,可在臺州市域內開展自主療休養。
3.承辦方式。基層工會可以自行組織,也可以按照本地、本單位招投標規定,依法依規做好療休養承辦主體的招投標工作,委托符合條件的旅行社、酒店、民宿、農家樂等旅游經營者提供服務。
4.組織要求。跨省職工療休養活動應在一個省域內進行,按一地多點的原則開展;赴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合作)6個省(市、自治區)(四川省、重慶市、吉林省、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海省)開展療休養活動,要求在臺州市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合作)地區住宿一晚以上(高原反應、身體不適除外)。跨省療休養參加對象三年內不重復安排。省內職工療休養活動應在一個市域內進行,按一地多點的原則開展。在臺州市域內療休養的,可分為兩個時段進行,多點多地靈活開展。鼓勵到山區海島縣開展療休養活動。
關于療休養管理
1.報備管理。職工療休養活動需通過“臺州市職工療休養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實行網上報備,報備記錄作為療休養財務報銷的重要依據。
2.基地管理。加強旅游資源惠及療休養活動的力度,逐步擴大政府投資的收費景區、景點免費向職工療休養開放范圍。優選特色景點、美麗鄉村、農家樂等具備條件的各類社會資源開展職工療休養基地(推薦點)創建活動,認真落實“誰推薦、誰管理”的原則,加強服務指導和管理,推動職工療休養基地(推薦點)不斷規范服務標準,提供優質療休養服務。
3.旅行社管理。加強對職工療休養承接旅行社的監督,對于服務質量低劣、職工反映強烈、發生重大旅游安全責任事故或在承辦職工療休養過程中存在虛開發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當年承接療休養資格。
4.安全管理。基層工會、承辦單位要重視療休養安全保障,強化對療休養職工的安全教育。基層工會或承辦單位應為參加療休養活動的職工購買不低于100萬人身意外險,費用在療休養費用總額中列支。
關于療休養財經紀律
1.嚴格執行財務紀律。按照職工療休養有關規定和費用標準,做到消費真實、票據合法、開支合規。不得將療休養經費以現金、實物、消費券、購物卡等形式發放到個人;嚴禁以療休養為名虛開發票或以其他形式套取現金等弄虛作假行為。
2.嚴格執行療休養紀律。嚴禁冒名頂替參加職工療休養;嚴禁未經單位批準自行出行;堅決禁止以療休養為名組織職工公費旅游。領導干部參加療休養活動的,要嚴格按干部管理權限報經有關部門審批同意。
路橋
政策依據
2026年路橋區職工療休養工作,繼續執行《臺州市職工療休養工作管理辦法》(臺總工〔2025〕8號)的各項規定。
療休養對象
職工療休養活動應面向廣大職工,優先考慮臟苦累險、勞動強度大崗位的一線職工,各類先進模范人物。
療休養時間
一般情況:每年組織一次,時間一般不超過5天(含在途時間)。
赴對口支援(合作)地區:經本單位同意,可利用雙休日、節假日統籌安排,但總時長不得超過9天(含在途時間),且不得補休。
重要提醒:若單位承擔5天以外的療休養費用,該參加人員在三年周期內僅可參加一次省內療休養活動。
療休養經費標準
在單位行政福利費允許范圍內,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療休養經費可按不超過3000 元/人·年、600 元/人·天的標準,憑據在單位福利費中列支。在臺州市域內開展療休養的,各單位可從歷年福利費結余中列支不超過 300 元/人的標準,用于療休養消費。各單位年度療休養經費總額不變。
國有企業療休養標準參照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執行,費用根據財務規定在成本費用中列支。其他企業單位職工療休養費用標準由職代會或職工大會討論決定,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療休養目的地
01
主要范圍
臺州市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合作)區域包括:重慶市涪陵區;四川省甘孜州、南充市;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一師阿拉爾市;青海省海西州;吉林省通化市。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合作)地區名單將隨上級安排自動調整。
02
鼓勵優先選擇
5省1市:浙江省、上海市、江蘇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即浙皖閩贛國家生態旅游協作區、長三角地區)。
6個省(市、自治區):四川省、重慶市、吉林省、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海省(即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合作地區)。
03
組織原則
各基層工會要堅持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遵循“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規范開展療休養活動。
跨省療休養:應在一個省域內進行,按“一地多點”原則開展。赴上述6個對口省(市、自治區)需在當地住宿至少一晚(高原反應等身體原因除外)。跨省療休養參加對象三年內不重復安排。
省內療休養:應在一個市域內進行,按“一地多點”原則開展。
臺州市內療休養:可分為兩個時段進行,多點多地靈活開展。鼓勵到山區海島縣開展療休養活動。
療休養組織形式
集體組織為主:原則上需集體組織,統一安排。基層工會可自行組織,或依法依規委托承辦單位承辦。
允許跨單位拼團:支持不同單位職工拼團出行。
支持家屬隨同:職工直系親屬可隨同參加。符合療休養條件的親屬,費用由其所在單位按規定報銷。不符合條件的親屬,需與承辦單位訂立旅游合同,費用自理,責任自負。
重要管理與紀律要求
必須網上報備:所有療休養活動前必須通過“臺州市職工療休養綜合信息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報備,報備記錄是財務報銷的重要依據。
安全保障:組織方或承辦單位必須為每位參加職工購買不低于100萬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嚴守財經紀律:嚴禁以現金、實物、消費券、購物卡等形式發放療休養經費。嚴禁虛開發票、套取現金等弄虛作假行為。
嚴守活動紀律:嚴禁冒名頂替參加。嚴禁未經單位批準自行出行。堅決禁止以療休養為名組織公費旅游。
溫嶺
政策依據
2026年溫嶺市職工療休養工作,繼續執行《臺州市職工療休養工作管理辦法》(臺總工〔2025〕8號)的各項規定。同時,自行組團療休養政策仍參照《關于開展2023年度職工療休養活動的通知》(溫總工〔2023〕2號)要求執行。
療休養對象
療休養活動面向全市廣大職工,并優先考慮臟、苦、累、險、勞動強度大崗位的一線職工,以及各類先進模范人物。
療休養時間
一般情況:每年組織一次,時間一般不超過5天(含在途時間)。
赴對口支援(合作)地區:經本單位同意,可利用雙休日、節假日統籌安排,但總時長不得超過9天(含在途時間),且不得補休。
重要提醒:若單位承擔5天以外的療休養費用,該參加人員在3年周期內僅可參加一次省內療休養活動。
療休養經費標準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療休養經費可按不超過3000元/人·年的總額標準,憑據在單位福利費中列支,報銷標準不超過600元/人·天。
國有企業療休養標準參照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執行,費用根據財務規定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其他企業單位職工療休養費用標準由職代會或職工大會討論決定,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各單位年度療休養經費總額保持不變。
療休養目的地
01
主要范圍
五省一市:浙江省、上海市、江蘇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即浙皖閩贛國家生態旅游協作區、長三角地區)。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四川省、重慶市、吉林省、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海省(即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合作地區)。
02
鼓勵優先選擇
臺州市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合作)區域,包括:重慶市涪陵區;四川省甘孜州、南充市;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一師阿拉爾市;青海省海西州;吉林省通化市。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合作)地區名單將隨上級安排自動調整。
03
組織原則
跨省療休養:應在一個省域內進行,按“一地多點”原則開展。赴上述6個對口省(自治區、直轄市)需在當地住宿至少一晚(高原反應等身體原因除外)。跨省療休養參加對象3年內不重復安排。
省內療休養:應在一個市域內進行,按“一地多點”原則開展。
臺州市內療休養:可分為兩個時段進行,多點多地靈活開展。鼓勵到山區海島縣開展療休養活動。
療休養組織形式
集體組織為主:原則上需集體組織,統一安排。基層工會可自行組織,或依法依規委托承辦單位承辦。
允許跨單位拼團:支持不同單位職工拼團出行。
支持家屬隨同:職工直系親屬可隨同參加。符合療休養條件的親屬,費用由其所在單位按規定報銷。不符合條件的親屬,需與承辦單位訂立旅游合同,費用自理,責任自負。
重要管理與紀律要求
必須網上報備:所有療休養活動開展前必須通過“臺州市職工療休養綜合信息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報備,報備記錄是財務報銷的重要依據。
安全保障:組織方或承辦單位必須為每位參加職工購買不低于100萬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嚴守財經紀律:嚴禁以現金、實物、消費券、購物卡等形式發放療休養經費。嚴禁虛開發票、套取現金等弄虛作假行為。
嚴守活動紀律:嚴禁冒名頂替參加。嚴禁未經單位批準自行出行。堅決禁止以療休養為名組織公費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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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黃巖區總工會、路橋工會、溫嶺市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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