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當年降央卓瑪憑借一曲《西海情歌》席卷全國各大平臺,街頭巷尾皆聞其聲。
彼時的她,被主流媒體盛贊為氣韻沉穩、聲線醇厚的標桿性歌手,業內公認其唱功扎實、舞臺感染力極強,商業演出單場報價飆升至80萬元,人氣與身價齊飛。
可誰又能想到,那位曾被萬千觀眾仰望、頻頻亮相國家級盛典的女聲,如今竟被輿論冠以“失格藝人”之名,公眾形象轟然坍塌,幾近無人問津。
而這場命運急轉直下的核心伏筆,正始于那首助她登頂的成名曲。
從萬眾矚目到門庭冷落,她究竟走過怎樣一條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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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翻唱終爆紅
不可否認,降央卓瑪的走紅之路,刀郎功不可沒。
她天生擁有草原牧歌般開闊蒼茫的音色,在華語流行生態中極為稀缺,本應是破圈突圍的天然優勢。
然而早年她參演過數十場地方性文藝匯演,也在短視頻平臺上傳過多段經典歌曲演繹,卻始終未能突破小眾圈層,長期處于“有聲無量”的尷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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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的她,縱有金嗓在喉,卻缺一首能引爆大眾情緒、奠定個人標識的壓艙之作,職業發展陷入明顯瓶頸期。
直到《西海情歌》映入眼簾——她的藝術生命由此迎來決定性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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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郎原創并首唱的這首作品,旋律如高原風般悠遠綿長,詞句飽含真摯痛感與遼闊思念,早已積累起穩固的聽眾基礎與情感共鳴。
降央卓瑪的聲線與這首歌高度契合:低回處似雪域低語,奔放時若長調呼嘯,將原作中那份克制又洶涌的深情詮釋得入木三分。
她發布的翻唱版本甫一上線,便以驚人的傳播速度滲透進廣播電臺、短視頻熱榜、商場背景音乃至廣場舞隊列之中。
借由這一次精準演繹,她徹底掙脫了過往的蟄伏狀態,實現從區域歌手到全民級藝人的躍遷。
走紅后的資源呈幾何級增長:央視及一線衛視跨年晚會、文化主題綜藝、民族音樂盛典等重要舞臺接連向她敞開大門。
線下商演邀約紛至沓來,出場費持續攀升,最高紀錄定格于單場80萬元,刷新當時民族聲樂類歌手市場價新高。
那幾年,她每現身一處,必引圍觀拍照、簽名合影,儼然成為新時代民族聲樂的標志性面孔。
官方媒體多次專題報道,稱其臺風穩健大氣、演唱富有文化厚度,是兼具藝術高度與群眾基礎的實力唱將。
她登上人民大會堂舞臺獻唱,走進高校開展美育講座,收獲數百萬忠實擁躉,社會聲望達到頂峰,被大眾自發推上行業神壇。
毫不夸張地說,若無《西海情歌》,若無刀郎傾注心血打造的這首佳作,降央卓瑪極難在短時間內完成如此劇烈的職業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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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訓有云:飲水思源,知恩圖報。
但真正走紅后的她,并未對創作源頭心懷敬意,反而做出令業界震驚、令公眾失望的舉動。
貪心作祟忘底線
演藝行業素有鐵律:公開場合演唱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必須依法取得商業授權許可,這是從業基本準則。
降央卓瑪并非對此一無所知——事實上,她在初試啼聲階段,確實按規購買過短期表演授權。
彼時她尚未廣為人知,對版權邊界保持敬畏,亦深知原創成果來之不易。
可隨著熱度暴漲、收益激增,靠這首歌持續收割流量紅利,她的心態悄然失衡,底線意識日漸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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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授權到期后,她既未主動續簽,也未聯系版權方協商正式合作事宜。
但她并未停止演唱,反而在數百場商業演出、品牌發布會、文旅推介活動中反復使用該曲目,將其作為固定壓軸曲目高頻呈現。
據權威信源統計,2015至2023年間,其未經許可商用《西海情歌》的公開演出達417場次。
每一場都坐收高額酬勞,卻從未向詞曲作者支付分文版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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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歌曲唯一著作權人,刀郎目睹自身心血被大規模無償商用,先后十余次通過經紀團隊與其溝通協商。
其核心訴求始終清晰明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或補辦合法授權并結清歷史欠款。
面對誠意溝通,降央卓瑪一方或沉默回避,或以“主辦方安排”“合同未注明”等理由搪塞推諉。
更令人錯愕的是,她在多個主流音樂平臺上傳音頻時,刻意淡化甚至隱去刀郎署名,誘導部分年輕聽眾誤認其為原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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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背棄契約精神、漠視創作者權益的行為,最終令刀郎徹底失望。
經多次協商未果,刀郎方不得不啟動司法程序,依法捍衛法律賦予的著作權尊嚴。
未曾料想,這場維權之戰,竟跨越整整十年光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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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維權終勝訴
自2015年起,刀郎版權代理方向多地法院陸續提起42宗著作權侵權訴訟。
庭審期間,降央卓瑪代理律師反復強調“演出系主辦方主導”“個人不參與版權審核”,試圖切割責任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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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司法機關堅持事實為依據、證據為準繩,全面調取演出合同、現場錄像、票務系統數據及平臺上傳記錄,還原完整侵權鏈條。
法院明確認定:身為專業簽約藝人,其對作品權屬狀態具備充分認知能力;明知授權失效仍持續商用牟利,主觀過錯顯著,依法應承擔主要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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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多輪上訴與再審,這場曠日持久的維權拉鋸戰終于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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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等多家司法機構相繼作出終審判決,一致認定降央卓瑪構成著作權侵權。
判決書明確要求其與相關演出承辦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向刀郎版權方支付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開支共計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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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公布當日,社交平臺迅速發酵,“降央卓瑪侵權敗訴”沖上熱搜前列,全網熱議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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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為其打call的粉絲紛紛留言痛心:“聽她唱了十年《西海情歌》,原來一直不知原唱是誰”“靠別人作品立身,卻連基本尊重都不愿給”。
“失信藝人”“版權逃逸者”“行業反面教材”等評價密集涌現,負面標簽如影隨形,再難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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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爭相邀約的合作方緊急撤換演出陣容,所有待執行合約全部終止。
即便她主動下調報價至原價三成,仍無主辦方愿意承接其檔期,職業生存空間被壓縮至近乎歸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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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央卓瑪的隕落,絕非運氣使然,而是價值觀失守、規則意識淡薄的必然結局。
她本擁有天賜的好聲音,刀郎的作品則為她打開通往大眾視野的大門,這本是一場值得銘記的雙向奔赴。
但她成名之后遺忘來路,踐踏行業共識,將他人智慧結晶當作取之不盡的提款機,親手斬斷了自己的藝術生命線。
版權是創作生態的基石,感恩是人格修養的底色,這兩道紅線,她皆已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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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訴訟耗盡原創者的耐心與精力,也透支了公眾最后的信任與包容。浮華散盡,唯余滿目瘡痍。
今日的她,聲譽掃地,事業冰封,再難重現昔日榮光。
不知某個獨處時刻,她是否會在寂靜中聽見內心叩問:
是否后悔當初那一念之貪,那一瞬之冷?是否遺憾辜負了那個本可熠熠生輝的藝術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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