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對商業有敏銳度的人,在原著里是李娟,不是方婉之,電視劇將商業光環全部給了主角方婉之,其實性格更適合經商的人是李娟。
電視劇里李娟和方婉之一起創業的點子是方婉之提的,因為養父孟思遠給她拿了一筆創業啟動資金,開始擺了個賣牛仔的攤,開始了在深圳闖蕩的第一次創業嘗試。
在原著里,她倆的創業是從小超市開始的,但賣服裝更加適合當時深圳發展的大環境,因為廣東的制衣業非常發達。
電視劇的大結局,是方婉之在深圳的創業成功,集團上市敲鐘,成為了跟隨深圳這座年輕城市一起發展的企業家,李娟的存在也都是在襯托方婉之的成功。
但個人更加喜歡作者梁曉聲在原著里的設定,李娟才是那個開拓者,她的性格顯然更加符合在廣東敢想敢做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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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超市是李娟提議的,方婉之本打算是盤下那家小餐館后,也跟著開餐館,但李娟建議開超市,因為簡單不麻煩,還能搭個吊鋪在里面睡覺,餐館的要求就要嚴格很多。
李娟眼見附近有了更強的競爭對手后,立馬轉行,將這處超市轉開藥店,方婉之有玉縣護校媽媽的背景,她就守藥店,李娟則去別處另尋鋪面,開了一家更大的超市。
對于生意的敏銳度,李娟的果敢轉型,對于日后生意版圖的擴張是有著決定性作用的。
有了超市、藥店,接下來李娟又開了服裝店,這三種類型,都是那個時代發展蓬勃的生意,而且這種裂變擴張的速度會異常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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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的確穩穩地抓住了這個發展的風口,她后來嫁了一個大她26歲的運輸公司的老板,并非看重他的錢,而是從她和方婉之開超市起,就一直對她倆小姑娘提供無償的幫助,李娟是看重了他這個人的品質,他是個好人。
李娟不嫌棄他患了小腦萎縮癥,執意嫁給他,還給她生了個女兒,丈夫去世后,李娟接管了他的運輸公司,這樣,李娟就身兼四個行業的老板了。
梁曉聲在最后只是說,四十多歲的李娟已經是區商會副會長兼區政協委員,但中間商業版圖的擴張并沒有詳述。可以預見得到的是,李娟的發展應該是這樣的:
她基于四個行業的生意,已經將公司整合成了集團,運輸公司經過慢慢地發展與資源整合,慢慢地轉變成了后來涉足網購的全國運輸的快遞公司;
服裝店也是第一批進駐網店的,有了全國響當當的服裝品牌,并且在網上年銷數億,成了網終購物里第一批嘗到甜頭的人;
藥店在線下慢慢地分出了連鎖店,然后輻射整個深圳、廣東省,甚至全國;
超市的發展也如后來的永輝、沃爾瑪那樣,可以成為每個城市的標志性大型購物商場。
還說不定會涉及餐飲業和別的行業,因為只有這樣的發展路徑,才更加符合李娟能成為深圳這個地方的商會副會長的身份和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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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作者沒有在書里交代,但是這些都是完全憑借我們今天這個時代倒退回去,能回顧的深圳的發展。
電視劇里,李娟成了陪伴方婉之的人,而不是那個商業主角,成功的人是方婉之,可依兩人的性格來看,的確是李娟更適合這個人選。
書里的方婉之,其實在事業上并沒有多大的作為,嫁人生子后,依然在打工,而李娟早已發展成了她夢想中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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