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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河南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一系列重要論述精神,結合轄區治理需求、發展需要和資源稟賦,“一庭一策”建立類型化人民法庭。豫法陽光開設“豫法楓景 法潤心田”專欄,多維度展現河南法院人民法庭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服務基層社會治理、服務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等方面的實踐成果。
時值三月,春風送暖,商丘市梁園區雙八鎮的草莓大棚里,一顆顆鮮紅飽滿的果實綴滿田壟,空氣中彌漫著清甜的果香。然而,這份豐收的喜悅背后,曾經也伴隨著一絲隱憂:“今年草莓長得好,可合同咋簽,心里是真沒底。”面對紛至沓來的訂單,收購商資質如何核實?價格波動怎樣約定?貨款萬一被拖欠又該如何維權?這些實實在在的“問號”,曾是懸在莓農心頭的一塊石頭。
如今,這些困擾有了清晰而溫暖的“標準答案”。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法院雙八法庭立足審判實踐,深入分析近年來轄區涉草莓產業糾紛的特點,針對交易全流程中易發、多發的法律風險點,創新性地推出了一份《草莓訂單法律風險提示20條》。這份量身定制的“法治禮包”,被當地莓農親切地稱為交易“避坑指南”和致富“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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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買賣合同糾紛,根源就在于交易雙方習慣于‘口頭約定’,而忽視了‘書面合同’的重要性。條款模糊、證據意識薄弱,往往讓莓農辛苦一年的收成陷入維權困境。”雙八法庭庭長劉春梅深有感觸地說。正是基于這樣的考量,《草莓訂單法律風險提示20條》應運而生。它并非簡單的法條堆砌,而是將專業的法律知識轉化為通俗易懂的“大白話”,直擊產業交易中的痛點與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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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開這份“提示”,內容涵蓋了從簽約前到履約后的全鏈條規范:從手把手教莓農如何核實收購商主體資質、警惕“中介”陷阱,到細致入微地建議明確草莓的品類等級、價格鎖定機制及收購期限;從強調批次交付的當場結算與書面確認,到清晰界定雙方違約責任、提示留存好每一張交易憑證;最后,還貼心地為可能發生的糾紛指明了多元化解的路徑。20條提示,條條切中肯綮,句句關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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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簽合同,單憑交情和信任,沒啥保障。現在可不一樣了,手里拿著這份‘提示’,哪一條沒寫清楚,我心里都犯嘀咕,絕對不敢輕易簽字。”劉口鄉的一位種植大戶一邊展示著手中的提示單,一邊由衷地感慨。在他看來,這份來自法庭的提示,不僅規范了合同的基礎范本,更重要的是,它將冰冷的法條變成了農戶“看得懂、用得上”的實用工具,讓交易的安全感從模糊的“口頭承諾”落到了清晰的“白紙黑字”上。
一份“風險提示”,守護的是“莓”好產業,折射的是司法為民的溫度。雙八法庭的這一舉措,是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基層的生動實踐。它不僅致力于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更主動向前一步,通過構建“行業懂法、法官懂行”的精準司法服務體系,將法治的根系深植于鄉村振興的沃土之中。未來,雙八法庭將繼續以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為目標,用更精準、更貼心、更務實的司法服務,護航特色產業茁壯成長,讓法治的陽光照亮鄉親們的致富路,繪就鄉村振興的嶄新圖景。
來 源:商丘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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