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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盈科的事持續發酵。
不僅客戶人心惶惶,同行之間的討論也越來越尖銳。如果律師動了客戶的錢,制度能不能擋得住?
這個問題,香港同行可以回答。
早在1964年的《律師賬目規則》里就規定,客戶資金需要存入專門的信托賬戶,與律所自由資金嚴格分離,支出條件相當嚴格。
但總有人會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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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成立的黃馮律師行,專注于二手樓盤交易的大所,是不少香港市民的選擇。
2020年底,十幾個置業家庭陸續發現交易卡殼,訂金不到賬,按揭款遲遲無法劃轉,成交日一拖再拖。
起初大家以為只是手續問題,直到有人實在等不下去,選擇報警,警方一查,事情迅速升級。
原來,一名律所文員長期使用空白支票,從客戶賬戶中挪走資金,涉案金額約610萬港元。
更令人驚訝的是,律所發現后,非但沒有報警,還想私了。合伙人伍永雄甚至跑去高等法院申請司法復核,試圖阻止監管機構介入。
2020年,12月24日,平安夜,香港律師會作出了一個極為罕見的決定,接管黃馮律師行。
律所業務立即停止,超過600名客戶賬戶被凍結(3.1億港幣),所有文件和交易資料由監管機構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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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風波不僅讓黃馮倒下,還像多米諾骨牌一樣,順帶牽扯出了其他幾家規模較小的律所也存在賬目違規。
大家質疑監管到底是用來防患未然的,還是用來「收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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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們更是傻眼,這些人大多是普通中產,一輩子攢下的首期、按揭款全卡在里面,這個平安夜太不平安。
他們組團開記者會抗議「律師會」的一刀切行為,建立「苦主群」,一名苦主哽咽著說:「我只是買樓,我無做錯事,為什么要我欠債?不知可以捱幾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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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排山倒海的壓力,香港律師會并沒有停留在道歉層面,而是深刻意識到,依靠「事后接管」來解決問題,代價太沉重了。
于是,一系列制度改革開始推進。
首先,是對《律師賬目規則》的強化,所有開業律師每年必須提交由執業會計師簽署的「會計師報告」,詳細披露客戶賬戶管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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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香港律師會聯合金融管理局和銀行公會,推出了新的房產交易支付系統「置易付」。
簡單說,就是把原本依賴人工操作的資金流轉,逐步轉入電子化系統。
每一筆交易資金,都留下清晰、可追溯、不可篡改的電子軌跡,人為操作的空間被大幅壓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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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黃馮律師行的相關人員,涉案文員被刑事指控,而律所合伙人也因未能盡到監管職責,面臨著漫長的專業紀律聆訊和巨額賠償。
那些苦主們,在經過數年的漫長法律程序后,雖然大部分資金通過破產清算和接管程序得以追回,但那幾年的心理煎熬,卻永遠無法補償。
制度建立后,類似的惡性挪用事件確實減少,因為風險不再只靠人品控制,而是被鎖進制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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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盈科,眼下的陣痛,或許是一個契機。
我們不能總是在暴雷之后才去補漏洞,在人心惶惶時才去談合規。
真正的專業主義,不是看你能幫客戶賺多少錢,而是看你在巨大的誘惑面前,如何通過制度把自己武裝成一個「想犯錯也犯不了」的人。
與其指望人性的光輝,不如建立一套足以抵御黑暗的規則。
律師行業最重要的資產,從來不是規模,而是信任。
再說一點
這幾年,中國律所正在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規模越來越大,但很多問題也開始顯現:
律所規模化之后如何治理,合伙人制度如何設計,「假合伙人」模式會不會透支行業信用……
我們建了一個「律師行業深度討論群」,主要討論這些問題。
群里大多是律師、合伙人和律所管理者,偶爾會分享一些境外律所制度和真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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