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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25年啟動補償程序至今,貴州昆侖寶藏礦業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昆侖礦業”)與遵義市匯川區政府的這場礦業權補償糾紛,已跨越兩個年頭。企業等來的不是公正的解決方案,而是一輪又一輪的程序空轉、一次又一次的口頭敷衍。
2026年2月初,匯川區自然資源局某副局長口頭通知企業:“上級不同意你們的評估方案,你們可以重新找審計。”沒有紅頭文件,沒有書面理由,甚至連拒絕的姿態都是托人轉達。
這已是企業第三次被“請回起點”。
更令人震驚的是,在企業無奈之下向貴州省行政復議中心申請介入后,省行政復議中心明確要求匯川區政府派人溝通協調——然而,直到今天,匯川區政府方面無人到場、無人聯系、無人回應。
一個省級行政復議機構的協調要求,竟然也叫不動一個區級政府?
這已不是“程序瑕疵”,而是赤裸裸的行政不作為;不是“審慎把關”,而是以審計為幌子的蓄意拖延。
從“報告自認不公”到“評估方案被拒”:政府的“審計執念”究竟為哪般?
回溯事件起點。2025年,因探礦權注銷需進行補償,匯川區自然資源局作為區政府指定的經辦部門,通過“競爭性磋商”程序委托遵義中審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歷史投入進行專項審計。
結果令人愕然:企業申報的3758萬元歷史投入,審計報告僅“建議確認”4.7萬元。更荒誕的是,出具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自己在書面回復中承認,這份報告 “無法作為補償協商的公正依據” 。
一個被執行者自己都承認不公正的報告,匯川區政府沒有宣布作廢,沒有啟動復核,甚至連一句批評都沒有。它就這么靜靜躺著,成為懸在企業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2026年2月,企業依據2012年經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評審備案的地質成果,結合第三方測算,提交了詳細的評估賠償方案。方案明確了每項支出的合同依據、技術成果對應關系及行業公允價格參考。
然而,這份方案甚至未能進入正式的評估審核流程。匯川區自然資源局的口頭傳達稱:“上級領導單位不同意。”至于“不同意”的具體指向——是對數據存疑、對補償標準有異議,還是對方案整體不認可——未作任何說明。
被企業作為方案基礎的2012年儲量備案成果,其法律效力從未被政府否認。換言之,政府認可的成果,卻無法啟動基于該成果的補償程序。
這一邏輯斷層,與審計報告中“承認成果、否定投入”的悖論如出一轍。
有知情人士向媒體透露,真正的難點在于:一旦承認企業3758萬元的投入合理性,匯川區政府將面臨一筆規模不小的財政支出。“能拖則拖,能繞則繞——這是最省事的辦法。 ”
審計還是評估?政府堅持的是一條“預設結論”的路徑
從首次委托政府主導的專項審計,到此次要求企業重新安排審計機構,匯川區政府始終將爭議解決方案鎖定在“審計”路徑上,而非更適合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的“評估”路徑。
業內專家指出,審計與評估雖同屬專業鑒證,功能指向卻有本質區別:
審計側重于票證合規性與支出真實性驗證,適用于財務收支規范、憑證鏈條完整的現代企業。而評估則著眼于資產價值與權益公允性判斷,能夠綜合考量歷史背景、行業慣例、成果對價等因素,更契合此類跨時久遠、票據瑕疵普遍存在的礦業權補償案件。
“如果一家企業十幾年前的收據、領款單,放到今天嚴格審計,幾乎沒有一家能過關。”一位資深礦業權評估師指出,“但這不代表這些投入沒有發生,更不代表對應的成果是假的。用審計的手段解決評估的問題,本身就是工具錯配。 ”
然而,匯川區方面似乎無意更換工具。企業直言,政府堅持“審計”而拒絕“評估”的真實動機,或在于審計更易通過細節瑕疵大幅壓縮補償基數——正如首次審計報告所做的那樣。而評估因須考量成果價值與公平對價,政府可操控的空間大為縮小。
“他們需要的不是公正的結論,而是一份形式上合規、數字上好看的報告。”企業負責人說。
“單方委托再審”:是放權還是卸責?是解套還是設套?
此次政府開出的“解套”方案是:企業可單方面尋找審計機構,重新審計后再報。
這一安排表面上看是將主動權交還企業,實則暗藏三重陷阱:
其一,責任主體的轉移。首次審計為政府委托,報告縱然失當,責任仍在政府。而此番改為企業委托,一旦新報告結論仍不理想,政府便可順理成章地將矛盾指向企業“選擇審計機構不當”或“提交資料不全”。責任的皮球,被輕巧地踢回了企業半場。
其二,公信力難題依舊未解。企業反問:“政府委托的審計我們不認,那我們單方委托的審計,政府就認嗎?到時候會不會又說‘這是企業自己找的人,我們不采信’?”
這一擔憂并非空穴來風。在此前溝通過程中,企業曾提出由雙方共同指定第三方機構進行公允評估,但該提議迄今未獲正面回應。政府既不愿共同委托,又對單方委托的結論保留最終解釋權——這種單向開放的態度,令企業對程序公正的期待降至冰點。
其三,審計成本與時間的無限耗散。礦業權補償審計涉及地質工程復核、行業標準對標、歷史資料甄別,費用動輒數十萬元,周期常達數月。若首次審計結論被輕易廢棄,重審結論又可能因政府的下一次“不認可”再度作廢,企業將在無休止的審計循環中耗盡資金與耐心。
“這不是給我們出路,是給我們設路。”企業方面如此評價。
省行政復議中心也叫不動:匯川區政府的“沉默戰術”升級
如果說此前的程序拖延還可解釋為“工作方式問題”,那么新近發生的一幕,已徹底撕下這層遮羞布。
在企業多次溝通無果、程序循環無解的情況下,企業向貴州省行政復議中心申請介入。省行政復議中心明確要求匯川區政府派人溝通協調——這是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正常履職要求,是行政層級監督的應有之義。
然而,省行政復議中心的協調要求發出后,匯川區政府方面至今無人到場、無人聯系、無人回應。
一個省級機構的協調指令,竟被一個區級政府如此輕慢?這已不是對企業的“不理會”,而是對上級行政機關的“不理會”;不是行政裁量的審慎,而是行政倫理的失守。
有觀察人士指出,這種“沉默戰術”恰恰暴露了匯川區政府的真實心態:只要不溝通,就不用面對;只要不回應,就不用解決;只要不形成書面意見,就不用承擔責任。
從口頭通知拒絕評估方案,到拒絕出具任何書面文件;從堅持審計路徑繞開實質審查,到無視省級復議機構的協調要求——匯川區政府正在用一套完整的“程序防火墻”,將企業的合法訴求擋在門外,將自身的行政責任消解于無形。
緩兵之計?時間正成為政府最趁手的武器
自2025年啟動補償程序至今,時間已過去一年有余。其間,企業經歷招標審計、報告爭議、公開喊話、媒體介入,換來的是:一紙自認不公的報告、一句“上級不同意”的口頭通知、一個“重頭再來”的審計指令、一場省級協調也無人響應的沉默等待。
企業負責人明確表示:“我們懷疑這是緩兵之計。”
其判斷基于三點:
第一,程序節點被精準控制。無論是審計報告的交付節點,還是此次拒絕評估方案的通知時機,均踩在法定時限即將屆滿或輿論關注稍有降溫的邊緣。每一次推進,都剛好不足以達成結論;每一次停頓,又剛好不構成行政不作為。
第二,書面信息高度稀缺。從審計報告至今,企業收到的政府正式書面文件幾乎為零。絕大部分溝通通過口頭傳達、電話通知、第三方轉述完成。信息的不成文化,既是責任規避,也為后續解釋留下充分彈性空間。
第三,資金壓力正隨時間推移不斷放大。企業為該探礦權投入已積壓十余年,利息、運維成本持續累加,資金鏈日趨緊繃。而政府作為賠償義務主體,在程序空轉中并不承擔資金成本,時間越長,談判地位越有利。
“他們耗得起,我們耗不起。”企業負責人說。
沉默不是金,拖延不是政績
礦業權補償爭議,表面是數字之爭,實則是地方政府如何處理歷史契約、如何對待合法投資、如何兌現法治承諾的試金石。
匯川區政府有權利對補償方案提出異議,也有義務啟動更為公允的重審程序。然而,當“異議”停留于口頭傳達、拒絕出具書面意見,當“重審”異化為將委托成本與責任風險全數轉嫁企業,當審計工具被反復操弄而評估路徑始終回避,當省級復議機構的協調要求也被置之不理——所謂程序正義,已在沉默中瓦解殆盡;所謂依法行政,已在拖延中形同虛設。
我們不禁要問:
一個擁有2012年省廳備案成果的企業,為何其合法投入可以被一紙自認不公的報告“技術性清零”?
一個本應公平公正的行政補償程序,為何異化為政府對審計路徑的偏執堅守?
一個省級行政復議機構的協調指令,為何也叫不動匯川區政府派人溝通?
沉默不是金,拖延不是政績。
我們呼吁遵義市人民政府、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司法廳等上級部門,主動介入此案,徹查匯川區政府在此次補償事件中的行政不作為問題,責令其立即停止程序拖延,與企業進行實質性溝通,依法依規、公平合理地解決這一歷史遺留問題。
我們也呼吁匯川區政府正視輿論監督,走出沉默,拿出誠意,用行動證明自己還有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的擔當。
畢竟,一個連省級復議機構叫不動的政府,損害的不僅是一家企業的權益,更是地方政府的公信力、法治政府的根基、營商環境的底線。
“我們還在等。”企業負責人說,“等一份有簽字的文件,等一個愿意正面答復的官員,等一次不用從頭再來的審查。”
然而,時間正從每一次“重審”的指令中悄然滑過。而這一次,匯川區政府又將用多久來回應公眾與企業對真相與公平的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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