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建立健全低空保險政策體系,國家發展改革委、金融監管總局、中國民航局近期聯合印發《關于推動低空保險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到2027年,無人駕駛航空器責任保險強制投保制度初步建立,低空保險產品不斷豐富,更好滿足各類應用場景保障需求;到2030年,低空保險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對低空經濟安全健康發展的保障作用持續增強。
近年來,我國以無人駕駛航空器為代表的新型低空航空器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深入推進,農林作業、巡查巡檢、城市治理、應急救援、物流配送等場景有序拓展。低空飛行活動日益增多,亟需建立完善低空保險政策制度、產品服務和監督管理體系,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與此同時,低空法律體系尚在構建過程中,責任認定、損失評估與協同監管方式亟待創新,并且低空運營主體大多規模較小、分布分散、風險承受能力弱,運用金融工具管理風險的門檻較高,風險量化與保險產品設計難度大。低空經濟運營主體與保險業之間存在一定認知與業務隔閡,傳統航空保險的經驗數據與風控模型在此面臨“失靈”。
為解決保險公司“不敢保、不會保、不愿保”的問題,《實施意見》從政策體系、制度建設、產品服務、基礎能力4個方面,系統構建覆蓋全鏈條、兼顧強制與創新、平衡安全與發展的現代低空保險生態。一是健全低空保險政策體系。加強各級低空經濟發展規劃政策對低空保險的支持,將保險作為強化場景運營安全監管、健全事故處理制度的重要手段,鼓勵低空經濟各類經營主體有效運用保險機制。二是加快建立無人駕駛航空器責任保險強制投保制度。對于按照法律法規應當投保責任保險的無人駕駛航空器,推動加強投保情況核查,依法制定無人駕駛航空器責任保險強制投保實施辦法,出臺示范條款。三是強化服務保障體系建設。逐步建立覆蓋低空全產業鏈的保險產品體系,提升無人駕駛航空器和傳統有人駕駛航空器保險供給和服務能力,面向各類應用場景提供針對性保險保障。四是提升保險可持續經營能力。加快建設低空保險信息平臺,探索低空保險信息平臺與低空智能網聯系統對接,加強保險機構、再保險機構、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等專業能力建設。此外,強化組織保障,進一步明確有關部門責任分工,加強風險防控,深化宣傳推廣。
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政策仿真實驗室副主任、研究員張曉蘭近日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微信公眾號撰文表示,低空經濟作為新質生產力的重要載體,正處于從技術探索邁向規模化、商業化發展的關鍵階段,安全與風險保障是低空經濟行穩致遠的重要支撐。《實施意見》的出臺不僅是完善低空經濟治理體系的重要舉措,更是推動產業從“野蠻生長”向“規范發展”轉變的關鍵一步。其系統性安排既回應了產業風險保障需求,又契合安全監管要求,通過健全政策體系、建立強制投保制度、強化服務保障、提升經營能力、完善組織保障,護航我國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金融監管總局、中國民航局將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實施意見》貫徹落實工作,著力完善低空保險政策,不斷豐富低空保險產品,持續增強保險保障作用,加快形成覆蓋廣泛、保障有力、服務專業、市場規范的低空保險體系。(經濟日報記者 楊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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