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東京備忘錄(Tokyo MOU)與巴黎備忘錄(Paris MoU)聯合開展的2004壓載水管理公約(BWM)集中大檢查(CIC)于2025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實施。檢查內容包含與壓載水管理公約強制性條款相關的核查項目。本次CIC由新加坡主管機關統籌協調,參與方為東京備忘錄組織中已批準壓載水管理公約的成員。CIC初步結果如下:
在集中大檢查期間,針對各類船舶共開展9244次檢查。
其中,使用CIC專用檢查問卷實施的檢查共6930次(占比74.96%),且同一船舶在活動期間僅接受一次CIC檢查。
在此期間,共184艘船舶被滯留(滯留率2.66%)。其中,30艘船舶因CIC專項缺陷被直接滯留,CIC專項滯留率為0.43%。
檢查中發現的最常見缺陷(及導致滯留的缺陷)集中在缺陷代碼14811(問題6:壓載水管理系統BWMS是否可正常運行),凸顯船上壓載水管理系統的操作與維護仍是確保公約有效落實的關鍵環節。
本次CIC檢查涉及的船舶覆蓋了94種船旗。接受檢查數量最多的船舶是懸掛巴拿馬船旗的船舶,共1983艘(28.61%),其次是懸掛利比里亞船旗的船舶,共958艘(13.82%),再次是懸掛馬紹爾群島船旗的船舶,共683艘(9.86%)。
被檢查出CIC專項缺陷絕對數量最多的船舶所懸掛的船旗是巴拿馬船旗(475項)、利比里亞船旗(234項)、馬紹爾群島船旗(168項)。
這反映出上述船旗在本次大檢查中受檢頻次較高。按CIC檢查問卷檢查次數標準化后,其對應缺陷率分別為:23.95%、24.42%、24.59%。
按船型劃分,CIC專項滯留分布情況如下:
? 雜貨船/多用途船:13艘(43.33%);
? 散貨船:4艘;
? 油船:5艘;
? 氣體運輸船:3艘;
? 油化船:3艘;
? 集裝箱船及其他特殊用途船:各1艘。
船齡與CIC專項滯留率存在相關性,多數被滯留船舶船齡在19~24年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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