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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一個注定要被載入史冊的日子。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一份重磅文件——《人民法院審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這是最高法第一次專門針對涉未成年人民事審判工作制發的司法文件。
第一次。
這意味著什么?
意味著我們的孩子,終于有了更堅實的法律鎧甲。
39條,條條都是“護身符”
這份《指引》共39條,從案件受理到審理裁判,從延伸工作到執行回訪,環環相扣,織密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司法之網。
但最讓我感動的,是其中那個核心原則: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
短短九個字,重若千鈞。
它要求法官在審理每一個涉未成年人案件時,必須以孩子的合法利益為首要考慮。不是之一,是首要。
當父母離婚時,孩子的“聲音”被聽見了
想起那些在父母離婚大戰中瑟瑟發抖的孩子。
“你跟爸爸還是跟媽媽?”
這個問題,曾讓多少孩子陷入兩難。
現在,《指引》明確規定:對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也要結合其年齡和智力狀況,聽取他們的意見,充分尊重他們的真實意愿。
是的,哪怕是8歲的孩子,也有權利表達自己想跟誰一起生活。
法律終于明白: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屬品,而是獨立的個體,有自己的思想和感受。
當孩子偷偷打賞主播,錢能追回來了
“10歲孩子花5萬打賞主播”
“熊孩子充值游戲,刷光父母銀行卡”
這樣的新聞,你一定不陌生。
多少家庭的血汗錢,就這樣被孩子無知地點了出去。家長們欲哭無淚,投訴無門。
現在,《指引》明確了:未成年人網絡充值、直播打賞的效力判斷方法,以及認定無效后的處理規則。
這意味著,如果平臺違規誘導未成年人消費,這筆錢,該退就得退。
這是對數字時代新需求的及時回應,也是給所有家長的定心丸。
當探望權成為“武器”,法律有了破解之道
離異家庭的孩子,最怕什么?
怕見不到爸爸,也怕見不到媽媽。
現實中,探望權常常成為父母互相攻擊的武器。“你不給撫養費,就別想看孩子”“你讓我不爽,我就不讓你見孩子”
最終受傷的,是那個渴望父母雙全的孩子。
現在,《指引》鼓勵創新專業化執行機制,探索通過提供合適探望場所、協助探望等方式破解執行難題。
這意味著,未來可能會有專門的探望場所,有專業人員的陪伴,讓孩子在安全、溫馨的環境中,享受父母的愛。
從“案結事了”到“持續守護”
最讓我感動的,是《指引》中的“回訪機制”。
案子判了,就結束了嗎?
不。
《指引》要求建立判后回訪機制,持續跟蹤未成年人成長狀況,及時解決新問題。
這意味著,法官會回頭看看,那個被判決的孩子,現在過得好不好。有沒有新的困難,有沒有新的需求。
這種“持續守護”的理念,讓冰冷的法律有了溫度。
有人說,評價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就看它如何對待弱勢群體。
而未成年人,無疑是最需要保護的群體。
這份《指引》的出臺,不僅是司法的一大步,更是社會文明的一大步。
它告訴我們:每一個孩子,都值得被溫柔以待;每一個童年,都應該充滿陽光。
如果你也認同,請轉發出去,讓更多人知道:我們的孩子,正在被更好地保護著。
因為守護孩子,就是守護我們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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