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fā)通知,2025年度市場化引才獎勵開始申報,截止日期為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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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周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引進并在晉工作的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且符合《辦法》所列條件的均可申報(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二)申報對象:
依法從事人力資源服務、無不良信用記錄、經(jīng)營狀況良好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以及注冊登記地在山西省行政區(qū)域范圍內(nèi)的各類用人單位。
(三)引才類別:
本次申報的引進人才主要是指經(jīng)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受我省各類用人單位委托,從省外新引進與我省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用人單位已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一般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符合《山西省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標準的高層次人才;
2.各類用人單位引進的計稅年薪50萬元以上的高級管理人才、專業(yè)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3.報行業(yè)主管部門備案的急需緊缺人才目錄中確定的急需緊缺人才。
(四)所需材料
申報市場化引才獎勵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市場化引才業(yè)務開展情況報告;
2.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等相關資質(zhì)證書(復印件);
3.人才引進過程中獵頭機構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同或協(xié)議、人才推薦報告、服務費打款證明等(復印件),涉及個人隱私和商業(yè)秘密的材料應加以注明或者涂抹隱去;
4.所引進人才的基本信息以及業(yè)績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
5.所引進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6.所引進人才2025年度個稅繳納證明;
7.用人單位為所引進人才繳納的2025年度社會保險費記錄憑證。
申報市場化引才獎勵的用人單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市場化引才業(yè)務開展情況報告;
2.用人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事業(yè)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3.人才引進過程中獵頭機構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同或協(xié)議、人才推薦報告、服務費打款證明等(復印件),涉及個人隱私和商業(yè)秘密的材料應加以注明或者涂抹隱去;
4.所引進人才的基本信息以及業(yè)績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
5.所引進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6.所引進人才2025年度個稅繳納證明;
7.用人單位為所引進人才繳納的2025年度社會保險費記錄憑證。
(五)材料提交
在省本級注冊登記的我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用人單位和省外注冊登記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交申報材料和誠信承諾書(附件1)。
我省其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用人單位按照注冊登記地向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山西轉(zhuǎn)型綜改示范區(qū)管委會人力資源部提交申報材料和誠信承諾書(附件1)。
申報材料須裝訂成冊,紙張規(guī)格為A4。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視市場化引才申報工作,積極宣傳、廣泛發(fā)動,突出市場發(fā)現(xiàn)、市場認可、市場評價的作用,聚焦我省和本地重點產(chǎn)業(yè)和領域,聚集海內(nèi)外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認真指導符合條件的本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用人單位及時開展申報工作。
各申報單位要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負責,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山西轉(zhuǎn)型綜改示范區(qū)管委會人力資源部要按照規(guī)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并對審核結(jié)果負責,于6月5日前將通過審核的申報材料和審核匯總表(附件2)報送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電子版1份,紙質(zhì)版2份)。
對在市場化引才工作中弄虛作假的申報單位和審核機構,要收回全部獎勵資金,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其他
聯(lián)系人:王小輝 薛 敏
聯(lián)系電話:0351-3809212 3809210
郵箱:sxsrstscc@163.com
郵寄地址:太原市萬柏林區(qū)省直濱西129號辦公區(qū)B座1803室
附件1.誠信承諾書
附件 2.地市審核匯總表
來源:山西省人社廳網(wǎng)站 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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