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近日,上海一法院審理了這樣的一個案件,就是上海的雇主朱某和做家政服務的李女士成為了好朋友。他們解雇聘用關系后,還有往來,互有聯系。當朱某得知李女士患病,經常到上來治療時,她就善心大發,把自家一套房的鑰匙,給了李女士。
想為李女士減少一些不必要的開支,至少能給她提供一個免費的住所。然而,讓所有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李女士竟然將朱某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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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怎么回事呢?
原來李女士在朱某家居住時,從朱某家的高低床上摔下來了,她是為了方便充電,不小心從床上摔下來的。
摔得還挺嚴重,脊髓損傷,還是朱某發現后,將其送到醫院治療的。李女士就認為,朱某家的這套房子,有經營的性質,除了給她提供住宿,還向外出租。認為她摔著了,醫療費應該讓朱某出。朱某家的房子,存在安全隱患。
朱某感覺很寒心,本來是想為她生錢,替她著想,真心將其當作朋友,讓她免費住房子,沒想到好心被當成驢肝肺,還要對她進行訛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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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李女士起訴了朱某,他們開始對簿公堂,法院通過審理了解。李女士摔傷是自己導致的,作為成年人,自己為自己負責。
更何況朱某是做好事,免費讓李女士住的房子。不管從哪個角度來說,都不應該向朱某索賠,認為李女士的行為,有違背社會公序良俗,駁回了其起訴。
案件遭駁回后,李女士和朱某,雙方都沒有上訴。可能,李女士良心發現了,也覺得自己太過分了,要不人家朱某有錢呀,人家心地善良,開豪車,住豪宅,舉頭三尺有神靈。要不摔著的是她呀,心底太不干凈,有吃不完的苦,摔著了連醫藥費都想訛詐,所以不會有好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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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東郭先生與狼的故事,在現實中經常上演,最典型的就是扶不扶?尤其是老人摔倒了,路人見到后,要不要扶?
扶吧,怕被訛詐,不扶吧,良心上過不去!
不少人因為做好事,扶老人被訛詐了。前段時間,就有兩個初中生,他們扶起摔倒的老人,結果被訛詐了,要求賠償幾十萬。
這件事還上了熱搜,再次引發扶不扶的爭議?當然了最終老人這邊撤訴了,應該也知道自己理虧,她摔倒和兩個初中女生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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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訴其實就是心虛的表現,就是想要通過訛詐別人,獲得一筆額外之財,沒想到事情曝光后,引發了眾怒。恐怕連自己家人,親朋好友,都看不過去了。
做人不能這樣,要有底線的,人家做了好事,要感恩人家,而不是對人家進行訛詐,不要做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事情,不能把自己的后路全部堵死,若是真的訛詐別人成功,誰還敢給你交往?
絕對“社死”了,臭名遠播。
我們這個社會,需要弘揚正能量,需要有人在困難時,好心人能搭一把手。若是讓訛詐別人的人得逞了,就是整個社會的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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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這個社會上總是會有一些壞人的。就好比上海朱某好心讓李女士住她家里,不要求任何回報,沒想到反倒被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
事實證明,想要訛詐別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是你想要訛詐,就可以成功的,畢竟法官是會對案件進行判決的。正如李女士要求索賠醫藥費,被駁回了。這說明公道自在人心,法律也會對好人進行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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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保護好好人,法律也應該嚴懲壞人,像李女士這樣的人,就是典型的壞種,就應該被懲罰。本來有一個這么仗義的富豪朋友,不好好攀關系利用,非要做惡心的事情,以后恐怕連朋友都做不成了。
相信做好事的人,終究是會有好報的,舉頭三尺有神靈,也相信大部分人都是好人。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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