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0日,長春一位姓呂的市民開車出門,被一輛路虎連續(xù)八次別停,最后撞了上去,車輛損失差不多十萬元,他報了警,桂林路派出所一開始說沒有證據(jù)能證明對方是故意的,所以不給立案,后來網(wǎng)上討論得很激烈,派出所才改成行政立案,可沒過幾天調(diào)查又停了,再后來上級部門要求重新調(diào)查,但直到2026年3月20日,這案子還是沒有結(ji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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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早上7點40分,有兩個自稱是桂林路派出所民警的人來敲呂先生家的門,呂先生沒有開門,用掃把把門頂住,一直撐到下午1點23分才報警,后來彩織派出所派人過來,把那兩人勸走了,警方事后說這兩人是公安局的,屬于正常辦案,并沒有別門,但問題在于,他們沒有下傳喚證,也不是把呂先生當作嫌疑人,警察能不能隨便上門,法律里好像沒有明確規(guī)定這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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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先生說,自媒體一報道這件事,他和妻子的手機就響個不停,打來的電話有陌生號碼,也有自稱是路虎司機母親的人,說的內(nèi)容基本就是讓他們快點認賠,不要惹麻煩,更奇怪的是,他單位的領導和他岳父的老領導也打電話來勸他算了,這不像是一般的糾紛,更像是有人在通過關系網(wǎng)悄悄施加壓力,信息到底是從哪里泄露出去的,可能是保險公司,也可能是交警隊,或者其他人,但沒有人去查,也沒有人出來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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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區(qū)司法局通知他說證據(jù)審查完了,但沒有告訴他結(jié)果,也沒有安排調(diào)解,案子就卡在重查待命的狀態(tài)里動不了,要是真有8次別停這種事,可能不只是普通追尾,或許會涉及危害公共安全,該走刑事程序了,可警方一直沒有解釋清楚,行車記錄儀的視頻調(diào)取過沒有,路口的監(jiān)控有沒有盲區(qū),這些都沒有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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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先生現(xiàn)在不敢收對方賠的錢,擔心被反咬一口說他敲詐,這不是他小心眼,是真怕了,最近公安部剛通報過類似情況,說不能為壓輿情就逼人和解,可這事偏偏在這時候鬧大,讓人不得不想有人還在走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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