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萬沒想到!浙江杭州,一男子想要買車但錢不夠,就準備把自己30多萬的手表賣掉,剛掛到網上就有賣家開價,但有一個要求就是要在香港交易,不過可以承擔男子來回機票,男子一聽這是好事,立馬就答應并趕過去完成交易,誰知回來的路上,銀行卡就被凍結了,原因是他收到的錢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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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楊之前是做主播的,有一塊36萬購買的黑鋼手表,前不久他準備買臺車,手頭錢不夠,就打算把表賣掉,發帖沒多久,有買家找上門,開價36.5萬,需要在香港線下交易
小楊看了眼對方的IP確實是在香港,而且自己什么費用都不需要花,又能游玩,表又沒折價,這都是好事,二話不說就答應了
到了香港機場,買家說來不了,讓他小姨來對接。小楊也沒多想,在咖啡廳等著。來了個女的,拿著表拍了半天照,查編碼,一直折騰到晚上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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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錢付了,35萬銀行轉賬,1萬支付寶,還有5000現金。雖然過程繁瑣了點,但錢確實一分不差到賬了,小楊把手表交給對方,返程
結果回來的路上發現銀行卡被凍結了
他趕緊聯系買家,那邊已經徹底失聯。銀行說是青海西寧警方凍結的,因為有個詐騙案的受害人把錢轉到了他的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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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說得很直接:這么大額交易,沒合同、沒核實身份,太不謹慎了。他卡里的錢涉及詐騙款,得退給受害人。想要回手表?去香港報案吧。但香港那邊說,當面交易完成,屬于正常買賣,沒法立案
有網友說:賣家是交易合法所得。應該追回的是詐騙人手里的錢給被詐騙人,而不是把風險轉到一個正常交易的賣家身上
這話聽起來沒毛病,很多人以為,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交易就結束了,錢就是我的了。但在法律上,錢的來源比交易形式更重要
小楊收的這35萬,不是買家的錢,是青海那個受害人的錢。受害人被騙了,錢進了騙子賬戶,騙子用這筆錢來買小楊的表。這時候,這筆錢在法律上的身份是贓款
贓款有個特點:不管轉了多少手,只要最終落到誰手里,誰就有義務配合退賠。這不是針對小楊個人,是所有涉及贓款的案件都這樣處理。警方的邏輯很簡單:受害人的錢得追回來,追到誰卡里就找誰。至于小楊和騙子之間的交易,那是另一個法律關系,得另案處理
這事給所有人的提醒其實很簡單:大額交易,別貪方便。不管對方多爽快、報銷多少費用,該走的程序一步不能省。核實身份、簽合同、確認資金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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