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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磐石市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以柔性司法化解矛盾糾紛,既保障了務工者的合法權益,也為個體經營主體紓解經營困境,彰顯司法為民的溫度與力量。
侯某于2023年春受唐某雇傭,在高速公路某工區務工,施工過程中意外受傷,經司法鑒定構成十級傷殘,產生誤工、護理、營養等多項損失。此前雙方曾就賠償事宜達成協議,約定唐某一次性支付侯某各項賠償費用87000元,但唐某因工程回款滯后、資金周轉困難,遲遲未能履行協議。侯某多次催要無果后,訴至法院,要求唐某按協議支付賠償款。 承辦法官在梳理案情時了解到,該案并非簡單的債務糾紛:原告侯某因傷致殘,后續康復治療及家庭日常開支急需資金支撐,合法權益亟待保障;被告唐某系個體承包戶,因工程回款慢導致資金鏈斷裂,并非惡意拖欠賠償款,若直接判決,不僅會讓本就拮據的唐某陷入更大經營困境,也可能導致侯某的賠償款難以實際兌現,形成“判決易、執行難”的局面。
一邊是受害務工者的迫切訴求,一邊是個體經營戶的實際經營困難。為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法官決定以情理法相結合的調解方式化解矛盾,既守住法律底線,又兼顧雙方實際情況。法官分別與雙方溝通,耐心傾聽訴求、安撫情緒:面對侯某的焦慮,細致講解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明確司法確認可賦予協議效力,保障其賠償款順利兌現;面對唐某的困境,釋明拒不履行賠償義務的法律后果,同時引導其換位思考,體諒侯某受傷后的生活窘境。 經過法官多次組織協商,結合唐某的資金回籠周期反復打磨還款方案,對付款方式、履行期限、逾期責任等細節逐一推敲,最終雙方自愿達成一致:唐某分兩期向侯某支付全部87000元賠償款,若未按期履行,則需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項。協議簽訂后,侯某懸著的心終于放下,唐某也承諾將按約履行,原本劍拔弩張的雙方對法院糾紛化解方式表示認可與感謝。
磐石法院始終秉持 “調解優先、調判結合” 的工作理念,把司法為民的初心融入每一起基層案件辦理,用耐心傾聽群眾訴求,用細心調和矛盾分歧,以精準高效的司法服務化解民生糾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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