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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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元債務糾紛的雙贏“突圍”
杭州法院:依托“共享法庭”護涉險科技企業過關
當一家充滿活力的科技企業突然陷入近億元的債務危機時,是簡單一判了之讓其破產清算,還是想方設法助其渡過難關?當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與債務企業的生存發展產生沖突時,司法該如何在保護債權與拯救企業之間尋求平衡?近日,面對一起涉及29份合同、近億元債務的系列糾紛,浙江省杭州市三家法院沒有選擇簡單判決執行,而是依托共享法庭、協同多方力量,最終實現了債權保護與企業紓困的雙贏。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不僅挽救了一家瀕臨破產的高新技術企業和數百個工作崗位,更為如何運用新時代“楓橋經驗”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了生動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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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導共享法庭調解員開展案件調解。翟小琪 攝
八年合作突生變故 近億債務壓垮企業
2016年,兩家同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的高新技術企業A公司和B公司開始了業務合作。A公司是一家專注于軟硬件研發的科技企業,B公司則是其重要的合作伙伴。其后八年間,雙方合作密切,陸續簽訂了29份合同,涉及軟件開發、硬件設備供應等多個項目。
然而,2024年底,A公司按約完成了所有軟件及硬件設備的交付工作,但B公司因資金周轉困難,未能按期履行付款義務。隨著時間的推移,欠款如雪球般越滾越大,本金累計高達9932萬余元。
“我們也很無奈,不是不想付,而是實在拿不出錢。”B公司負責人滿臉愁容,“公司賬上還有幾千萬元的應收賬款沒有收回來,下游客戶也在拖欠我們的款項。如果現在強制執行,公司必然破產,數百名員工都要失業。”
而對于A公司來說,近億元的欠款已經嚴重影響了企業的正常運轉。“我們按合同履行了義務,理應獲得相應的報酬。”A公司代表拿著厚厚的合同和催款記錄說,“這筆欠款再不解決,我們企業也扛不住了。”
經過數次催告無果后,2025年初,A公司無奈之下將B公司訴至法院。由于合同數量眾多、標的額巨大,29起訴訟分別由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杭州互聯網法院和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三家法院立案,其中21起案件集中在西湖區法院。
共享法庭搭建橋梁 破解企業生死困局
西湖區法院立案部門在審查中發現,這不是一起普通的債務糾紛。案涉雙方都是轄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決定先嘗試開展協調化解工作。
西湖區法院承辦法官陳如敢收到案件后,立即展開調查。經過調查發現,這起糾紛的雙方當事人,一方是債權人,同時也是債務企業的投資方;另一方雖然暫時無力償債,但并非惡意賴賬,而是確實遇到了經營困難。
“如果簡單判決執行,債務企業必然破產,數百名員工將會失業,還可能引發連鎖反應。但如果遲遲不處理,債權方近億元的合法權益又該如何保障?”法官感受到了比厚厚一沓案卷更沉重的壓力。
經過深思熟慮,法官決定利用共享法庭機制開展化解工作。法官立即聯系了案件雙方所在地的紫金港科技城共享法庭和云棲小鎮共享法庭,并與兩個共享法庭的調解員共同組成了調解團隊,由法官指導調解員共同開展調解。
這兩個共享法庭是西湖區法院專門為服務科技企業、優化營商環境而設立的司法服務站點。共享法庭不僅熟悉當地企業情況,還能協調各方資源,在糾紛化解方面具有獨特優勢。
第一次調解在紫金港科技城共享法庭進行,氣氛異常凝重。債權方代表情緒激動:“我們投資了這家企業,也希望它能發展好,但近億元的欠款總不能就這么不了了之吧?”債務方代表則滿臉疲憊:“給我們一點時間,應收賬款一旦回籠,我們一定會還的。”
法官沒有急著表態,而是耐心地聽完雙方訴說,然后開始深入了解情況:企業真實的財務狀況如何?應收賬款的具體明細是什么?回款時間表能否確定?員工工資發放是否正常?企業未來的發展前景如何?最后,兩名調解員又針對雙方企業的經營情況、屬地相關部門與企業的既往溝通情況進行了梳理。
抽絲剝繭尋求突破 分期還款達成共識
經過多輪溝通和實地走訪調查,調解團隊逐漸找到了案件的癥結:B公司確實存在幾千萬元的應收賬款,這些款項有明確的回收計劃和時間節點;A公司作為B公司的投資方,從長遠利益考慮,也不希望B公司就此倒閉;雙方的矛盾焦點在于還款的時間和方式。
“既然雙方都有繼續合作的意愿,為什么不給彼此一個機會呢?”法官和兩名調解員商議后,提出了分期還款的設想。
這個方案的關鍵在于兩點:一是要讓B公司拿出切實可行的還款計劃,每一筆應收賬款什么時候能收回,收回后如何分配給A公司,都要明確;二是要讓A公司相信這個計劃的可行性,給B公司必要的時間和空間。
為了增強方案的可操作性,法官帶領調解員深入了解了B公司應收賬款的具體情況、企業經營狀況,重點核實了應收賬款的真實性和可回收性。兩家企業所在地的共享法庭利用屬地優勢,將相關企業近年來的業務開展情況、企業經營納稅情況、用工規模、屬地涉企幫扶政策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整理和核查,為案件調解打下堅實的基礎。
“這些應收賬款確實存在,而且大部分客戶都表示會按計劃付款。”經過詳細調查,法官心里有了底。他將調查結果反饋給A公司,并建議,“如果現在判決后強制執行,B公司破產清算,你們作為普通債權人,可能連一半的欠款都收不回來。而且作為投資方,你們的股權投資也會血本無歸。不如給他們一個機會,按照資金回籠的節奏分期還款。”
A公司代表陷入了沉思。確實,他們不僅是債權人,還是B公司的股東。如果B公司能夠起死回生,對他們來說也是最好的結果。
經過反復協商和細節推敲,雙方終于達成了初步共識:B公司根據應收賬款的回收時間表,制定詳細的分期還款計劃;A公司同意給予B公司合理的還款期限,同時要求B公司提供相應的擔保措施。
三家法院協同聯動 29起關聯糾紛終化解
就在西湖區法院的調解工作取得突破時,法官想到了一個更重要的問題:雙方在杭州中院、杭州互聯網法院還有8起類似的訴訟,如果不能一并解決,即使西湖區法院的案件調解成功,B公司依然可能因為其他訴訟而陷入困境。
“必須要一攬子解決所有糾紛,才能真正幫助企業脫困。”陳如敢立即與杭州中院、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承辦法官取得聯系,詳細介紹了調解進展和方案設想。
杭州中院和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承辦法官高度認同這一思路:“企業的困難是暫時的,如果能通過調解讓企業活下來,對各方都有利。”三家法院迅速形成共識,決定協同推進調解工作。
在三家法院的共同努力下,A公司和B公司就全部29起案件的債務問題進行了全面協商。最終,雙方達成了一份綜合性的調解協議:B公司承諾在未來24個月內分期償還全部欠款,每期還款金額與其應收賬款的回收進度掛鉤;A公司同意暫緩追究B公司的違約責任,在B公司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的前提下,減免部分違約金。
為了確保調解協議的履行,法院還建立了跟蹤監督機制,定期了解B公司的經營狀況和還款情況。共享法庭的調解員利用各自的屬地優勢,并會同屬地相關部門,承擔起了日常聯絡和監督的職責,及時發現和解決履行過程中的問題。
“這不僅僅是一份調解協議,更是一次企業重生的機會。”B公司負責人在簽署調解協議時激動地說,“我們一定會按照約定履行還款計劃,不辜負法院和債權方給予的信任。”
搭橋解企憂 發展護大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法官 陳如敢
杭州作為創新活力之城,云集了眾多高新技術企業。紫金港科技城、云棲小鎮等科創高地,見證著無數創業者的夢想起航。然而,科技型中小企業在追求創新突破的同時,往往面臨著成長的煩惱——技術研發周期長、資金需求量大、市場風險較高。一旦遭遇資金鏈緊張,即便擁有核心技術和廣闊前景,也可能陷入生存危機。
在辦理這起涉及29起關聯訴訟的復雜案件時,我們深刻認識到:司法審判不僅要解決眼前的法律糾紛,更要著眼于企業的長遠發展和區域經濟的整體活力。簡單判決執行固然能夠快速結案,但如何在依法裁判與助企紓困之間找到最佳平衡點,才是真正考驗司法智慧的關鍵所在。
通過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我們發現該系列糾紛具有其特殊性:債權債務關系背后,實際上是投資方與被投資企業之間的利益共同體關系。債務企業并非惡意逃債,而是因研發投入大、市場拓展受阻等客觀原因導致資金周轉困難;債權方作為股東,從長遠投資回報的角度考慮,也希望企業能夠渡過難關、實現共贏。這種“既是債權人又是股東”的雙重身份,為調解工作提供了重要突破口。
基于這一判斷,我們決定充分運用共享法庭機制,將司法服務送到企業門口。利用共享法庭的屬地優勢,全面了解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全方位評估企業的真實處境和發展潛力。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資料的基礎上,我們設計了差異化、個性化的調解方案:既通過分期付款緩解企業壓力,又通過附條件減免違約金激勵按期履行,還通過設置擔保措施強化履約保障。
面對案件分散在多個法院的復雜局面,本案如果僅僅止步于西湖區法院所辦理的21件案件,只能實現“本案結”,卻未實現“諸事了”。在杭州中院的牽頭和大力支持下,杭州中院、杭州互聯網法院、西湖區法院迅速建立了兩級聯動、多方協同的工作機制。通過統一調解思路、同步推進進程、整體打包解決,最終促成案涉雙方就全部糾紛達成一攬子調解協議,避免了分散訴訟可能帶來的判決沖突和執行困難,真正實現了糾紛的實質性、系統性化解。
這起案件的成功辦理,讓我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在數字經濟時代,司法工作必須與時俱進、守正創新。面對科技企業發展中的“成長痛”,我們不能簡單地就案辦案,而要站在服務大局的高度,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在嚴格依法的前提下探索更加靈活、務實的糾紛解決路徑。
司法智慧解糾紛 營商根基筑牢固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郭禾
西湖區法院成功調解這起涉企大額債務系列糾紛案,為如何在保護債權與拯救企業之間尋求平衡提供了范例,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中的積極作為。
“保護債權”還是“拯救企業”?這看似是一個兩難選擇或零和博弈。但本案的特殊之處在于,原告既是債權人也是被告的投資方,這種雙重身份決定了其利益的復雜性。如果簡單判決執行,債務企業破產清算,原告作為普通債權人可能無法獲得足額清償,作為股東的投資權益也將化為烏有。法院采取的“本金分期付款、違約金附條件免除”的調解方案,巧妙地將短期債權實現與長期投資回報統一起來,不僅為債務企業贏得了寶貴的“時間窗口”,也通過嚴格的還款計劃和監督機制保障了債權的可實現性。這種解決方案直接反映出“拯救企業”本身就可能是“保護債權”的最有效手段。
從司法實踐角度看,法院沒有機械地就案辦案,而是主動深入企業調研,全面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應收賬款情況、發展前景等關鍵信息,在此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更值得稱道的是,西湖區法院主動協調杭州中院、杭州互聯網法院,形成三家法院聯動機制,將分散在不同法院的29起訴訟進行一攬子調解,真正實現了當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目標。這種跨層級、跨法院的協同聯動,不僅提高了司法效率,更重要的是避免了因訴訟分散可能導致的判決沖突和執行困難。
此外,共享法庭在本案中發揮的獨特作用也值得關注。紫金港科技城共享法庭和云棲小鎮共享法庭作為司法服務的前哨站,不僅為調解提供了便利的場所,更重要的是發揮了其熟悉當地企業、了解產業特點的優勢。通過共享法庭,進一步延伸基層治理觸角,整合各方資源,形成化解糾紛的合力。這種將司法服務前移、主動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做法,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創新發展。
本案的成功調解還具有重要的示范意義。本案提供的經驗表明,對于非惡意欠債、具備還款能力和發展前景的企業,通過調解給予其合理的緩沖期,往往能夠實現多方共贏。這種司法智慧不僅有利于個案當事人,對于維護區域經濟穩定、促進產業健康發展也具有積極作用。
這起案件的成功調解,生動詮釋了什么是真正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它不是機械執法、簡單判決,而是在法治框架內,充分考慮經濟規律和企業實際,通過司法智慧尋求最優解決方案。這種既維護法律權威、又富有溫度的司法實踐,必將為更多企業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為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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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法院報·3版
作者:郭淼 滕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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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編輯:郭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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