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法官!
拖欠半年的工資終于有著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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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張先生作為員工代表向開平市人民法院法官發來感謝信息。這場歷時七個月的薪資維權戰,在“執破融合”機制的靈活運用下,以雙方和解圓滿落幕——既保住了瀕臨破產的中小企業,也讓17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兌現,實現了民生保障與企業紓困的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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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要從2025年5月說起。成立于2016年的開平某物業管理公司,因資金周轉困難拖欠17名員工工資共計76萬余元,經勞動仲裁裁決后仍未履行。無奈之下,員工們向開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交由執行員梁穗麒辦理。
“當時我們第一時間啟動了全方位財產查詢,但是公司賬戶余額不足,名下現有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屬于典型的‘執行不能’情形。”梁穗麒回憶起當初的辦案困境,兩難局面讓執行工作陷入停滯。他主動聯系物業公司負責人溝通,對方卻態度強硬,以經營困難為由拒絕支付拖欠工資,溝通徹底陷入僵局。
查閱相關司法解釋后,梁穗麒的目光落在了“執破融合”機制上。“根據最高法院有關意見,這類符合破產條件的涉企案件,移送破產審查是法定路徑。在破產程序中,工人工資也能得到優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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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執行團隊向17名員工逐一溝通,充分釋明“執轉破”的法律后果。
“我們只想要回辛苦錢,要是公司破產了,是不是錢就更難要了?”員工們的擔憂道出了核心訴求。梁穗麒一邊安撫大家情緒,一邊詳細記錄訴求:“請放心,法院會最大限度保障你們的合法權益。”
獲得員工同意后,經與破產審判團隊會商,案件于2025年10月正式移送破產審查,交由承辦法官李佩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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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手案件后,李佩瑤并未急于推進清算程序,而是反復考量:“職工工資關乎生計,破產清算程序周期長、成本高,員工最終可能只能按比例受償;而這家企業只是暫時資金周轉困難,并非完全喪失經營能力,直接清算太可惜了。”
隨后,李佩瑤當即撥通了企業負責人電話。電話那頭的負責人語氣急切又愧疚:“法官,能不能別啟動破產清算!我們不是故意拖欠工資,只是一時周轉不開,76萬的債務我們認,也想還,可一旦進入清算,公司就徹底完了。”公司負責人表達了強烈的生存意愿和還款誠意,讓李佩瑤看到了和解的可能。
“根據企業破產法,一旦法院裁定受理破產清算,程序就不可回轉。”李佩瑤趁熱打鐵釋法明理,“現在雙方都有和解意愿,這是最好的時機。正是最好的時機。你們盡快制定可行的還款計劃,員工們也愿意給企業一個喘息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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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一個月里,法院主動搭建溝通橋梁,李佩瑤團隊多次開展線上調解,一邊向員工們說明企業經營現狀和還款誠意,一邊督促負責人拿出具體還款方案。最終,雙方達成一致,約定分兩期兌付全部工資。在法官見證下,雙方簽訂和解協議,員工們據此申請撤回破產清算申請,法院依法裁定準予撤回。
“這起案件沒有‘一破了之’,而是深入踐行‘執破融合’理念,借助執行與破產程序的銜接,實現‘以破促執’,彰顯了該機制的重要價值,也是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生動實踐。”開平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
目前,開平法院借助“執破融合”機制,依法對9家企業啟動破產清算程序,另有6家企業依法移送破產審查。通過構建“破產+執行”協同發力,創新運用“審查期和解”等方式,充分踐行“救治優先”原則,有效實現了“以破促和、以和紓困”的良好效果。
來源:開平法院
供稿:杜若嵐、戚成暉、李彩雯
排版:譚年安
編輯:古慧琳
審校: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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