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于瑞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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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家”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是有特指的,即嫁出去的姑娘自己親爹親娘的家。隨著出嫁,這個曾經完完全全屬于自己的家,就變成了“娘家”。但“回娘家”這三個字對于女兒,卻永遠是個有溫度的記憶與期盼,哪怕它只是個驛站,不再是遠航必歸的港灣。
元春深居的皇宮,離賈府也不過就是隔著幾條街,但元春入宮七八年才終于得到皇上恩準回了趟娘家。元春在家待了約6個多小時,就哭了6次;襲人的家就在賈府附近,母親病重才得恩準回了趟家,屁股還沒坐熱就趕回了賈府上崗伺候寶二爺了;二木頭迎春,為還父債嫁給了“得志便猖狂”的孫紹祖,僅回來過一趟,出嫁不到一年就被折磨死了;遠嫁的賈敏,出嫁即是死別,她可以帶走不菲的嫁妝,自己卻沒能再回過一次家,回來的只有亡魂,是人們在黛玉身上依稀認出的影子。更不用說后來遠嫁番邦的探春,這個想要像男人一樣出去闖世界的女孩,走出大觀園的唯一通道也只能是出嫁。此去經年,千山萬水,再回娘家也只能是夢中的期盼了。
紅樓女兒的娘家雖是鐘鳴鼎食的“花柳繁華地、溫柔富貴鄉”,但對出嫁的女兒除了能提供點“情緒價值”,其余,也皆是愛莫能助。元春省親,賈家不惜掏空家底打造的“天上人間諸景備”的天仙寶境,賢德妃也就在夜間匆匆瞥了一眼,留了句“太過奢費了”的評價。對于一個十三四歲就去了那“不得見人的去處”的元春,更需要的是與親人訴訴衷腸,而不是極盡的物質奢華與繁文縟節,也不是賈母的跪拜和賈政的君臣之禮。這六七年的孤獨,上千個日夜的期盼,一個獨居后宮且不得寵的十幾歲的女孩,一定是靠著回味記憶中的家來支撐的,好不容易熬到皇上恩準回娘家,卻是在正月十五上元節的漆黑夜晚。那座“銜山抱水建來精”的大觀園,她這輩子都沒能與家人在一個陽光和煦的下午好好領略。
做了貴妃的元春回娘家叫省親:更衣、燕坐、受禮、退息,每一步都要在太監和兵馬司人員的萬無一失的監護下按禮規完成。即便在賈母正室,元春欲行家禮,“賈母等卻早已俱跪止之”。是賈妃流著淚一手挽起賈母,一手挽起王夫人,忍悲強笑說:“好容易今日回家,娘兒們這時不說不笑,反倒哭個不了,一會子我去了,又不知多早晚才能一見!”對于無職不敢擅入的外眷和長大的男孩寶玉,也讓賈妃請了進來,等寶玉一進來,她就一把摟入懷中。什么禮制規矩,在元春眼里,這是她朝思暮想的親人,是她“眷念之心,刻刻不忘”的一母同胞的親弟弟。
即使對簾外的賈政,元妃也想表達自己對父親的掛念與內心的委屈:“田舍之家,虀鹽布帛,得遂天倫之樂”;“今雖富貴,骨肉分離,終無意趣”。一家人在一起哪怕吃咸菜都是幸福快樂的,這是元春發自肺腑的心音。而賈政雖亦含淚,但所言卻皆是官場套話:“臣草芥寒門,得征鳳鸞之瑞”,“惟勤慎肅恭以侍上,庶不負上眷顧隆恩也”。元春嘮的是父女深情,賈政答的是對皇家的感恩戴德。賈家窮其所有迎接貴妃省親,更主要的是對皇帝的感恩和賈府的面子,無論賈妃如何離樂得苦,只要在后宮能得寵幸,就可以庇佑賈府永保安榮。這才是賈府對嫁入皇宮的女兒最想要的回報。
戌初(晚上7點)才起身,到丑正三刻(凌晨1點45分),太監就請駕回鑾了。幾千個日夜的期盼,僅得幾個小時的短暫相見,無論元妃多么萬般不舍,怎奈“皇家規矩違錯不得”,時辰一到,只得淚別親人“忍心上輿去”了。臨走還再四叮嚀:“不須記掛,好生保養”!“倘明歲天恩仍許歸省,還能再見”。可元春卻一去無回,最后薨逝于宮中。雖然高鶚在續書中說元春死時是43歲,但這不符合原著的邏輯,一般認為元春死時在30歲左右。元春進宮七八年才得恩準回了一趟娘家,再回宮又七八年后就死在了宮中。她的娘家為她掏空了家底,她為庇護娘家獨赴黃泉。
她怎能護佑住家人呢?她自己都時時刻刻命懸一線,她能做的也不過是求皇帝恩準,把娘家給她蓋的“省親別墅”不要封存,賜予寶玉和妹妹們住,給他們一個不受外界紛擾的世外桃源——大觀園,這也是紅樓女兒最后的溫柔鄉。
賈府第二個出嫁的小姐是二姑娘迎春,是她父親賈赦把她當“抵債物”給了孫紹祖。孫紹祖襲指揮之職,家資饒富,表面看相貌魁梧,但品性不端:“好色,好賭,酗酒……”懦小姐迎春,實在看不下去,略勸勸,不是被打就是挨罵:“你別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銀子,把你準折賣給我的。好不好,打你一頓,攆到下房里睡去。”迎春的哭訴,使王夫人并眾姊妹無不落淚,但除了陪著落淚,他們又能有什么辦法解迎春之困呢?正如王夫人所說:“我的兒,這也是你的命”,“遇見不曉事的人,可怎么樣呢”?迎春即便從心底不信這苦命,也不過就只能咬牙發個咒:能在“園里住個三五天,死也甘心了,不知下次來還得住不得住了呢”。這個沒有親娘的娘家,即便嬸娘王夫人有同情心,也絕不敢把迎春留下:“‘嫁出去的女孩兒,潑出去的水。’叫我能怎么樣呢?”
王夫人還叮囑寶玉不要把迎春的事透露給老太太,對寶玉那硬抗死留的主意,王夫人說他是發呆氣:“大凡做了女孩兒,終究是要出門子的。嫁到人家去,娘家哪里顧得”?這個住在紫菱洲的懦小姐迎春,本是妾生,娘親又早逝,哪有娘家可以依靠。在孫紹祖眼中不過是下流蒲柳,可以肆意凌虐。她的命運就像“菱花”一樣薄浮于水面,“芰荷紅玉,蓼花菱葉”,本就懦弱的迎春哪禁得住這般肆虐,等待她的唯有一死!在紫菱洲的最后幾日的逗留,是她在人世間汲取到的最后的溫暖。
紅樓夢中最不可思議的回娘家,是襲人回家探病重的母親。這雖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回“娘家”,因為襲人還沒正式開臉當上姨娘。曹雪芹為什么把襲人回家寫成了縮微版的“襲人省親”呢?兩輛車,四個車夫,四個傭人,襲人穿著太太賞的刻絲銀鼠襖、青緞灰鼠褂,頭上戴著金釵珠釧。鳳姐又把自己嫌鳳毛兒出不來的大紅猩猩氈給了襲人。還把襲人的彈墨花綾水紅綢里的包袱,換成了哆羅呢的包袱,包裹里除原來的半舊棉襖與皮褂外,又加了件雪褂子。鳳姐還叮囑:到那里要讓人回避。若住下,必是另要一兩間內房。“你媽若好了就罷,若不中用了,只管住下,打發人來回我,我再另打發人給你送鋪蓋去。可別使人家的鋪蓋和梳頭的家伙”。果真襲人之母業已停床,不能回來。鳳姐便“著人往大觀園去取他的鋪蓋妝奩”送去。
襲人的親娘病危死了,襲人回家是奔喪的,鳳姐卻給辦成了主子賞賜舊衣服的時裝秀。不管襲人在主子的華麗衣服包裹下多有面子,這娘家也成了沒有娘的家。襲人這個為了家人能有個活路,幾歲就被賣到賈家當丫鬟的女孩,娘家對她意味著什么?這和元春十三四歲就進宮侍奉皇上有什么不同?不都就是為了娘家人能“活著”嗎?只不過一個是免于餓死,一個要活得更風光,但表面的風光怎能蓋住真實的殘酷:元春的娘家行將就木,襲人的親娘奔赴了黃泉。
從回娘家角度看“紅樓”的女兒,才更能讀懂曹雪芹的“千紅一窟(哭),萬艷同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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