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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卡新規馬上就要正式施行啦,這可是關乎我們每個人切身利益的大事,一定要重視起來!
不久前,國家醫保局發布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7號)明確,新規將于4月1日正式落地。這可是繼2021年《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之后,醫保基金監管領域的又一重磅舉措。
此次醫保卡新規帶來了三大令人欣喜的便民升級。
1、跨省就醫更便捷
以往跨省看病,手續繁瑣得讓人頭疼,要提供居住證、轉診證明等一大堆材料。現在好了,這些證明材料統統取消,只需在線上填個承諾書,就能輕松搞定,大大節省了時間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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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庭共濟“全國通用”
個人醫保賬戶里的錢,現在跨省也能派上大用場。可以給配偶、父母、子女支付醫藥費,還能幫他們繳納醫保費。不過要注意,家庭共濟可不是直接借卡哦。正確的做法是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先綁定家庭成員,家人持自己的卡就醫,醫療費用直接從你的賬戶扣除。
3、外配處方可報銷
憑定點醫院的外配處方,在定點藥店買藥,都能按門診統籌報銷。這意味著我們買藥更方便,也能省下不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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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在帶來便利的同時,也明確了以騙取醫保基金為目的的六類違規行為。要知道,全國基本醫保參保人員超過13億,如果大家都想著“占點小便宜”,最后吃虧的可是真正需要看病的人。
所以,從4月1日起,醫保參保人員一定要規范用卡、合理就醫,這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社會負責。以下這六種行為千萬不要碰,否則將面臨重罰。
1、拿醫保憑證轉借牟利
有些參保人員把醫保卡長期交給別人使用,還收取現金、實物,獲取其他非法利益。甚至直接把卡給家庭成員使用,這都是不對的。家庭共濟有正規流程,不能直接借卡,一旦違規,必將受到處罰。
2、冒名就醫購藥
拿別人的處方開藥,用自己的醫保卡報銷,這就是典型的冒名頂替。輕則暫停醫保3 - 12個月,重則追回報銷費用,還會記入個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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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隱瞞第三方責任
故意隱瞞醫藥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或者第三方負擔的事實,向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申請報銷并獲得支付,經催告后仍不返還,將受到嚴懲。
4、醫保卡不能當購物卡
有些藥店除了賣藥,還賣保健品、化妝品、日用品等,參保人員直接拿醫保卡購物,這是絕對禁止的。一旦發現,藥店將被取消資格,用醫保卡購物的人也要擔責。4月1日起,可不能再拿醫保卡去藥店購物消費了。
5、非法收購銷售
有些參保人員覺得醫保卡里的錢用不完,就去配藥賣給藥販子獲利。藥販子長期或多次向不特定交易對象收購、銷售基本醫療保險藥品。一旦查實,藥販子和參保人員都會受到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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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復享受醫保待遇
參保人員將本人同一筆醫藥費用向醫療保障機構申報兩次以上并享受待遇,屬于騙保行為。
4月1日起,醫保卡新規正式落地。新規不是為了讓大家看病更難,而是讓守規矩的人享受更多便利,讓違規的人付出代價。它的目的就是守住醫保基金這個養命錢。
未來醫保卡使用監管會更加嚴格,確保每一筆錢都用在真正需要看病的人身上。家人們一定要牢記這些新規,合理使用醫保卡,共同維護醫保基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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