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發布《2026年中考體育考試溫馨提示》和《2026年廣州市中考體育考試問答》。今年,廣州市中考體育考試將于4月8日開考,市招考辦提醒考生關注個人健康狀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合理選項,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備考指導和模擬測試,攜帶準考證、適量飲用水和食物、備用衣物等考試必要物品,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和考點秩序。
100米游泳于4月19日開考
網球于4月21日開考
一、中考體育統一考試項目評分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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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考體育考試各類考生成績怎樣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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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單項百分制成績如何計算?
答:根據項目成績,對照當年《項目評分標準表》確定其所在的5分段區間,采用線性插值法計算百分制成績,計算結果向下截斷至小數點后兩位(不四舍五入)。
以2026年中考某男生為例:
1000米跑4分整(240秒),位于85—90分段(對應時間242秒—235秒);
百分制成績=85+5*(242-240)/(242-235)=86.42分。
四、網球及100米游泳項目考試如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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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現場如何辦理擇考、項目變更或緩考?
答:考生向考點提出申請,由學校領隊、醫務審核組負責人、裁判長、紀檢組負責人、主考共同核實考生實際情況,并在體育考試管理系統上完成錄入和審核。考試系統根據審批意見重新編排考試,待相關項目考試終端數據同步后,視為辦理完成。
六、常見犯規動作有哪些?
答:中長跑項目,考生應采用站立式從弧形起跑線起跑,起跑后不分跑道,遵循右側超越的田徑規則。發令前,身體的任何部位觸及或越過起跑線為犯規;跑進中踏進跑道內側跑道線外為犯規;跑進中推、拉、阻擋他人跑進為犯規。
游泳項目,考生可自選水中或岸上出發方式,水中出發的須手抓出發臺下橫桿(可單手),岸上出發的須立于出發臺上。考生出現以下四種犯規情況之一,成績無效:游進和轉身時身體任一部位觸及池底;游進和轉身時扒扶池壁或泳道線;游進中途停頓;越過泳道線或妨礙他人。
立定跳遠或三級連續蛙跳項目,雙腳落在沙坑內成績方為有效,著地后須沿起跳方向向前走離沙坑。腳尖觸線起跳、墊步起跳或落坑后回走判為犯規。在三級連續蛙跳過程中,手撐地、坐地、腳掌向前滑動、動作故意停頓、雙腳不同時落地、雙腳不同時起跳判為犯規。
投擲實心球項目,單手投擲、雙肩與投擲線不平行、身體任何部位觸及投擲線或投擲線前地面、球出手前有助跑動作或雙腳同時離地判為犯規。
推鉛球項目,不得將鉛球移至肩下或后拋擲,鉛球完全落在扇形區角度線范圍以內成績方為有效。身體任何部位觸到推擲圈、抵趾板上緣或推擲圈外面的地面,鉛球未著地前離開推擲圈,從推擲圈前半圓離開,均判為犯規。
一分鐘跳繩項目,計時的開始與停止指令統一由電子跳繩主機發出,考生提前和超時的跳繩次數自動無效。跳繩過程中,考生四指未穿過手柄防作弊扣帶判為犯規。
球類項目,須按規定路線和動作完成考試,否則本次考試成績無效。足球項目中,考生須面向繞桿跑出發方向,持球靜立,聽到開始口令后采用手拋球方式開始顛球,可單腳連續顛球或雙腳交替的方式進行,每次顛球后,觸球腳必須觸地,且球在觸腳后有較為明顯的向上運動軌跡;三小球項目折返跑環節,考生須按順序觸碰計時器按鍵。
引體向上(男)項目,須從靜止狀態開始考試,兩次動作之間,手臂需要充分伸直。引體時,下頦需要超過橫杠上沿。引體向上的考試過程中,出現犯規行為者,但無掉杠,不計取犯規時的引起向上次數,考生可以繼續進行考試。考生掉杠視為當次考試結束。
平行梯懸垂攀移(女)項目,須從靜止狀態開始考試。考試過程中,不得觸碰平行梯兩邊杠體;出現犯規行為,但無掉杠,不計取犯規時前進的長度,考生可以回至犯規處繼續進行考試。考生掉杠視為當次考試結束。
七、攜帶什么證件參加考試?
答:考生無需攜帶身份證赴考,須持體育考試準考證提前半小時到達考點,在工作人員的指引下,核驗身份后進入考點。嚴禁攜帶手機等通信工具進入考點。
八、著裝和用品有何要求?
答:考生必須穿運動服裝參加跑、跳、投、球及力量類項目考試,不得自帶器械(三小球項目可自帶球拍);中長跑不準穿釘鞋,立定跳遠不準穿釘鞋和膠粒底鞋;三小球項目需穿對應項目的球鞋或運動鞋;游泳項目須穿著不透明泳裝,并佩戴泳帽,可選擇佩戴泳鏡,禁止攜帶手蹼、腳蹼、泳圈等輔助設備。
九、如何查詢成績?
答:考生每完成一個項目,項目場地電子顯示屏即時顯示成績;考生完成當日全部項目考試后,可在考點成績查詢處查詢個人成績。全市體育考試結束后,市招考辦將統一發布考試成績,各初中學校打印成績校對表并公示。考生也可關注“廣州招考”微信公眾號,進入“便民服務”—“招考查詢”—“中考服務”—“綜合查詢”欄目查詢體育考試各項目成績,或登錄中考服務平臺(https://zhongkao.gzzk.cn),進入“綜合查詢”頁面查詢。
十、對成績有疑議如何處理?
答:考試現場,考生如果對項目成績有疑議,須當場或離場前向仲裁審議處提出,由考點主考、裁判長和紀檢員核實有關情況后作出處理。體育考試成績發布后,考生如對體育考試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公示期內到就讀初中學校或所在區招考辦提交書面復查申請;市招考辦組織專人復核材料、考試數據及監控錄像,復核結果由各區招考辦或學校通知考生。
十一、考前要注意哪些事項?
答:(一)正確認識體育考試的目的和意義,掌握所考項目的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
(二)合理訓練,避免過度疲勞和運動損傷。
(三)保證充足睡眠,以良好狀態參加體育考試。
(四)穿著合適運動服、鞋參加相應體育項目考試。
(五)注意飲食衛生,適當補充水分,不宜空腹、過飽參加體育考試。
(六)考前做好熱身運動,考后做好放松活動,防止傷害事故。
(七)考前或考中如出現身體不適、臨時傷病,切勿勉強或隱瞞,要及時主動向領隊教師或監考人員報告。
十二、要遵守哪些考試紀律?
答:考生須嚴格遵守考點規定,做好個人防護措施,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保持安靜,不準隨意走動,不準吸煙,不準大聲喧嘩、嬉笑打鬧、危險動作及影響他人考試,不得擾亂考點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秩序,確保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候考考生須在指定區域等待上場指令,不得進入考試監控區域影響他人考試。禁止攜帶手機、智能手表、智能眼鏡等通信工具進入考點,嚴禁替考代考、串通作弊、偽造成績、散播謠言等行為;如發現考生違規作弊行為,市招考辦將根據《廣東省中學教育考試違紀行為處罰辦法》作出處理。
十三、考試項目有順序要求嗎?
答:全市統一編排網球、100米游泳項目考點及時間,其他考試項目原則上按“先考二類、三類項目,后考一類項目”順序進行,其中二類、三類考試項目的考試順序,由考點根據現場情況統一調度,考生須服從現場管理。
十四、什么情況下可以保留已考項目成績?
答:因設備故障、極端天氣等客觀原因,當天未完成全部項目的考生,已考項目成績有效并予以保留,未考項目在該考點的考試期內另行安排。因個人原因當天未完成全部項目考試,且未申請擇考、緩考、免考的考生,已考項目成績仍有效,未考項目按缺考處理。申請緩考的考生,不保留已考項目成績。
十五、考前或臨場發生傷病如何處理?
答:因傷病不能按時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可申請緩考。緩考期間仍未康復的,須在緩考前按規定申請轉為擇考或免考,逾期不予受理。
十六、項目考試次數及成績如何認定?
答:一類項目(中長跑、100 米游泳)原則上每位考生只有1次考試機會;二類、三類項目每位考生有2次考試機會,取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績。請注意,二類項目中一分鐘跳繩、引體向上、平行梯懸垂攀移,三類項目中的乒乓球、羽毛球、網球,考生的兩次考試間隔時間要10分鐘以上。
十七、緩考時仍無法參加考試怎么辦?
答:申請緩考的考生,若在統一安排的緩考時間仍無法參加考試,須在緩考前按規定申請轉為擇考或免考,并提交相關醫療證明材料,經醫務審核通過后方可生效,逾期不予受理。
十八、如遇惡劣天氣等不可抗力情況,考試如何安排?
答:如遇暴雨、雷電、臺風、高溫、瞬時強對流等極端天氣,考點可暫停、延期或調整考試,具體安排以考點主考指令或市招考辦通知為準。
廣州市中考體育考試考生守則
一、考生須樹立并自覺踐行“健康第一”理念,當好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考前如有傷病,及時就醫診治。
二、考生必須穿運動服、運動鞋參加體育考試,不得自帶考試器械(三小球項目可自帶球拍),不得佩戴首飾等物品,女生束發。考生按需準備遮陽帽(傘)、雨具、備用衣物、適量飲用水和食物,不宜空腹、過飽參加體育考試。游泳考試時考生須穿著不透明的泳裝,并佩戴泳帽,可選擇佩戴泳鏡,禁止攜帶游泳輔助設備(如手蹼、腳蹼、泳圈等)進入考點。
三、考生須攜帶準考證(無需攜帶身份證)按時赴考點報到,經考點核驗身份后方可參加考試。須按要求在考前認真做好準備運動,考后及時做好放松運動。
四、考生要注意考試前的身體狀況,避免帶病、帶傷參加考試。考前或考試期間,如果考生突然出現身體不適或損傷,應立即報告學校帶隊教師或考試工作人員,由考點醫務人員研判能否繼續考試。若無法繼續考試,應辦理緩考或擇考手續。
五、考生須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安全、有序、認真完成各項考試。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嚴格遵守考點規定,保持安靜,不準隨意走動,不準吸煙,不準大聲喧嘩、打鬧及影響他人考試,嚴禁擾亂考點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確保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
六、人臉識別檢錄時,考生須確認自己照片、姓名和考生號;考試時,按監考員要求站道、列隊;考生須在指定區域等待上場指令,遵守紀律,嚴禁進入考試監控區域影響他人考試。
七、中長跑出發前,考生須仔細檢查計時芯片佩戴是否緊固。采用站立式起跑,起跑信號為發令槍聲。起跑信號發出后才能起跑,不得搶跑。途中不得踏入最左側跑道線外,不得推、拉、阻擋他人跑步。沖線后應立即離開內側三條跑道,并繼續慢跑、走步或原地踏步,不要立刻停下,以免發生意外。
八、100米游泳可自選水中或岸上出發方式,水中出發方式的須手抓出發臺下橫桿(可單手),岸上出發方式的須立于出發臺上,途中考生須保持連續游進,途中不得停頓、原地踩水、扒扶池壁或泳道線;轉身動作須連貫,不得停頓;游至終點離開泳池后及時做好保暖措施。
九、一分鐘跳繩時,須四指穿過手柄防作弊扣帶,不能握住繩芯,只可單搖,如果跳繩長度不合適,可向監考員申請更換。三級連續蛙跳及立定跳遠項目,起跳切勿踩線,動作過程連貫,規定區域著地,著地后須沿起跳方向向前走離沙坑。投擲類項目考試時,須持穩器材,防止意外掉落造成人身傷害。力量類項目中,不得做與考試無關的危險動作。
十、球類項目須按規定路線和動作完成考試,其中三小球項目折返跑環節,考生須按順序觸碰計時器按鍵;足球項目中,考生須面向繞桿跑出發方向,持球靜立,聽到“開始”口令后,采用手拋球方式開始顛球,可單腳連續顛球或雙腳交替的方式進行,每次顛球后,觸球腳必須觸地,且球在觸腳后有較為明顯的向上運動軌跡。
十一、考生每完成一個項目,在電子顯示屏公布項目成績。考生如果對成績有疑議,須當場(或離場前)向仲裁審議處提出,由考點主考、裁判長和紀檢員核實有關情況后作出處理。
十二、考生完成當日全部項目考試后,須在考點成績查詢處簽名確認個人成績。考試完畢,帶齊個人隨身物品,在引導員的指引下離開考試場地,到休息區學校領隊處報到并集中離開考點,不得在考點內逗留。
十三、嚴禁攜帶手機等通信工具進入考點。嚴禁各類舞弊行為,不得有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行為。考生如發現監考人員或其他考生有違規行為,應及時向考點主考或紀檢人員反映,也可通過面談、電話或信函方式及時向教育局紀檢監察部門和體育考試主管部門投訴。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楊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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