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1日,國慶節期間的安徽省阜陽市,一派祥和景象。
中午時分,一個騎自行車的陌生男人來到阜陽市潁州區王店鎮肖營村椿樹莊,他穿著做工稍顯粗糙但干凈整齊的灰西裝,車架上飄著一堆印著動物圖案的紅氣球、小百貨,沒有吆喝,也沒有生意人應有的匆忙。
很顯然,這個人不是走街串巷的真貨郎。
在椿樹莊走走看看,一雙賊眼不斷打量,不久,他盯上了村邊一戶沒有圍墻的院落——那是63歲的開某的家,她家院子里正傳出孩子們嬉鬧的聲音,假貨郎遠遠地注視著,看一個女孩帶著弟弟捉迷藏······
次日清晨,村民開里到遠門大姑開某家借東西,幾經呼喊卻沒有得到回聲,他推開房門,見炕上躺著的三個人都用被子蒙著頭,屋里一片狼藉。
他掀開被角想喊醒大姑,卻被眼前的景象嚇得魂飛魄散——開某的頭已經變形,上面糊滿了血。警方勘查后發現,63歲的開某、7歲的孫子、12歲的孫女均被人用條形鈍器打擊頭部致死,女孩生前遭到性侵犯。
這起讓人毛骨悚然的血案,便是楊新海血腥殺戮的開端。
此后三年間,他像一頭夜行的孤狼,流竄于河南、山東、安徽、河北四省農村,作案25起或26起,殺死67人,強奸23人,致傷10人。他專挑沒有圍墻或圍墻低矮的農戶,趁深夜人們熟睡之際,用隨身攜帶的八角錘或從農戶家中順手拿來的鈍器猛擊受害者頭部,幾乎從不留活口。
![]()
楊新海,1968年7月17日出生在河南省正陽縣汝南埠鎮楊陶莊——一個不通客車、從村里到鎮上要走五六里坑洼土路的貧困山村。
他家是這個貧困村莊里最貧困的家庭,父親楊俊官、母親張小云(后隨夫姓稱楊張氏)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一輩子沒享過什么福。
楊俊官的身世本身就充滿了悲劇色彩——1949年正陽縣解放后,楊新海的爺爺因曾在解放前擔任保長,被公審公判后處決,母親也在驚恐中不到一個月就去世了,當時楊俊官才15歲。
父母雙亡后,楊俊官與姐姐相依為命,饑餓、貧困和白眼貫穿了他的少年時代,他從不與人拌嘴打架,“我這樣子,能活一天就算一天,跟別人斗氣,不沾弦呀”。
后來他與鄰村姑娘張小云成婚,張小云也是個苦命人——她的父親在一次趕車時雙腿被車齊刷刷撞斷,哭叫著死去,她一直靠向親戚鄰居乞食度日。
這對苦命的夫妻共生下四男兩女,楊新海排行老四,上有兩個哥哥、一個姐姐,下有一弟一妹。一家八口擠在兩間小土坯坷垃建成的房子里,日子過得極為艱難。
楊俊官一輩子沒吃過青菜——不是不想吃,而是吃不起,1959年大饑荒時,他餓得全身浮腫,靠撿拾大雁糞便中未消化的糧食和草籽才活了下來。
張小云更是“吃了一輩子剩飯”,第一頓飯剩下的她留到下一頓吃,下一頓又剩,周而復始,她永遠在吃剩飯。
盡管家境貧寒,幼年的楊新海卻顯示出與眾不同的聰慧。他從小性格內向,不愛說話,但喜歡畫畫,畫什么像什么——這在上世紀70年代的河南農村,是一種罕見的天賦。
村里人評判畫好壞的標準只有一個,“像不像”,而楊新海的畫總能讓人嘆服,每到歲末,他家總擠滿求畫的人,他善畫虎,上山虎、下山虎的體態分別,說起來頭頭是道。
村民對他的評價是勤快、老實、是個好孩子。
因為學習勤奮,楊新海成為家中六個孩子里唯一能夠讀上高中的人。他升入離家十八里外的油坊店鄉高中,住在學校,但家里的經濟狀況讓他無法像其他同學那樣從家里帶糧食換飯票吃飯,他常常煮野菜或自己燒飯充饑。
楊新海知道家里困難,一到周末就回家割草、放牛——那時牛還是集體的,放牛是為家里掙錢。他的學雜費和書本費,大部分來自老師的資助。因為錢的問題,他曾和父親吵過架,楊俊官回憶起來,一再嘆氣,“日子苦呀,家里也是沒辦法……”他幾乎沒有教過孩子們“知識改變命運”的道理,在他的眼中,命運就像一只鼻子特靈的狗,無論你鉆到哪兒,它都能找到你,“不認命?那你說咋辦?”
1985年春天,高三下學期開學不到兩個月,楊新海捎信給父親說糧食沒了。
當楊俊官用架子車拉著幾袋糧食趕到學校時,卻發現兒子已于一周前出走,去向不明。
那一年,楊新海才十六七歲。
他后來告訴警方,離家出走的原因是想“外出闖蕩,靠自己的雙手過上好日子”。他先是去了在焦作煤礦打工的二哥楊新河那里,在煤礦上幫工,每天挖8個小時煤收入7毛錢——這在楊新海看來已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那段日子,楊新河回憶說,“那可能是老三一輩子最開心的日子”,每到收工時,工友們總是吆喝楊新海來兩句,他就在人群中放聲高歌。
但幾個月后,他又離開了哥哥,一年后來信說到了太原,在一個建筑隊做飯。
楊俊官奔波數天,在一個簡陋的工地找到兒子,叮囑他“好好干”,楊新海“使勁點頭”,爺倆分別時哭得很厲害。
此后,楊新海又到過廣州、成都等地,輾轉漂流,然而,“過上好日子”的理想卻在現實中處處遇挫——他在打工中多次遭遇干了活拿不到工資的情況。
有一次,他在一家餐館打工時被拖欠工資,一氣之下偷拿了餐館里的一個鋁盆,這是他第一次偷盜。正是這一次偷盜,開啟了他長達十余年的犯罪生涯。
1988年,楊新海因盜竊被西安市灞橋公安分局勞教兩年。1991年,又因扒竊被石家莊市長安公安分局勞教一年。
在這次勞教前,家鄉的女朋友告訴他,她會等他回來。
失去自由的日子里,楊新海一直用戀人的守候來安慰自己,但一年之后,當他滿懷期待地回到家鄉找到這位姑娘時,卻正好趕上她結婚的日子,而新郎不是他。
楊新海覺得那個女人之所以這樣做,就是要出他的洋相,讓他在人面前抬不起頭來。
從那時起,對女人的仇恨就像一顆種子埋在他心里。
1996年,寂寞難耐的楊新海在家鄉駐馬店市正陽縣一處偏僻之地碰見一個女人,試圖強奸她,結果不但讓這個女人跑了,他的舌頭尖還被對方咬掉了一塊——為了療傷,他口里含了幾天的雞蛋清。
他因此被法院以強奸未遂罪判刑5年,2000年被提前釋放。
情變與強奸中受創,被警方分析為他后來對女性特別嫉恨、作案時心狠手辣不留活口的重要原因。
楊俊關說,兒子在外闖蕩的十多年里,一共回家不超過3次,每次都是匆匆而別,他究竟在外面做了些什么,心里又是個什么想法,老兩口根本不清楚,甚至說連楊新海的相貌都想不起來了,“走在馬路上遇見也不認識”。
![]()
在阜陽犯下第一樁命案后,楊新海曾度過了一段惶惶不可終日的日子。
他一連幾天睡不著覺,受害者的頭顱被棍敲擊的聲響、他們在垂死之際沉悶的喘息聲、還有鮮血的腥味,像一張網似地罩住了他。
白天他怕被警察逮住,只能遠離城市,在荒郊野外轉,夜晚不敢閉眼,否則就會被惡夢驚醒。更難熬的是沒有飯吃,他只能到種過紅薯的地里翻點兒漏掉的東西充饑。
2000年的第一場雪來得很早,楊新海穿著單衣在寒風中瑟瑟發抖,認為自己不被餓死,也得給凍死。他在日暮時分發現了一條死蛇,特意挖了個小坑將其埋葬,像是在埋葬自己的罪惡,但太陽出來后,凍僵的他重新蘇醒,就像寓言里被農夫用胸懷暖醒的那條毒蛇一樣,留下了遺害民眾的禍根。
隨著時間的推移,楊新海漸漸度過了心理的寒冬,又開始活動了。
他先是在臨潁縣的一家農戶偷了輛破自行車,利用夜色掩護多次入戶盜竊了一些錢財,然后繼續走村串鄉賣些小百貨。
2001年8月15日,河南省臨潁縣巨陵鄉紡車劉村,村民邸之仙(女,42歲)、女兒劉菲菲(14歲)、兒子劉志童(11歲)一家三口被殺死在家中。
歹徒用條狀鈍器擊打死者頭部,然后對死者實行性侵犯,作案目標選的仍是一處沒有圍墻的農戶,現場有大量翻動的跡象。
當地警方勘查后曾斷定“兇手不出方圓100米”,于是將排查范圍鎖定在村里,鬧得人心惶惶,每家每戶發了紙和筆要求檢舉可疑人員,但排查多次卻毫無收獲。
又一次逃脫之后,在此后一年多的時間里,楊新海的罪惡像滾雪球般越滾越大。
2001年秋天的一個夜里,周口市西華縣康樓鄉發生一起命案,一個沒有圍墻的農戶慘遭殺戮,有2人被撬門入室的歹徒奪去生命。
2001年冬天的一個夜里,在平頂山葉縣縣城東南的一個村里,又有一家圍墻低矮的農戶被洗劫,屋里熟睡的2人死于非命。
2002年7月28日凌晨,鄧州市孟樓鎮白樓村再次被血腥的氣氛籠罩。張保乾(男,77歲)、妻子尚群英(女,69歲)、孫女孫惠玲(16歲)、張惠亞(12歲)被殺死在家中,年輕的受害人遭到了性侵犯,室內被翻了個七零八落。
2002年10月22日,西平縣宋集鄉毛寨村村民方春和(男,34歲)和女兒方俊麗(6歲)被殺死在睡夢當中,方春和的妻子吳清華頭部遭重捶后奇跡幸存,被送往醫院搶救了45天,但肚里的孩子卻流產了。
2002年11月8日夜,上蔡縣邵店鄉高李村委劉莊自然村又有4人被奪去性命,2人被強奸,1人重傷。
2002年11月16日凌晨,尉氏縣張市鎮劉莊村65歲的張桂花和14歲的孫女慘遭毒手。
2002年12月1日,鹿邑縣王皮留鎮閆灣村一家三口被撬門入室的人用類圓形鈍器砸死在睡夢里。
2002年12月13日,歹徒又在鄢陵縣馬欄鎮司家村欠下了3條人命債。
2002年12月15日夜,安徽省臨泉縣岔廟鄉后范村李心得(男,42歲)、女兒李楊麗(12歲)、兒子李洋洋(8歲)被殺死,歹徒翻過矮墻進院,破壞了反鎖的門鼻進入室內,兇器是圓形鈍器,女童遭到性侵犯,現場慘不忍睹。
在每一處現場,楊新海都表現出驚人的反偵查能力——他幾乎從不留下物理痕跡,甚至在強奸時都會將精液射在一塊布里帶走,絕不留在受害人身體內。
他會用床單或被罩蓋住窗戶,割斷電燈開關繩,戴上線手套行兇,作案后用鎖將屋門鎖住再翻墻逃離。
在邢臺李道村案中,警方勘查發現,犯罪分子是從院墻柵欄下的一個空洞鉆進院內的,進入后還用一塊三合板將空洞堵住,入室后將電燈開關繩割斷,戴上白線手套開始行兇,作案現場的正屋兩個窗戶分別被用被罩和床單蓋住,作案后用鎖將屋門鎖住后從院西圍墻翻墻出院。
這種極端的反偵查行為,引起了刑偵部門的注意——現場沒有物理痕跡本身,就是一個最重要的心理痕跡。
![]()
2003年8月中旬,在石家莊市城鄉結合部發生入室殺全家案后,河北石家莊市公安局兩位從事刑偵技術的警官找到了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
他們告訴李玫瑾,此案已在安徽、河南、山東至河北發生過22起,每次都是滿門被害,被害人已達50多人,希望能夠在河北將兇手抓獲。
在對方提供的案件信息基礎上,李玫瑾經過一下午的討論,幾天后又進行了一次深入交流,最終對這名不知名的嫌疑人做出了詳細的犯罪心理畫像。
她的核心判斷是:此人一定具有“犯罪人格”。
所謂犯罪人格,李玫瑾教授解釋道,是指那些由于后天環境的影響,在早年就開始出現犯罪行為,由于各種原因不再返回正常人的生活軌跡,而以各種犯罪為生,并在犯罪生涯中逐漸形成犯罪的嗜好、習慣、觀念、態度,出現與犯罪相適應的情感反應的人。
形成犯罪人格需要兩個前提條件:其一,有相當時間的犯罪經歷;其二,有過被刑事處罰的經歷。
兇手作案時不分男女、不分老少,從不留活口,這種對生命的徹底麻木,加上他作案時表現出的高度反偵查意識,都指向此人已不是普通犯罪,而是已經形成了穩定的犯罪人格。
基于這一判斷,李玫瑾從多個維度展開了具體畫像。
在家庭背景和經濟條件方面,她分析此人家在農村,經濟條件較差;在個人經歷方面,此人較早離家出走,或因犯罪被判過刑,年齡應在25至35歲之間;在外形特征方面,她判斷此人身材不高——大約1.70米左右,偏瘦、結實。
這個判斷來自于他的作案方式:他選擇深夜偷襲、從不與受害者正面沖突,說明他不具備暴力攻擊的體型優勢,只能是偏瘦結實的類型。
在作案習慣方面,此人善于從事體力勞動,因為他作案多用錘子,這需要足夠的手部力量和握力,因此他應當有一雙粗糙有力的大手。
在生活狀態方面,此人應無女友、無婚姻,生活不規律,晝伏夜出。
在性格方面,他為人內向,“表現蔫”——這是基于他長期流竄作案、不與外界正常交往的行為模式做出的推斷。
在籍貫方面,鑒于案件最初發生在安徽,而發案數量最多的地方是河南,李玫瑾判斷此人“可能是安徽或河南人”。
李玫瑾還進一步分析了兇手犯罪心理的深層根源。
她認為,犯罪人格的形成與人的基本社會化缺陷有直接關系。人的基本社會化是從出生到18歲之間,以父母撫養教育為核心的社會化過程。
兇手的家庭可能極度貧困,這使他難以形成自尊;他早年可能有離家出走的經歷,在基本社會化尚未完成時就離開了父母的監護和學校教育;因此,他可能長期處于違法犯罪與受處罰的環境中。這些因素疊加在一起,形成犯罪人格也就不足為奇了。
關于他為何能持續作案不被發現,李玫瑾提出了“成癮現象”的理論——犯罪人只要某件事情做成了,就會產生興奮體驗,這種體驗會形成成癮,就像剛學會開車的人總想摸方向盤一樣,犯罪也會成為難以戒斷的癮。
但正是這種成癮,決定了犯罪人最后必然會落網——他是人,就總會有漏洞,只要他做下去,就一定會暴露。
![]()
在楊新海瘋狂作案的這兩年里,警方一度陷入迷茫,甚至有人替他“頂罪”。
2000年9月,就在楊新海犯下阜陽血案的前一個月,他在河南省周口市川匯區北郊鄉郭莊村殺害了70歲的楊培民和老伴單蘭英,當地警方曾將一名有盜竊前科的村民楊德立列為重點嫌疑人,楊德立后來翻供稱遭刑訊逼供,直到2002年12月才因“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決定不起訴。
在安徽阜陽開某一案中,村民儲繼庫也曾被懷疑為兇手,被勞教近一年。這些錯案,從側面印證了楊新海反偵查能力的強大——他幾乎從不留下指向自己的物理證據,以至于警方屢屢在案發地周圍“方圓100米”范圍內排查,卻始終找不到真兇。
直到2002年10月22日西平縣宋集鄉翟胡村案件發生后,漯河警方有人來到西平,談起案件,大家覺得發生在漯河臨潁的“8·15”案件與西平案有些類似,西平刑警大隊遂專門派人去臨潁查看。
2002年11月8日上蔡縣邵店鄉高李村案發后,西平刑警大隊也派人趕到現場,結果發現“作案手法幾乎就是翻版”。
2002年11月中旬,河南省公安廳會同漯河、臨潁、駐馬店、西平、上蔡等市縣警方在西平召開辦公會,分析認定臨潁、西平、上蔡三起案件應為一人所為,決定并案,并成立了“8·15系列殺人案偵破指揮部”。
2003年春節前后,河南公安廳下發了一份“豫南8·15系列殺人案宣傳提綱”,提綱中提到,“自2001年8月15日以來,在我省豫南地區的漯河、駐馬店、開封、許昌、周口等7市11縣的農村發生了12起入室強奸、搶劫、殺人案件,死亡39人,重傷4人”。
轉眼到了2003年,楊新海的腳步沒有停歇。
1月27日,他在通許縣殺死3人,強奸1人;2月5日,他在襄城縣庫莊鄉殺死3人,強奸1人,重傷1人;2月18日,他在西華縣遲營鄉殺死4人,強奸2人;3月23日,他在民權縣城關鎮殺死4人,強奸1人;4月2日,山東省曹縣桃源鄉三里寨村兩人遇害,一人被強奸。
突如其來的非典疫情一度遲滯了楊新海的行動,各地村村鎮鎮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盤查,使他無法像往常那樣自由流竄。
但疫情結束后,他很快又坐上了北上的公共汽車。
2003年8月5日凌晨,河北省邢臺縣祝村鎮李道村,43歲的孫勝軍、妻子李樹枝和15歲的女兒孫圓圓被殺。
據楊新海后來供述,案發前一晚,他曾騎著自行車從邢臺市來到李道村,進入孫家摸了摸孫勝軍的衣兜,見沒有錢就走了。
第二天晚上,他又來了,將自行車遠遠地放在村邊,從田地里走進村內,在院內的黃瓜架下大約躲了50分鐘,聽到孫勝軍打起了呼嚕才進屋下了毒手。
他當晚也沒翻到錢。
孫圓圓被殺后有被奸尸現象,警方在現場發現了一副帶血的白線手套,事后又在屋門口的一塊石板下發現了另一副手套,據楊新海交待,這兩副手套的確是他遺留在現場的。
三天后的8月8日凌晨2時許,石家莊市橋西區東良廂村一個蔬菜園里的五口之家遭到滅門之災——魏現增、妻子范玉華和三個孩子全部遇害,兩名女性受到性侵犯。
這是楊新海被抓獲前犯下的最后一樁案子。
![]()
面對這一系列跨越四省、時間跨度長達三年、卻幾乎找不到物理證據的疑難案件,公安部于2003年8月15日組織河南、山東、安徽、河北四省刑偵人員在鄭州召開并案會議,將此案定為公安部2003年1號掛牌督辦案件。
通過對多個案發現場的分析,警方刻畫出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特征:熟悉農村生活環境,有搶劫、盜竊前科,具有反偵查意識,年齡在30歲到40歲之間,體態偏瘦。
隨后,這張畫像被下發到四省各地公安機關。
2003年11月2日,滄州市新華公安分局刑警大隊辦公室主任劉劍接到一條重要線索:滄州市供銷賓館205房間內居住的一名外地客人形跡可疑——此人既沒有正當職業,也沒有身份證登記,還經常光顧洗頭房等場所。
劉劍立即將情況向大隊長鄭建軍、教導員李建斌報告,分局隨即組織力量對該人進行跟蹤控制。
11月3日上午10時40分,劉劍發現這名可疑人員正在滄州市鐵路小學附近漫無目標地徒步走著,便立即帶領兩名民警進行跟蹤。
穿過滄州市火車站南涵洞橋后,嫌疑人似乎有所察覺,加速步伐向西逃竄,劉劍等人追上前將其控制住。
經搜查,從嫌疑人身上搜出折疊刀一把和現金500元。
此人自稱楊新海(又名楊柳、楊枝芽),1968年7月出生,漢族,初中文化,河南省正陽縣汝南埠鄉張家村楊陶莊東隊人。據其交代,1990年因盜竊被西安市霸橋公安分局勞教兩年;1993年因扒竊被石家莊市長安分局勞教一年;1996年因盜竊、強奸被正陽縣法院判刑5年,2000年提前釋放后,在河南許昌、漯河、周口、駐馬店一帶以擺攤賣小百貨為主,2003年9月份來到滄州。
在進一步盤查的過程中,民警發現嫌疑人是河南口音,體貌特征與省公安廳通報的皖豫魯冀系列案件嫌疑人相似——身高1.60米左右,身材瘦小。
更關鍵的是,嫌疑人自述外出時多以自行車代步,行走路線與四省系列殺人案地點基本吻合。
新華公安分局局長戴文福、主管副局長劉軍極為重視,立即命令刑警大隊派人抽取嫌疑人血樣,送刑警支隊進行檢驗。
檢驗結果證明,嫌疑人血型為B型,與通報的犯罪嫌疑人血型一致。
刑警支隊支隊長董金生連夜派人將血樣送河北省公安廳做DNA檢驗。
11月5日上午,河北省公安廳傳來鑒定結果:楊新海的DNA與多起殺人大案現場遺留的毛發等物證的DNA相同度為99.9999%,在公安部通報的18起殺人案件中,有4起案件的現場遺留物與送檢血樣的DNA檢驗認定同一。
消息傳來,河北省公安廳刑偵局局長魏晉虎、副局長陳國平帶領有關人員從300公里外的石家莊趕到滄州,立即成立審訊工作指揮部。
2003年11月5日15時30分,滄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大院里,18名著裝整齊的民警列成兩排,6名武警戰士筆直站立,透出一種莊嚴與威懾。
三輛警車魚貫而入,身高只有1.60米左右的楊新海被兩名武警押下車來。當罩在他頭上的專用頭套被突然摘掉時,他的腿一下子軟了下來,幾乎是被武警架著進入訊問室的。
![]()
正式訊問從當日18時開始。
楊新海的眼睛朝天花板盯了好一會兒,終于開口:“看樣子你們是認準我了,要不然也不會擺這么大陣勢。盡管你們沒打我,沒罵我,可我知道今天是躲不過去了。”
當晚,楊新海初步交代了在皖豫魯冀四省殺人作案20多起、殺死60多人的犯罪事實。
據看守所的老師傅回憶,楊新海被關押在滄州看守所的七八天里,每天都有十多輛警車從市內開過來提審他,公安部以及河南、安徽、山東、河北四省公安廳都派人趕到滄州。
隨著審訊的深入,楊新海供述的細節令人不寒而栗。
他詳細交代了自己每一次作案的時間、地點、過程和手段,表現出驚人的記憶力和一種近乎變態的“表現欲”——講述殺人經過時聲音高亢,滔滔不絕,回憶起多年前的作案細節時還“津津有味”。
一位見過楊新海的民警說,楊新海大約1.62米,很愛說話,但容易激動,經常是沒說多長時間的話,便語速加快,音量變大,同其他的犯罪嫌疑人有明顯的區別,看上去曾經受過很大的刺激。
河南一位警察稱,楊被捕后回憶起多年前的作案細節時還是能絲毫不差,“惟一一次有點差別的就是在駐馬店市西平縣人和鄉的案子里,楊說自己把作案的鐵錘埋在了村邊的兩座老墳旁邊。實際在查找的過程中發現,兇器是埋在了幾米遠的四座新墳邊”。
他還交代,自己曾在石家莊新樂、邢臺等地多次踩點,預謀繼續作案,已選好了新的目標,他的下一個目的地將是天津的靜海縣,之后還可能會去北京。
此外,他還有寫日記的習慣,作案后常常會記上一段,但又常常在后來把它燒掉。
據其供述,他自2000年出獄后,基本上以盜竊、搶劫為生,即使在開始殺人后仍不斷進行盜竊、搶劫犯罪。他作案時習慣使用帶木柄的八角鐵錘,從農戶家中順手偷來,用完后要么帶走要么丟棄在現場附近。
他專挑沒有圍墻或圍墻低矮的農戶下手,因為這樣的目標容易進入,且住戶多為貧困家庭,反抗能力弱。
一位警方人士透露,楊作案時通常不會選擇有錢人家,有時踩點后發現此家較富就會放棄,“可能是因為家里窮,他很自卑,不敢與富人過招”。
他往往會提前踩點,有時甚至在作案前一晚就潛入目標家中查看情況,確認沒有錢財后才離開,第二天再來殺人。
楊新海在供述中透露了自己作案動機的根源。
他告訴警方,1993年當他因扒竊被石家莊市長安分局勞教時,一個姑娘對他海誓山盟,說一定要等他回來結婚。一年后他釋放之日,正是她出嫁之時,但新郎卻不是他。
楊新海覺得那個女人之所以這樣做,就是要出他的洋相,讓他在人面前抬不起頭來。從那時起,對女人的仇恨就像一顆種子埋在他心里。
1996年,寂寞難耐的楊新海在本縣一處偏僻之地碰見一個女人,邪惡的欲火一下子被點燃了……最后,不但女人跑了,他的舌頭尖還被咬掉了一塊,他還被法院指控犯有強奸未遂罪,在監獄里勞改了4年。
這兩次與女人有關的經歷,被他視為自己走上殺人道路的起點。
他供述說:“我恨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她們看不起我,我要報復她們。只要我覺得這一家人有錢就殺人搶劫,多數是先殺人,再搶劫,最后奸尸。”
他后來還交代,以后再作案時,他就先把人殺死,然后再強奸,因為這樣可以防止被受害者認出和反抗。
楊新海還向警方供述了自己多年流竄犯罪的生存狀態。
他說,在他多年的流竄殺人生涯中,他非常孤獨。通常是一個人獨來獨往,風餐露宿,忍饑受凍,精神高度緊張。有時夜里殺了人,為了躲避警察的追捕,就要強忍住饑餓和疲勞,擔驚受怕地連續跑上幾十里,一邊跑一邊窺測方向,以免闖上警察的設卡,哪怕是遇到一個無端的路人,也會嚇他一大跳。
直到跑得心里發慌,口中發干,身上發軟,也不敢去找點吃的,只好就近找個有水的地方,用手掬起來喝上一兩口,然后接著跑。每到那種時候,他覺得自己真的連個野獸也不如。
他還交代,自己曾多次在街頭巷尾看到警方張貼的通緝令和協查通告,并力求分析出自己是否身處危險之中。
被捕后,他曾不無惋惜地嘆道,身上還有500元錢,“早知如此該去找個小姐花掉”。
對于自己殺人后的心理感受,楊新海在審訊中給出了令人不寒而栗的回答。
當被問及“你怎么看待那些被你殺死的人”時,他回答“我沒想過”;當被問“你覺得他們該死嗎”,他回答“我不知道”;當被問“你覺得自己的所作所為給社會帶來了什么影響”,他反問“社會?什么叫社會?跟我有關系嗎?”當被問“你這一輩子最感激誰”,他回答“警察”,讓民警大為驚訝,他解釋說:“這是真心話,我自從被抓住以后,警察已經給我買來兩套新衣服了。我長這么大,從來沒人這樣關心我呢。”他還說:“為什么別人有的,我沒有!”這些話,讓審訊他的民警感到徹骨驚怵。他后來還供述,自己作案后常常會回到現場附近觀察,看警察如何勘查、如何排查,并從中學習反偵查的經驗。
楊新海還供述,自己已經放棄了走正道的想法。他曾對警方說:“出獄后想過走正道,可是誰領我走正道呢?”在他看來,父母的恩情是不可靠的——他覺得父母沒有盡到教育責任,沒有讓他讀完高中,甚至沒有錢給兒子娶媳婦;兄弟的感情是靠不住的——在他兩次被勞教、一次被判刑的過程中,五個兄弟姐妹連一分錢都沒有接濟他。此外,他還交代自己已經在山東的慶云、河北的石家莊“踩點”,預謀作案3起。
楊新海是一個對自己的外在形象十分看重的人。
被抓獲后,他一遍遍地整理衣服,衣扣一定要端正,衣角一定要平整。盡管平時他大都睡在公園里、車站前,但衣服稍微一臟,就去住旅店,這樣做的目的只有一個:洗洗衣服。
據看守所民警回憶,楊新海被關押在滄州看守所時,見到新衣服后喜出望外,感動得跪在地上連連磕頭。
他說:“原先我怕警察、恨警察,覺得警察是我的克星,現在我從心里感激警察,你們不打我,不罵我,每頓都給我好吃的讓我吃飽,而且還給我買來兩套新衣服。我覺得警察比我的親爹親娘還要親。我的親爹親娘也沒給我買過這么好的衣服,我長這么大,從來還沒人這樣關心過我呢。”
![]()
楊新海在被關押期間,還曾試圖寫自己的經歷。
他準備分成四個部分寫:第一部分是鄉愁,第二部分是流浪經歷,第三部分是殺人犯罪,第四部分是走向末路。
他在自白的最后一部分中寫道——
“自新鄭監獄出來至今4年多,我流竄了大半個中國,在河南、山東、安徽、河北4個省殺死了近七十人,犯下了滔天大罪,注定要判我死刑。請你們不要通知我父母,一旦他們知道我是殺人魔王,在社會上就無法生存,也會隨我而去。
我掙扎這4年多,其實也很苦,風餐露宿、忍饑受凍。我每天都想著如何躲避警察的追捕,精神高度緊張,這幾年過來,精神都快要崩潰了……我面對父親最有愧,從我逃學外出到監獄服刑十多年間,父親無時不牽掛著我,打工他給我送衣被,在勞改勞教場他千里迢迢去探望我,在廣州被收容后他親自去接我。但由于我嫌棄家庭的貧窮,過慣了不勞而獲、四處游蕩的生活,又一次次悄悄地離開了家,像我這樣的人父母白生白養,從來沒有盡過孝。末日就要到了,我無顏面對他們,政府如何處置我都不過分,我只是希望后代人別走我的路,但愿中國以后不要再有我楊新海這樣的人。”
后來因轉換羈押地點,楊新海被戴上了重犯械具,手沒法伸出來寫字,那個“殺人四部曲”只寫了第一部分,其他的三部分便擱淺了。
楊新海落網后,李玫瑾教授畫像中的各項推斷被逐一證實。
他的家庭確實在農村,經濟條件極差——他的老家河南省正陽縣汝南埠鎮楊陶莊不通客車,是當地最貧困的山村之一,父母甚至說“十幾年了,都快把他給忘了,相貌都想不起來了,走在馬路上遇見也不認識”。
他早年確實離家出走——十六七歲時就外出闖蕩,此后極少回家。
他確實有犯罪前科——1988年因盜竊被勞教,1991年因扒竊被勞教,1996年因強奸未遂被判刑5年。
他的年齡與畫像相符——1968年出生,作案時32至35歲。
他的身高完全吻合——僅1.60米左右,偏瘦結實。
他確實無女友、無婚姻,性格內向,“表現蔫”。
他的籍貫也完全準確——河南省正陽縣,正是河南與安徽交界處的農村。
李玫瑾關于“犯罪人格”的判斷同樣精準——楊新海從1988年起長達十余年處于犯罪與處罰的循環中,早已脫離正常社會生活,對生命完全麻木。
而關于“成癮現象”的預言也應驗了——他無法停止作案,在石家莊案發后不到三個月便在滄州落網。
唯一讓李玫瑾感到遺憾的是,她始終沒有機會見到楊新海本人,無法對他進行深入的“臨床”心理訪談,那些關于犯罪人格形成的深層密碼,只能通過間接信息來推測。
2003年11月11日,經公安部協調,滄州市公安局將此案移送河南省公安廳。11月12日,楊新海被河南省公安廳刑事拘留,羈押在位于鄭州市緯五路的河南省看守所。2003年12月9日,經漯河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楊新海被漯河市公安局依法執行逮捕。2004年2月1日,河南省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楊新海搶劫、故意殺人、強奸、故意傷害一案依法進行不公開審理。
法庭上,楊新海興致很好,一點都不怵,一會兒抱怨時間太早睡眠不足,一會兒與押解他的法警開玩笑。
中午休庭時,他與參加庭審人員一道就著燒餅吃了靈寶羊肉粉湯,還夸那份價值5元的粉湯味道好。法院一審判處楊新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楊新海當庭表示放棄上訴。
2004年2月14日上午,楊新海被執行死刑。
隨著他的伏法,那些隱藏在罪惡背后的心理密碼,也永遠沉入了黑暗。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