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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共同守護“生態、美麗、和諧、宜居”的城市家園,根據《濰坊市城市綠化條例》(2020年施行)與《濰坊市城市公園廣場管理辦法》(2024年施行),請市民朋友們遵守以下規定:
一、城市綠化保護紅線(《濰坊市城市綠化條例》)
第二十八條規定:
嚴禁攀折、刻劃樹木,剝損樹皮,擅自采摘花果,硬化或圈占綠地;嚴禁在綠地內焚燒、野炊、傾倒垃圾污水、堆放物品、停放車輛、搭棚建房、飼養家禽、耕種取土。
第二十九條規定:嚴禁擅自占用綠地、遷移或砍伐樹木。確需砍伐的,須經批準并執行“伐一補三”。
二、公園廣場內嚴禁行為(《濰坊市城市公園廣場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規定:除特定許可車輛(如輪椅、兒童車、特種車輛)外,禁止其他車輛進入。
第二十一條規定:
嚴禁隨地吐痰、便溺,亂丟垃圾,亂涂亂畫,亂貼廣告,以及焚燒雜物、燃放煙花爆竹。
嚴禁采挖、損毀花草樹木,捕捉、傷害或隨意投喂動物。
未經允許,嚴禁擺攤設點、發放廣告。
第二十二條規定:娛樂健身等活動需在規定區域、時段進行,控制音量,防止噪音擾民。
第二十三條規定:嚴禁攜危險犬只;攜犬需拴繩、有效管護,并立即清理糞便。
三、違法后果
違反公園規定情節輕微的,依照法律規定,將面臨50元至200元不等的罰款。
損害綠化行為將面臨更嚴厲處罰,例如:擅自占用綠地最高可罰10萬元;損壞樹木花草可處賠償費1-3倍罰款;擅自砍伐樹木可處賠償費3-5倍罰款。
我們鼓勵市民通過捐資、認養、志愿服務等方式參與綠化。同時,人人有權對破壞綠化的行為進行勸阻、投訴和舉報。讓我們從自身做起,像愛護眼睛一樣愛護城市綠色,共建美好家園。
2026年3月20日
來源:高密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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