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3 月 31 日消息,昨日(3 月 30 日)在接受 《Fast Company》采訪時,蘋果公司第三位聯合創始人羅納德 · 韋恩(Ron Wayne)近期再次重申,他從未放棄手中 10% 的蘋果股份。
韋恩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明確表態,堅稱自己從未將股份出售給任何人。按照蘋果公司 2025 年曾觸及的 4 萬億美元市值計算,這筆股份價值高達 4000 億美元(IT之家注:現匯率約合 2.77 萬億元人民幣)。然而歷史記錄顯示,他僅參與創立公司 12 天便主動退出。
報道指出韋恩當年選擇退出蘋果合伙企業,主要為了規避公司可能產生的債務連帶責任,若公司經營失敗,他將作為合伙人承擔全部債務。
![]()
羅納德 · 韋恩(Ron Wayne),圖源:WikiMedia
韋恩為了合法切斷與史蒂夫 · 喬布斯等人的合作關系,當時同意接受 800 美元的退股補償。他后來多次對這筆微薄的遣散費表達不滿,將其嘲諷為支付給他早期工作的廉價小費。
該媒體指出,盡管韋恩堅稱自己仍持有股份,但歷史商業文件徹底否定了他的說法。韋恩退出一年后,更有商業頭腦的邁克 · 馬庫拉(Mike Markkula)牽手重組蘋果公司,將其調整為股份有限公司。
馬庫拉為了滿足企業合并的務實商業需求,徹底清理所有歷史股權糾紛。他最終斥資 5308 美元(現匯率約合 36734 元人民幣)買斷了最初的合伙企業權益,徹底消除潛在的法律隱患。
這筆資金隨后由三位創始人平分,韋恩由此額外獲得約 1770 美元補償款,簽署該協議意味著他明確放棄對蘋果公司的所有索賠權利。
該媒體還指出,歷史的結局總是充滿戲劇性,那份證明韋恩放棄千億財富的退股合同,在 2011 年以 160 萬美元(按今日價值約 230 萬美元)高價拍出。這份文件的拍賣收益,甚至遠超韋恩從蘋果公司賺取的總和。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