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一個“把錢花光”的決定
75歲的坂口一郎(化名),曾在日本地方銀行從事融資與資產管理工作。退休后,他把一生積蓄、退職金和投資收益匯總,大約有8000萬日元存款。
五年前,妻子去世后,他開始思考一個根本性問題:我攢這些錢,到底是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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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制定了一項“資產枯竭計劃”:按平均壽命倒推,每月支出約150萬日元,用于醫療、家政和興趣消費,目標是在生命結束時把賬戶余額降到接近零。
但這個決定,很快影響了家庭關系。
長子雖然沒有直接反對,卻逐漸減少聯系。坂口能明顯感覺到,對方已經把這筆錢視為“未來的一部分”。當這份預期被打破,距離也隨之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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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隨之浮現:
父母有沒有權利一分錢都不留給子女?
02
“特留份”(遺留分)制度
在日本,《民法》設有“特留份”(遺留分)制度,用來保護法定繼承人的最低權益。
簡單說,只要遺產存在,子女就有權主張其中一部分。
一般情況下,有子女或配偶時,特留份為遺產總額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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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繼承人通過遺囑試圖將財產全部留給某一人或完全排除子女,子女可以向法院提出“特留份扣減請求”,要求獲得應有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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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關鍵點在于:法律只約束“遺產如何分”,不約束“生前如何使用”。
換句話說,如果錢在生前被合理花掉,法律通常不會替子女“追回來”。
03
解決不了的關系裂痕
在實際案例中,特留份制度確實保障了“該分到的錢”,但往往無法避免關系破裂。
例如,一位日本企業家在晚年由次子長期照顧,于是立下公證遺囑,將數億日元資產全部留給次子,并明確排除長子。長子得知后,向法院提出特留份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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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次子通過金錢補償的方式支付了長子的法定份額,法律層面問題解決。
但兩人關系徹底破裂,甚至在父親葬禮上也未能同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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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糾紛近年來明顯增加。原因并不復雜:
一方面,遺產本身具有現實利益;
另一方面,它也帶有強烈的情感含義:“有沒有分到”,往往被理解為“有沒有被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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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一些現實因素,矛盾更容易激化。
04
觀念變化:不再默認“錢要留給下一代”
隨著少子化和單身化加劇,日本社會對“遺產”的看法正在發生變化。
越來越多老人開始認為:
自己積累的財富,應當優先用于提升晚年生活質量,而不是單純作為“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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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無人繼承遺產”持續增加,部分資產最終歸入國庫。這背后,其實反映的是一種轉變——從“為子女而活”,逐漸轉向“為自己而活”。
在這種背景下,像坂口這樣選擇“花光存款”的人,并不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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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最初的問題,其實可以分開來看:
從法律上說,父母沒有義務必須留下遺產。
從現實上看,只要在生前合理支出,子女往往無權干預。
但真正決定關系走向的,往往不是錢本身,而是溝通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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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沖突,并不源于“沒留下什么”,而是源于“什么都沒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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