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做好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為做好我校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研究,制定本工作辦法。
一、調劑原則
堅持服務戰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推進招生信息公開,強化監督管理,嚴明招生紀律,做好考生服務保障,確保我校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二、調劑條件
(一)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達到一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我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二)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第二單元考試科目僅接受英語一、英語二考生。對于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照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各招生學院接受調劑考生的第一志愿專業范圍(詳見附件一)。
(三)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在一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四)我校非全日制招生專業的調劑,僅接受定向在職人員申請。
三、調劑程序
(一)調劑報名。4月8日,我校調劑系統將與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同步開通,并于4月8日中午12點關閉。有調劑意向的考生需在該時間段內填報調劑申請,對于未進入復試名單的調劑考生,我校將及時為其解鎖調劑志愿。考生在同一調劑周期內,僅可申請本校一個專業領域(方向)。
(二)復試遴選。學校按擇優原則確定復試考生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確定后發送復試通知,考生收到復試通知后,須及時確認接受或拒絕。
(三)復試考生公示。我校將按規定對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
(四)組織復試。各專業領域的具體復試時間、復試方式,詳見我校研究生處官網;復試相關要求及規定,參照我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考生復試指南執行。
(五)待錄取通知。各學院完成復試工作后,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審定,通過調劑系統向擬錄取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及時確認接受或拒絕待錄取通知。
首次調劑復試結束后,各招生專業領域未完成的錄取計劃指標統一收回,由學校統籌再分配。學校將根據生源情況,經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審定后,將空余指標追加至生源充足的學院,并由該學院按補錄順序依次錄取。
(六)待錄取名單公示。我校將按規定對接受待錄取通知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日。
(七)若第一輪調劑復試結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學校將再次開放調劑系統,具體安排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處官網。
四、其他
(一)我校調劑、復試的相關信息,將及時在研究生處官網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二)本辦法若與國家研究生招生相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政策為準。
五、聯系方式
附件:
1.各招生學院接受調劑考生的第一志愿專業范圍
2.各招生學院調劑工作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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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招生調劑工作辦法
請各位考生保持關注
愿星光不負趕路人
祝大家順利上岸?
來源|黃岡師范學院研究生處
編輯|趙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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