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議會周一最終敲定了一項極具爭議的法案,該法案實際上擴大了對被判犯有恐怖主義和民族主義謀殺罪的巴勒斯坦人的死刑適用范圍。這是該國極右翼勢力十多年來一直堅持的核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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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規定,居住在約旦河西岸的居民,如果殺害以色列人且“意圖否定以色列國的存在”,將被判處死刑。法院雖有權根據“特殊理由或情況”改判終身監禁,但該法案要求以色列監獄管理局在宣判后90天內通過絞刑執行死刑,且剝奪了被告的上訴權。
這項法律實際上將死刑確立為一種專屬刑罰。它專門針對被判犯有民族主義罪行的巴勒斯坦人,卻將以色列猶太人對巴勒斯坦人實施的民族主義謀殺排除在外,這引發了人權組織的強烈抗議。
目前的法律框架下,西岸的巴勒斯坦人受軍事法管轄,而當地的以色列定居者則受以色列民法管轄。新法案修改了西岸占領區的軍事法庭規則,允許法官在無需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判處死刑。值得注意的是,該法律并不適用于參與2023年10月7日襲擊的哈馬斯成員,以色列政府正在另外推動一項法案,計劃為此設立專門法庭。
以色列的人權與公民社會組織譴責該法案,稱其為“對針對巴勒斯坦人的復仇政策和種族暴力的官方認可”。巴勒斯坦囚犯協會發表聲明稱,這標志著一個歷史性的升級,進入了一個“公開核準、出于政治動機處決囚犯”的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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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挑戰緊隨其后。投票結束后,以色列公民權利協會立即向最高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該法案。批評人士和反對派普遍認為,由于該法案具有違憲嫌疑,很可能會被以色列最高法院廢除。這項法案由極右翼國家安全部長伊塔馬爾·本-格維爾極力促成。他在投票現場甚至帶了一瓶香檳來慶祝,此前他曾威脅稱,如果該法案不付諸表決,他的政黨將退出執政聯盟。
本-格維爾在法案通過后表示:“以色列今天正在改變游戲規則,誰殺害猶太人,誰就別想繼續呼吸并享受監獄生活。”總理內塔尼亞胡此前曾因擔心加沙被扣押人質遭到報復而反對該法案。但在停火協議實施后,他改變了立場,允許法案推進并在最終投票中投了贊成票。美國方面對此回應稱,尊重以色列制定法律和刑罰的主權,但信任其會尊重公平審判的保障。
目前,以色列僅在叛國罪或納粹戰爭罪等極個別案例中允許死刑。建國以來僅執行過兩次死刑:一次是1948年處決一名叛國的軍官,另一次是1962年絞死納粹高官阿道夫·艾希曼。
以色列反對派領袖亞伊爾·拉皮德在議會猛烈抨擊該法案,稱這是“向哈馬斯投降”。他認為,建立猶太國家并不是為了采用激進分子的道德標準,新法讓以色列人變得和殺人犯一樣。歐盟也批評此舉是“嚴重的倒退”,違反了生命權。在此之前,聯合國已多次譴責以色列在西岸的軍事法庭,認為過去幾十年里,巴勒斯坦人的正當程序權利一直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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