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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元買了一箱“5斤裝”水果,包裝就占去將近1斤的份量,合理嗎?3月22日,大連市民李女士反映,她網(wǎng)購的羊角蜜甜瓜存在“缺斤短兩”的問題。商家介紹該商品“帶箱5斤裝,凈重4.5-4.7斤。”實際復稱時卻發(fā)現(xiàn),這箱瓜帶箱5.1斤,凈重僅4.2斤,包裝總重近1斤。記者隨后調查發(fā)現(xiàn),將包裝重量折算進商品總重中的水果商家,并非個例。
市民反映:買“5斤裝”水果,包裝總重近1斤
“當季頭茬,正宗山東羊角蜜甜瓜。產(chǎn)地直發(fā),新鮮脆甜。”3月19日,大連市民李女士被短視頻平臺上一則商品介紹吸引了,翠綠的瓜皮,黃色的瓜瓤令她垂涎不已。在網(wǎng)購頁面上,她看到這款甜瓜單果凈重約250克,會采用紙箱、氣柱和網(wǎng)套包裝,以防止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傷。隨后,李女士支付23.9元,購買了商家的推薦款“5斤裝”。網(wǎng)購頁面介紹,該商品為帶箱5斤,凈重4.5斤至4.7斤(4-7個瓜)。
22日,李女士收到了網(wǎng)購的這箱羊角蜜甜瓜。她發(fā)現(xiàn),包裝箱體積較大,打開卻只有4個甜瓜。復稱時,李女士發(fā)現(xiàn)甜瓜帶箱稱為5.1斤,符合商家承諾;4個瓜的凈重卻只有4.2斤,雖然與商家承諾的凈重下限4.5斤相差不多,但未達標。隨后,李女士將復稱情況告知商家,商家對她進行了3元退款補償。然而,面對李女士關于“是否有意缺斤少兩”的追問,商家并未予以回應。“包裝箱、氣柱和網(wǎng)套的總重接近1斤。包裝箱賣水果價,這合理嗎?”李女士心中有個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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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法:包裝箱按水果價售賣,既違規(guī)又涉嫌欺詐
記者隨后調查發(fā)現(xiàn),在上述短視頻平臺上,“整箱5斤”、“5斤(帶箱)”、“5斤(凈重4.5斤-4.7斤)”等詞句不僅涉及羊角蜜甜瓜,還在楊桃、酥梨、番石榴等多款水果的網(wǎng)購頁面上頻繁出現(xiàn)。可見,將包裝重量折算進商品總重中的水果商家并不少見。
這種行為合法嗎?記者采訪了遼寧碧海律師事務所肖茹律師。她指出,《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及附表規(guī)定,水果等生鮮零售稱重時,包裝物重量不得計入商品重量,僅允許在合理范圍內(nèi)存在微小自然損耗。商家標注“帶箱5斤、凈重4.5-4.7斤”,實際凈重僅4.2斤,已超出法定允許誤差,屬于缺斤短兩;將近1斤包裝按水果價結算,本質是變相提高單價、侵害消費者財產(chǎn)權益,既違反計量監(jiān)管規(guī)定,也構成不當獲利。即便商家提前標注“帶箱重量”,仍不能免除保證凈含量達標、包裝不計價的法定義務。
根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十條規(guī)定,消費者有權知悉商品真實情況,并有權獲得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根據(jù)《價格法》及《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guī)定》,經(jīng)營者不得利用虛假或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交易。商家未以顯著方式告知包裝箱具體重量,導致消費者為近1斤的紙箱支付了等同于水果的價款,涉嫌構成價格欺詐。
肖茹律師提醒,若經(jīng)營者存在欺詐行為,消費者不僅可以要求退還貨款,還可主張三倍價款的懲罰性賠償,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計算。消費者應注意保留商品頁面截圖、開箱稱重視頻等證據(jù),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投訴或依法提起訴訟。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卓澤玉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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