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商洛市商州區農業農村局一公開招標采購項目被投訴,稱存在“違規設置不合理條件,排斥中小企業”等5項問題。對此,商州區財政局發布投訴處理結果公告稱,其中3項投訴事項成立,成交結果無效,責令采購人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4月1日,陜西省政府采購網發布上述《陜西華正元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投訴處理結果公告》。涉事的招標采購項目是商州區2024年農村廁所革命后期管護示范縣項目-信息化工程。
上述公告稱,2026年2月12日,商州區財政局收到并受理投訴人(陜西華正元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就涉事采購項目提起的投訴。
投訴事項為:
1、磋商小組認定“報價低于成本”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未履行法定核查義務。
2、評審程序多重違規,要求陜西華正元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補充資料未給予充分時間與方便。3、磋商小組虛構“第三輪報價”。
4、違規設置工程類資質要求,排斥中小企業。
5、磋商小組未將電腦端核心功能納入評審。
商州區財政局受理后依法進行書面審查,向代理機構、采購人商洛市商州區農業農村局發出投訴答復通知書并進行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該公告顯示:
關于投訴事項1,經查,投訴人第二輪報價下浮36.73%,磋商小組以“報價過低”要求補充佐證資料并予以廢標。磋商小組僅憑下浮比例認定異常低價并作出廢標,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應結合項目類型、市場行情、成本構成等因素綜合判斷是否合理。故投訴事項1成立。
關于投訴事項2,經查,磋商小組已在現場給予合理時間供投訴人補充佐證資料,程序無不當。故投訴事項2不成立。
關于投訴事項3,經查,第三輪報價程序真實存在,投訴人未參與,并非虛構,故投訴事項3不成立。
關于投訴事項4,經查,采購文件設定的資質、資格條件與項目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構成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排斥中小企業。雖已過采購文件質疑期,但違法情節屬實,應予糾正,故投訴事項4成立。
關于投訴事項5,經查,未將電腦端核心功能納入評審,系采購文件需求編制疏漏、評審因素設置不全所致,影響采購公正性,問題屬實。故投訴事項5成立。
上述公告稱,綜上,投訴事項1、4、5成立,投訴事項2、3不成立。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成交結果無效,責令采購人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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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政府采購網截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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