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廊坊市人民政府官網獲悉,近日,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并批準的《廊坊市養老機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據了解,該《條例》是河北省首部規范養老機構管理的地方性法規。
為深化京津冀協同發展,推動京津養老項目向河北延伸布局,加快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發展,河北省廊坊市借助京津冀協同發展機遇,加快布局醫養康養產業,優化現代服務業資源配置,打造集養老護理、醫療康復于一體的養老示范基地,方便北京、天津等地老人安享幸福晚年。
該《條例》立足廊坊發展定位與實際需求,專設條款積極推動京津冀養老服務協同發展,健全與京津在養老政策、標準、醫養等領域的對接機制,為承接京津老年人異地養老、康養服務提供法治支撐。
此外,該《條例》還從備案、服務、運營、監督等各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形成全流程閉環管理。
近年來,廊坊市主動承接京津養老需求,建成康養機構67家,在建康養項目56個、總投資548億元,京津來廊養老人數突破12.4萬人,全省最多。該《條例》的出臺不僅推動康養產業向健康管理、康復護理、智慧康養、國際康養等領域延伸,還為廊坊市康養產業、“銀發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王靜
編輯/張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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